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娱乐圈再增新规 明星代言需强调政治正确

中国大陆多部门10月31日联合发布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对大陆明星、艺人、网红的广告代言进行管控,其中包括不可以饰演党和国家领导人代言,不可使用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的明星,并且强调所谓的“政治正确”。

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31日发文称,按照中宣部有关部署,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网信办、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市场监管总局表示,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明星广告代言行为规则,加强广告导向监管,强化明星自我约束,规范明星广告代言行为;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代言活动应当符合社会公德和传统美德,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言论,不得宣扬奢靡浪费、拜金主义、娱乐至上等错误观念和畸形审美。

这份意见提到,部分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违法代言、虚假代言”,甚至在代言活动中“宣扬错误观念”,“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污染社会风气”。“指导意见”除了不得宣扬色情、暴力等内容外,重点强调政治上要所谓的“正确导向”。根据“指导意见”,明星在广告代言活动中应当“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得发布“有损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的言论;不得以饰演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革命领袖、英雄模范人物等形象或近似形象进行广告代言;不得宣扬其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言论和观念。

此外,明星不得为烟草及烟草制品(含电子烟)、校外培训、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进行广告代言等。

“指导意见”又对企业选用明星做广告作出要求。要求企业选用代言明星前,应当对明星从业情况、个人信用等充分了解,此外,企业不得选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此外,文件也提出针对“广告发布单位”加强监督,督促广告发布单位加强广告审查和内容管理,如果企业明知、应知明星发表过“错误政治言论”仍选用明星进行广告代言的,或被认定“妨碍社会安定、妨碍社会公共秩序”。对于违反规定的则要面临被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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