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邯郸市郊的旧店村2024年3月发生留守儿童谋杀留守儿童的悲剧,邯郸市法院12月31日分别对两名被告判处无期徒刑和12年有期徒刑,判第三名涉案少年接受“特别矫正教育”。判决出炉后引发人们议论判刑轻重及“留守儿童”的问题。
综合媒体报导,河北省邯郸市郊旧店村一名13岁的初一学生王某,2024年3月被三名同班同学残忍地殴打致死,手机里不到200元人民币的钱也被掠走。
谋杀者与死者王某皆为留守儿童,王某的家庭条件相对稍好,在外做生意的父亲时常转一些零花钱给他。命案发生前,三名嫌犯在学校的表现不算差,从表面上看并非典型的不良少年。
中国媒体此前报导,死者的家人反映,死者长期受到同龄人的霸凌,并被勒索钱财。
河北省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显示,三名年龄均为13岁的少年,长期欺凌同班同学王某,最终于2024年3月在一座废弃的蔬菜大棚将其谋杀,并将尸体埋在一处浅坑中。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为本案主谋,负责策划、实施谋杀,负有主要责任,被判处无期徒刑。李某作为张某的主要帮凶,参与谋杀过程并协助掩埋尸体,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第三名嫌疑人马某目击了整个过程,但未直接参与作案,因此被判接受特别矫正教育。
判决书指,被告人张某和李某的作案手段极其残忍,情节特别严重,符合刑事责任追究的法定条件,因此依法作出严肃判决。
据了解,三名被告均为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子女,长期与父母分离,由祖父母或其他亲属代为抚养。据2020年中国人口普查数据,全国“留守儿童”接近6,700万人,相关研究显示,这一群体面临更高的心理健康风险,更易成为欺凌和犯罪的受害者或施害者。
案件发生后,对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律惩罚机制引起网民热议。一些网民和法律界人士呼吁,对未成年人实施严重犯罪行为应加大惩罚力度,避免“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为犯罪者的保护伞。同时,案件也引起社会反思“留守儿童”问题。
“留守儿童”指是那些父母在外地打工、被留在祖父母或其他亲戚身边生活的孩子。由于中国户籍制度的限制,来自农村的就业者的子女无法在城市里享受义务教育,只好留在家乡。
该案件是中国2021年将“特别严重案件”刑事责任年龄从14岁下调至12岁以来,首批适用新规的案件之一。根据中国法律,年龄在12至14岁之间的未成年人在实施故意杀人等特别严重罪行时,需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后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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