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曾经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就把”当选”中央委员还未满一年的于幼军在处以留党察看处分的同时撤消了其中央委员职务,以及去年赶在二十大召开前几天才被匆匆宣布终止十九大代表资格和“撤消党内职务”中央候补委员李佳等人,就应该相信即将召开的三中全会上是无法回避对秦刚、李尚福,以及李玉超和徐忠波这四个二十届中央委员的党纪处理的。
本专栏的前一篇文章《二十届三中全会迟迟不开,是因为经济还是人事?》已经分析过了政治层面的从今年下半年开始接连发生的外交和军队系统的高层人事翻车,或许是导致本应在今年秋季召开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至今仍没有动静的主因。道理就在无论是目前已经没有了任何行政职务的外交系统的秦刚,还是军队系统里目前还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军事委员会委员的李尚福,以及已经被内部宣布分别撤消了火箭军司令员、政委职务的李玉超、徐忠波等人,都是在去年的二十大“当选“的中央委员,三中全会如何能避开他们的问题?
说起来,在如上四人“当选“(或连任)中央委员才一年时间就又要撤消他们的中央委员职务,对习近平政权来说,实在尴尬。过去多少年来,赶在党的某届全国党的代表大会召开的次年即把才”当选“不满一年的中央委员给予处分的情况好像只发生过一起,但也只不过是针对一个人。一次就高达至少四人之多的情况是从未出现过的。
回想2008年10月12日闭幕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的公报内容之一是“全会审议并通过中央纪委关于于幼军同志问题的审查报告,决定撤销于幼军中央委员会委员职务,确认中央政治局今年9月5日做出的给予其留党察看两年处分“。
这个于幼军和习近平同龄,是在2012年中共十七大召开前夕被宣布担任文化部党组书记、副部长。并在此基础上被安排为十七届中央委员,据说是当时的总书记胡锦涛亲自提名。当时的外界舆论自然认为这是在为2008年3月国务院换届铺路,而且在2008年3月5日开幕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他确实也已经坐到了“部长列席区”。
然而,当月17日出台的国务院组成人选名单上,文化部长不是于幼军而是时任中宣部副部长兼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主任蔡武。一时间,有关于幼军的负面传闻四起,以致官方新华网3月13日特别在首页用黑体字标题,推出“新华博友透露:于幼军未被免职仍是文化部党组书记”的消息;随后中组部副部长又到文化部宣布,于幼军继续担任部党组书记、副部长。
接下来的故事是,正在舆论界普遍相信文化部是实行了“双首长”制,所以才有了两个当届中央委员分别担任部长和党组书记的时候,随即而来的内部消息证实,正是在当届全国人大刚刚召开的那几天里,中纪委接到了举报于幼军的“揭发信“。于是中组部请示胡锦涛之后,做出了先让蔡武出任文化部长行政职务,让于幼军停留在部党组书记职务上等待中纪委”情况落实“的结果的决定。
而当时之所以决定先安排蔡武出任文化部长,考虑因素之一是此人当时已经64岁,如果于幼军的被揭发材料能够被中纪委判定“查无实据“,那么一年之后于幼军即可自然接替“因年龄原因退居二线”的蔡武。
但是,于幼军终于还是未能逃过一劫。其十七届中央委员的职务只担任不足一年时间。
说起来,这位于幼军是中共“反腐”史上先后落马的几十位在任或退位中央委员中最传奇,最有“故事”的一个。单说他被审查和处分的经过,首先他是开始接受内部审查之后唯一个被官方宣布仍然担任着党内职务的方式对外“辟谣”,以维护其声誉的一个。其次则是唯一一个虽然最终还是被宣布了党纪处分,但对于他的“问题审查报告”中却不公布任何所犯错误之内容的。不可谓不草率。
事后,当于幼军被留党察看处分的两年察看时间完成,不久即以副部长级待遇的国务院南水北调办副主任职务身份得以复出工作之后,才有内部传出的消息说,2008年9月召开的那次政治局会议上,就是因为不希望即将召开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因为完不成于幼军问题的处理决定而延期,所以当时的中纪委被要求在问题根本没有查清的情况下根本未给于幼军本人申辩的机会和时间就草草结案。这就是为什么三中全会之前根本就没有宣布过对于幼军立案审查的决定,三中全会上就突兀地宣布了的中纪委“审查报告”中完全不敢有具体内容。
回想当年的于幼军的被处分细节,再看如今二十届中央委员里的秦刚和李尚福等军方三人,二十届三中全会的迟迟不开,除了因为对他们各自问题的调查、落实要假以时日,从具体时间安排上来看,为了让习近平到美国旧金山当面向美国总统拜登递送“中国愿意同美国做伙伴、做朋友”和目前并没有武力进犯 台湾的时间表的橄榄枝,三中全会自然不会是今11月份的当务之急。
按照中共官媒的预报,从旧金山返回北京的习近平将于本月21日晚在北京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巴以问题特别视频峰会并讲话。此后的习近平似乎暂无出访计划,所以本月底的政治局例会应该不会因“故”取消。而本月底的政治局例会若能如期举行的话,会上宣布三中全会的召开时间仍然还会赶在今年之内,那怕是12月月底,是很有可能的。
笔者在我们本专栏上篇文章的结尾假设了如果秦刚的问题最终只被落实在 “纪法道德操守缺失”一个方面,那么未来或者还能够保住党籍,但即便如此,他的二十届中央委员职务肯定会在未来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上宣布撤消(终止?)。
笔者倾向于相信如今已经被分别撤消国务院领导职务和军内职务的李尚福、李玉超和徐忠波三个无疑都是因为严重辜负了习近平曾经对他们寄于的充分政治信任而令习近平愤怒不已,因而会在被军法制裁之前先被“双开”,即开除党籍、开除军籍同时剥夺上将军衔。但为了分析问题的方便,我们这里不妨假设他们都不是犯罪而仅仅是犯下严重错误,那么仅仅从他们已经被分别免去了才担任时间不长的国务院领导职务和军内重要职务的表面迹象看,应该没有连个留党察看的轻处分都不受的可能。而凡是被处留党察处分的在位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都是要被清除出中央委员会的。甚至更有连个留党察看的处分都没有背上,但也因为犯了错误而只是被处以“撤消党内职务”处分而被从当届中央委员会中剔除的。较为典型的是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时任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
1961年出生的李佳从2011至2018年初一直担任着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职务,期间有时是以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身份兼任政法委书记,并在此职务上被连续安排为十八和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十八大召开时他才51岁,足见当时被中央看好的程度。
到十九大召开时,李佳虽然连任了中央候补委员,但具体职务仍还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和政法委书记任上徘徊。于是中组部给了他一个可以享受正省部级待遇的职务,自治区政协主席。而后又平调为山西省政协主席。
202年8月2日,山西省政协宣布“免去李佳同志政协第十二届山西省委员会主席职务”,当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追认关于撤销李佳同志第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资格”。两天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表消息说: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第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山西省政协原党组书记、主席李佳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决定给予李佳同志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副省部级;按规定调整其享受的待遇;终止其党的十九大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的处分,待召开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时予以追认。
去年年10月12日,也就是离中共二十大召开只有4四天的时间,中共十九届七中全会宣布“确认中央政治局之前做出的给予李佳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这里特别提请注意,就是这个李佳在被免政协领导人职务、和撤消政协委员的政务处分的基础上,党内处分仅仅是终止十九大代表资格和“撤消党内职务”,事实上比“留党察看”的处分还要轻一档。但就是这样,也不能让他的党的十九大代表的资格和十九届中央候补委员职务以任届期满的方式自然结束。
对比一下本专栏上篇文章中已经介绍过的十九届中央委员肖亚庆,就会发现虽然肖亚庆的被审查的时间过程和李佳被审查的时间过程相差不多,但对肖亚庆就没有赶在二十大召开之前,也就是十九届中央委员的五年任期即将届满的时候宣布对他的党内处分,就是因为二十大召开之前的中央政治局已经内定了对他肖亚庆的党内处分是最重一档的开除党籍。故没有必要赶在二十大召开之前去撤消他的党内职务了。
如此说来,在中共二十大上“当选”中央委员才半年多时间就陆续“出事”的秦刚也好,李尚福、李玉超及徐忠波也好,无论日后的党内的最终处分有多轻,都逃脱不了被踢出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的命运。
当然,有一种可能是三中全会的召开时间总不能一拖再拖,而拖到习近平当局终于认为不能再拖的时间,如上四个二十届中央委员中的全部或者其中的某一、两个人的问题还没有完全查证落实,故无法做出对其进行的党内处理的终极处分的决定情况存在,那么对其采取薄熙来模式的可能性也不是没有。
这里说的所谓“薄熙来模式”就是党内处分两步走。第一步是终止其中央委员(政治局委员)职务。第二步才是党纪和政纪(军纪)的终极处理。
2012年4月10日,新华社发表了所谓“受权发布”的重大新闻: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请注意,这里虽然点明了是“涉嫌严重违纪”,但仍然称其为同志。
5个多月后,2012年9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宣布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处分和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继而,2012年11月4日召开的七中全会上对此给予确认。
按照中共相关组织规定,被开除党籍者只要没有被同时宣布“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那么不会有被开除公职(军籍)者的饭碗不保的下场,比如上次节目中介绍了的肖亚庆。
如此说来,秦刚的未来除了我们上篇文章结尾中假设的最好下场,中间下场就是开除党籍但不被“移交司法”,所以仍能保住公职人员的饭碗。最次下场当然就是秦刚进秦城了。
至于军方的李尚福等三人,未来的下场没有道理会比秦刚来得轻。最大的可能都是开除党籍、军籍,取消上将军衔以及移交军事法庭。
依照以往的规律,李尚福因为是国务院的副国级,以及中央军委委员级别,所以日后对他的军法处理结果应该会公之于众。
前例之一是前中央政治局委员兼中央军委副主席郭伯雄,此人于2015年4月9日被中共中央先在内部宣布进行组织调查,但此事当时对外并没有公开。直到7月30日,中纪委网站才公开宣布,郭伯雄涉嫌受贿犯罪,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已决定将其开除中共党籍,移交最高检察院授权军事检察机关依法处理。一年之后,郭氏被中共对外宣布判处无期徒刑。
再比如2017年8月即被免去解放军总参谋长职务的房峰辉,在十九大上自然中止了其中共中央军委委员职务,但在2018年1月9日他被公开宣布因涉嫌行贿、受贿犯罪,被移送军事检察机关时,仍然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委委员。接下来,中共发布了开除房峰辉党籍,以及“移送审查起诉”的决定。继而在2019年2月20日,军事法院公开对外宣布了对房峰辉处以无期徒刑的消息。
至于火箭军的两位,很可能会在被宣布开除党籍和军籍之后,永不被宣布军事法庭宣布结果。就如同原武警部队司法员,在十八届中央委员和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副参谋长军职位置上落马的王建平一样。
(全文转自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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