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通过新法案将胁迫控制纳入家暴范畴

近日,昆州议会通过一项家庭暴力法修正案,拓宽家庭暴力的定义,将胁迫控制(coercive control)纳入其范畴。

据澳广(ABC)报道,胁迫控制意指将伴侣和家人、朋友分隔,并通过监视行动、金钱控制来实现心理和情感上的操纵。 昆州总检察长Shannon Fentiman在2月23日的采访中表示,现有法律已经随家庭暴力模式变化而调整,此举将帮助更多人免于成为胁迫控制受害者。 

Fentiman说:“这项修正案做了很多事情,包括修改家庭暴力的定义,以更好地保护受胁迫控制的女性。这让我们在惨剧酿成之前提前发现那些危险信号。” 

Fentiman表示,改革还将为警察和家庭暴力支持工作者等一线员工提供更多培训,帮助他们识别和应对胁迫控制。 

“目前,实际上我们的系统是为了应对孤立的人身暴力事件设计的。这与众多受害者经历家庭暴力的模式不符。” Fentiman说。 

自2020年Hannah Clarke及其三个孩子在布里斯本被其前夫杀害后,昆州政府承诺将胁迫控制定为刑事犯罪。

 Hannah的父母Sue Clarke和Lloyd Clarke对昆州通过此法案表示欢迎,并称他们希望将来在全澳范围通过类似的法案。 

“没有人比我们更盼望这一法律,我们要通过这些小步骤来确保法律效力。” Lloyd说,“胁迫控制是一个非常复杂的问题,这就是为什么需要时间去解决它。” 

Sue则赞同为警方增加识别胁迫控制的培训,她说:“他们(警察)正在尽其所能,但胁迫控制并不容易理解,我认为训练越多,识别这些迹象对警察来说就越容易。” 

除将胁迫控制纳入家暴范畴内,这一修正案还加重对跟踪行为的处罚,并赋予法院更大权力,使其能够依施暴者的犯罪史加重罚款,从而预防其进一步施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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