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央视网发布《关于“中央电视台网”侵权事宜严正声明》称,“中央电视台网”在未经过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以此误导公众并借此招商,已经给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央视网称,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合法权利及权益。
根据企查查网站数据显示,“中央电视台网”运营主体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注册资本1.07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谢法林,经营范围包含演出经纪;电影发行;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等。该公司曾多次注册“央视”相关字眼商标,均被判定商标无效。
以下为央视网声明全文:
“中央电视台网”(网址主要包括但不限于cctvn.com、cctvn.net、中央电视台网.网址、cctvn.中国、中央电视台网.com等)在未经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授权、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擅自使用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商标、标识进行宣传,以此误导公众并借此招商,发布广告、视频、举办各种社会活动并谋取非法利益,其上述侵权行为,已给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及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对此,我网严正声明如下:
“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熊鹰央网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原名北京凤霸央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从未得到中央电视台或央视网授权,“中央电视台网”及其运营主体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毫无关联,其所有行为亦与中央电视台及央视网无关。鉴于“中央电视台网”严重的侵权行为,我网已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了举报,并将采取法律手段维护中央电视台和央视网的合法权利及权益。
请广大公众注意鉴别,避免上当受骗,注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免受侵害。特此声明!
对此,很多网友也忍不住调侃:“李逵遇李鬼?本以为是大水冲了龙王庙,自家人打自家人。看了半天才明白,原来中央电视台网是个盗版货。”“胆子真的很肥呀,竟然敢碰瓷央视,随便冒充国家喉舌,不单是侵权问题吧,估计涉嫌犯罪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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