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中学校工多次强奸聋哑母亲 扬言保证书是“废纸”

山西闻喜县一所中学的宿舍管理员李某,因多次强奸一名学生的聋哑母亲,被当地法院判决有期徒刑四年。据悉,李某在面临被家属报警的压力下,曾下跪并写下保证书并请求原谅,但随后又扬言保证书只是“废纸一张”。

据网易报导,2020年6月28日,山西闻喜县一所中学的学生的聋哑母亲贾某某到学校给儿子送物品。学校宿舍管理员李某看到贾某某是聋哑人后,色心大起,遂将其引入自己的宿舍并实施强奸。当时贾某某并未选择报警。

2022年9月11日,农历八月十六,中秋节的第二天,李某喝酒后到贾某某家中,妄图再次进行强奸,却碰到贾某某丈夫范某,李某以学校发月饼为由蒙蔽范某。在被范某识破后,李某迅速逃离。

未得逞的李某并不甘心,一周后,他再次在酒后来到贾某某家中,当时贾某某正在卧室熟睡,他悄悄进入卧室后,将门虚掩,用手摸贾某某的胸部。贾某某惊醒,不断喊叫,正逢范某外出归来,听到声音后立刻跑到卧室,见贾某某上衣不整,非常气愤。

当时范某就要报警,李某下跪道歉,并承诺愿意赔偿。但范某并不理会,坚持报警,于是李某提出写保证书,范某同意。但当李某离开时,却声称这保证书只是“废纸一张”,范某在愤怒之下,终于选择报警。

2022年9月19日,李某被警方传唤至闻喜县公安局。在警方的寻问下,李某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近日,闻喜法院不公开审理了该宗案件。审理认为,李某明知他人是聋哑人,仍违背他人意志,多次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依法应予惩处。李某在第二次和第三次犯罪过程中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于犯罪未遂。最终,李某因犯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李某的辩护律师付博表示,李某没有对一审判决进行上诉。他称,李某年纪较大,家庭经济状况不佳,对于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已经认罪认罚,并在法庭上宣读了保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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