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权律师王全璋4月22日接受了德国之声的专访,针对“709大抓捕”,王全璋表示,自己的行为没有被明令禁止却遭罗织罪名,“审判这些案件的法官,他们在过程中明目张胆地去违法”。
王全璋因“709大抓捕”而被关押长达4年半,4月5日刑满出狱后被送到户籍地济南市;在完成14天的“防疫隔离”后,目前仍被困在济南,至今当局仍不准许他返回北京与妻儿团聚。
他对德国之声表示,自己的案件遭到“任意定罪跟任意量刑”,检察官甚至对他说,花了一年半的时间,才“发现”他的罪行是属于“颠覆国家政权”。
王全璋说,“我当场反问她:你们这些国家司法人员有几十年的办案经验,你们却都没发现我的行为是违反国家哪条法律。然后你们用了一年的时间,才发现我属于颠覆国家政权。你如何让身为律师的我去知道我的行为已构成颠覆国家政权?这到底是违反了哪条法律?他们当时也无话可说”。
他直指审判这些案件的法官在过程中明目张胆地违法。中国的检察院或司法系统都明订,只有法律明令禁止的行为,才可能构成犯罪。“我当时的行为都没有被明令禁止,如果有被禁止的话,他们当年也不会用各式各样的罪名来指控我”。
王全璋说,“他们最终起诉我的罪名,也是自己内部办案人员的推断,既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司法解释。这实际上就反映出他们任意定罪的问题”。
他表示,相同的情形在很多案件上都越演越烈。“既然中国在讲全面依法治国,那首先他们就不能滥用权力。他们不应该一方面扩大权力,一方面又公开宣称限制公权力。这是很可笑的事情”。
王全璋强调,不后悔当初代理过的维权案件。“如果硬要说我在处理案件过程中哪些环节出了错,或许只能说我可能有些部分做得不够好或是做的不够多”。
现年44岁的王全璋,过去曾为法轮功学员及人权活动者辩护,引来中共当局的愤怒。他于2015年7月的“709大抓捕”时被捕,2018年2月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19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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