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国际法院以13票赞成、2票反对的结果,命令俄罗斯立即停止对乌克兰的军事行动。俄罗斯籍副院长和中国籍法官薛捍勤投了反对票。在联合国大会决议已经对“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明确定性为侵略行为的情况下,中国籍法官仍在一份要求立即停火的国际法院临时裁决书上投下了历史性的反对票,引发国内众多网民的愤怒。
网友@古树53发帖说:每天喊要和平,真让你选择却选择战争。
网友@六零年代一颗松发帖说:黑白不分,助纣为虐。
网友@嘉言懿行发帖说:某法官明知事不可为已无可救药而毅然为之,逆世界潮流而动,全然不顾国家的国际形象和利益,不顾民众的福祉。此等操作,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各位,手里还有钱的,别买股票了,囤点生活物资吧,做好过苦日子的准备。
网友@行走四方任我飘发帖说:俄罗斯那一票就不该算数,他是被裁决者,不该有权力裁决自己。所以有效的反对就一票。
网友@越王楼村夫老王发帖说:这个表决在战后清算战犯是有用的。
一篇题为《就薛法官声明的几点意见商榷》的网文这样写道:在一份仅仅要求立即停火的国际法院临时裁决书上,精通国际法、爱好和平的薛法官,毅然决然、义无反顾投下了历史性的反对票!之后,薛法官发表声明解释她为什么要反对。现就其声明内容逐一进行商榷:
1、她说她完全赞同立即停止俄罗斯在乌克兰的军事行动。但她认为这项裁决的两项措施与乌克兰起诉主张的权利无关,仅要求俄罗斯采取停火措施无助于解决乌克兰危机。她还认为法院要避免对案情作出预先判断。请问,你既然赞同停止俄罗斯的军事行动,为什么要对裁决投反对票?你认为仅仅要求俄罗斯停火是没有用的,依据是什么?任何一个明眼人都能看到,正是俄罗斯入侵乌克兰才引发这场危机,如果俄军停火,怎么会无助于解决危机呢?你认为国际法院要避免对案情作出预先判断,请问在对案情事实进行调查前首先不就应该停火吗?
2、她说乌克兰申请的目的是寻求法院裁定俄罗斯的军事行动是非法的。而这不是一个真正的种族灭绝案件。不属于《种族灭绝罪公约》管辖范围。请问,你如果认为这不是种族灭绝案件,那是否认为这是乌克兰在恶意起诉?即使乌克兰起诉目的如你说述,但法院的裁决书内容并没有认定俄罗斯军事行动是非法的,只是要求停止军事行动。裁决内容没有触及你的反对观点,为什么你依旧要反对?为什么不同意立即停火再做调查呢?
3、她认为乌克兰对俄罗斯军事行动立场描述存在错误,理由是俄罗斯的军事行动依据是《联合国宪章》第51条关于自卫和习惯国际法的规定,俄罗斯进行自卫显然不受《种族灭绝罪公约》的约束。请注意,联合国大会正是依据《联合国宪章》第51条,否认俄罗斯是自卫行为,确认俄罗斯是侵略行为。一个国家可以入侵另一个国家自卫吗?岂能将侵略行为和自卫行为合二为一作出新的理解?你口口声声说要避免对案情预先判断,但你自己已经作出了预判——你认为俄罗斯的入侵是自卫,可以不受《种族灭绝罪公约》的约束!
4、她认为乌克兰的主张其实就是一个问题,国际法是否允许在种族灭绝的情况下使用武力。请注意,在种族灭绝的情况下国际法当然允许使用武力——波黑战争便是先例。可现在乌克兰不存在种族灭绝,或者至少是存疑有待调查,这种情况下凭什么不经过国际调查,俄罗斯就能越俎代庖对乌克兰使用武力?乌克兰对俄罗斯不满,俄罗斯就有了使用武力的合法性吗?请问你的说法是根据哪里冒出来的国际法?
5、她认为国际法院以往的案例提醒乌克兰和俄罗斯,对于任何争端必须以和平手段解决。请问,这里的逻辑是不是有点混乱?乌克兰和俄罗斯的争端要以和平手段解决,不首先应该停火吗?
文章作者最后写道:我很好奇也很纳闷,一方面薛法官反对俄罗斯停止军事行动,另一方面又要求俄罗斯和乌克兰约束自身行为,避免争端进一步扩大。这种奇葩的逻辑,请问俄罗斯能做到吗?俄罗斯继续进攻叫做约束自身行为?乌克兰该怎么做?面对俄罗斯的继续进攻,乌克兰必须如何约束自身行为?所以,你的声明没法解释你投反对票的行为,太牵强了,想来你也是绞尽脑汁了吧?
(全文转自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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