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交警儿子撞人逃逸却不被起诉 伤者家属愤怒举报

广东肇庆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梁大勇去年1月驾车撞人至重伤后逃逸,导致伤者脑部出血并引发系列并发症于近日去世,但检方竟决定不起诉,家属愤而在网上举报,引起网民热议。

据香港01报道,有网民于5月7日举报称,2019年1月,其母被广东肇庆广宁县公安交警大队综合中队长儿子梁大勇酒驾撞倒,当场昏迷。但梁大勇却在肇事后逃逸,伤者未能及时送院治疗,导致脑部严重出血,事后引发感染而造成多种并发症,今年5月3日抢救无效离世。该网民透露,肇祸者的父亲梁肇淦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儿子开脱,检方最终决定不起诉。

针对此事,广宁县政府10日发通报辩称,不起诉是因为肇祸者“认罪认罚、积极赔偿且获谅解”,而被撞者是因为白血病恶化死亡。

通报指,广宁县相关部门经核查,梁大勇于去年1月11日晚8时左右驾车撞到行人程某并驾车逃逸。警方次日上午找到肇事者,检测酒精含量为每毫升0毫克,警方经调查认定,梁大勇因肇事逃逸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不过,县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梁大勇实施了刑法第133条(编按:交通肇事罪)规定的行为,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事后能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医疗等费用,获得被害人丈夫谅解并出具谅解书”,依刑事诉讼法第177条第2款决定不起诉,而被撞者是因白血病恶化死亡。

据报道,被撞者的姐姐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当时他们被肇祸者家人以医药费威胁,而且检察院也已经发出不起诉的确认函,为了支付24万元的医药费,他们被逼无奈签下谅解书。“我妹夫为了医治我妹妹,手头已经没钱了,所以就顾不了这麽多了,就写了谅解书。”据悉,该交警队长至今还欠他们30多万元的医药费。

她还表示,广宁交警对肇祸者进行传讯笔录后不作任何处理就马上放其回家。另外,该交警队长因为买通司法鉴定机关,拿到轻伤报告,因此无需付刑事责任。据称,2019年8月,警方第一次认定伤者为“轻伤一级”。9月12日,警方又把伤势改为“重伤一级”。家属从去年上访至今都未有获得当局妥善处理。

据报道,为伤者做轻伤鉴定的广东谨正司法鉴定中心梁姓负责人向《澎湃新闻》表示,这不是他们的问题,“可能有人作假”,希望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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