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把邻居“笑”死了 贵州男子赔偿6万元

贵州省遵义市的男青年周某某三年前与邻居苟某聊天时开了个玩笑,但是没想到由于苟某是位冠心病患者,这个玩笑竟然直接导致其猝死。近日,此案的最终处理结果终于出来了,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据《贵州都市报》报道,周某某与苟某(男)同龄,因为是邻居,两人的关系一直都不错。2018年2月6日早上,两人在住地附近的小卖部门口相遇。在小卖部买东西时,互相开起了玩笑,嬉笑声不断,甚至相互进行推搡。突然,苟某变了脸色,之后一头栽倒在地。

一开始周某某还以为苟某在开玩笑,还让苟某“不要装,赶紧起来”,但看到倒在地上的苟某一直都一动不动,周某某这才意识到情况不妙,蹲下一看,发现苟某面色发紫,而且呼吸也十分微弱。但是此时受到惊吓的周某某并没有及时呼救,而是逃回了家中。直到小卖部老板发现后才赶紧叫来苟某的家人,但为时已晚。

在苟某家属了解到他在过世之前曾与邻居周某某嬉笑打闹后,便找到周某某理论,但此时的周某某态度强硬,并不承认苟某的死亡与自己有关,最终苟某的家属便选择了报警。

之后,警方在征得家属同意后进行了尸检。半个月后,尸检结果显示:苟某因冠心病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警方认为,作为邻居,周某某应该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在明知的情况下,周某某还与之推搡戏耍,致其病发死亡,而且眼见苟某发病倒地,周某某逃离,有见死不救之嫌,除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理应承担刑事责任。于是遵义县警方以周某某涉嫌过失致人死亡将之抓捕。

贵州遵义市检察院认为,周某某并不知道苟某患有冠心病,也不清楚此病的严重性,周某某的戏耍推搡行为不足以导致苟某死亡,而受开玩笑刺激导致苟某死亡的诱因仅为5%-10%。所以检方认为,周某某的行为不足以构成犯罪,决定不予追究刑责,周某某对此只能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鉴于死者家属并不想打官司,经多次调解,最终两家人的意见于近日达成了统一:由周某某赔偿死者家属6万元。

律师意见

遵义干锋律师事务所律师秦国彬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认同检察院对此案的认定。因为苟某患有冠心病,而周某某以不恰当的方式诱使患者发病死亡,理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周某某不以玩笑刺激,苟某或许不会猝死,从公平的角度,周某某也要为自己的玩笑行为买单。

冠心病

据公开资料显示,冠心病极易猝死。冠心病患者切忌情绪激动,大喜大悲。否则,其中枢神经的应激反应可使小动脉血管异常收缩,导致血压上升、心跳加快、心肌收缩增强,从而使患者缺血、缺氧而猝死。此外,冠心病患者忌超负荷运动,但要保持适量有氧运动;要保持身体水分,忌口渴了才饮水,而且冬天要注意保暖,夏天要保持清凉,否则,都易发病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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