调查:中国“民富”50城 沪京苏杭列前4

北京财经杂志近日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来衡量城市的富裕程度,展示中国地级以上城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强。前4名分别为上海、北京、苏州、杭州。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居民可支配收入除以常住人口数得到的平均数,也是居民能够自由支配的收入,因此要从收入中扣除税金、保险等,也就是能真实用于消费、投资和储蓄的收入。

据此统计,前10名城市中,江苏省占3城,浙江省占4城,珠三角仅广州入选排名第5,而深圳仅排第11名。

报告分析称,深圳未能进入高位的原因是常住人口虽有1,756万人,但户籍人口仅628万人,占比为35.8%,远低于北京(64.6%)、上海(60%)和广州(53.8%)。在一线城市中,户籍人口的平均收入往往高于非户籍人口,而且深圳有大量从事第二产业、无户籍的工人,这一群体人均收入低于平均水准,因此拉低深圳的数据。

从工资收入看,深圳以人均59,095元排全国第1,上海、北京、广州进入前4。但在最富50城中,深圳和东莞两个城市的转移净收入为负数。

在“最富50城”中,长三角城市占前15强的达80%;20强中,长三角城市有14个,占比仍高达70%;30强中,北方城市仅有北京和3个山东城市:青岛、济南、东营;40强中仅成都为西部城市,排第40名。

另在经营净收入榜单中,前10城市有7城来自长三角,其馀为福建泉州、安徽马鞍山及山东青岛,北上广深无一城入榜,榜单前3名分别为浙江绍兴、福建泉州、浙江湖州。以平均数据来看,这3座城市的居民最会做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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