苹果未经用户同意存资料 被隐私权捍卫团体告上法庭

周一(11月16日),欧洲隐私捍卫团体在德国和西班牙控告苹果违反了欧洲联盟(EU)隐私权法规。因为苹果对iPhone用户在他们“未经同意”之下,储存用户资料。

据中央社报导,隐私权捍卫人士施伦斯为首的团体16日向德国和西班牙资料保护当局提出申诉,指控苹果(Apple)利用线上追踪工具,让iPhone得以不经用户同意就储存用户资料,违反欧洲法律。

这是第一次有团体援引欧洲联盟(EU)隐私权法规,向美国科技大厂苹果提出的重大申诉案。

由数位权利组织Noyb提出的申诉指控苹果,利用每台iPhone设定完成后都会自动产生的追踪码,也就是所谓的“广告识别码”(IDFA)。

储存在装置内的广告识别码可让苹果和第三方追踪用户的线上行为以及消费偏好,这对脸书(Facebook)等公司传送定向广告非常重要。

Noyb律师罗塞蒂(Stefano Rossetti)表示:“苹果把这种相当于cookie的程式码放置在电话中,未经用户同意,明显违反欧盟隐私法。”

罗塞蒂是指欧盟“电子通讯隐私指令”(e-Privacy Directive),其中规定得在事前取得用户同意,才能安装和利用这类资讯。

苹果规划的新规范不会让上述情况有所改变,因为新规范只会限制第三方进入,不会限制苹果取得资料。

先前苹果曾表示,他们将提供给用户的是超高层级的隐私保护,并表示这个秋天iOS 14作业系统发布后会进一步加强规范,但9月又说,会把提高隐私规范计画延后到明年初。

Noyb是施伦斯(Max Schrems)领导的隐私权组织。施伦斯先前针对脸书提出控告,都取得指标性的成功。

谷歌未经用户同意利用行动网路数据传输资料

据Technews报导,谷歌(Google) 在11月12日,被用户集体控告,直指谷歌(Google)未经用户的同意,偷用Android 用户的行动网路数据传输资料,而且还发现这些被谷歌提取的传输大量讯息,都与用户无关。

提告的律师使用全新三星 Galaxy S7 测试,发现手机闲置且没有 Wi-Fi 的情况下,发送并接收 8.88MB 数据,其中 94% 通讯与 Google 有关。测试可见手机每小时会将传输数据至 Google 约 16 次,24 小时内约传输 389 次,就算手机未使用,每月传输还高达260MB资料。

提告者指出,Google 的服务条款、隐私政策、Google Play 托管协议,以及《Google Play 服务条款》皆未指出用户需帮忙 Google 传输数据,即使这些传输属必须行为还是得经过用户的同意。

提告的人还表示,Google 进行未公开数据传输,是为发展自家广告业务。目前 Google 还未回应此次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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