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遭重判后 港府宣布终止壹传媒调查

图为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 (Photo by Mike CLARKE / AFP) (Photo by MIKE CLARKE/AFP via Getty Images)

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于今年2月被重判20年。香港财政司司长陈茂波近日指示审查员终止调查壹传媒,因壹传媒已被勒令清算,上市地位也遭取消,此案已没有继续调查的必要。

据香港政府新闻网5日报导,陈茂波注意到壹传媒2021年12月15日被高等法院原讼法庭颁令清算,而有关清算正在进行;香港联合交易所2023年1月12日取消壹传媒的上市地位;壹传媒一些前高层人员去年12月15日和今年2月9日被原讼法庭裁定危害国家安全罪名成立并判处监禁。

此外,壹传媒旗下有3家子公司在上述刑事案件中被原讼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并判处刑罚,并在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香港国安法」和「公司(清算及杂项条文)条例」3月24日命令其自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后即告解散。

报导说,经详细审视这些情况和所有相关因素,陈茂波认为已没有需要继续调查壹传媒的事务,因此,根据「公司条例」第845(1)(a)条指示审查员终止有关调查。

陈茂波表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良好、高效、与国际标准相符的公司管治制度。香港公司,尤其是上市公司,普遍恪守良好的公司管治标准。壹传媒的管治和财政问题等问题纯属个别事件。

据香港01报导,「苹果日报」2021年6月24日停刊后一个月,陈茂波根据「公司条例」委任资深会计师陈锦荣为审查员,调查「壹传媒有限公司」,包括该公司高级人员曾否作出欺诈等行为。陈锦荣任期已于7月27日届满,5年内至少9度延期。

去年12月15日,法官裁定黎智英及3家公司的罪名成立。黎智英于今年2月9日被重判20年、前壹传媒行政总裁张剑虹6年9个月、前苹果日报英文版执行总编辑冯伟光10年、前总编辑罗伟光10年、前社论主笔杨清奇7年3个月、前执行总编辑林文宗10年、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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