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资深电影人黄百鸣因内幕交易罪,于6月9日在香港西九龙裁判法院被判入狱5个月,另须缴付罚款逾9.9万港元及调查费用约37.4万港元。目前黄百鸣已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裁判官高伟雄在判刑时指出,黄百鸣作为上市公司股东及公众人物,其行为损害投资者对香港证券市场的信心。虽然其胞妹获得的实际利益金额不大,且黄百鸣长期对香港电影业贡献良多,但相关因素不足以抵销案件对公众利益造成的影响,因此不接纳以声誉受损及健康状况作为减刑理由。
案情显示,黄百鸣于2017年天马影视(现为传递娱乐)收购事项进行期间,掌握未公开内幕消息,并指使胞妹黄洁珍购入相关股份。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25年正式展开刑事检控,案件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成立。
裁判官早前在裁决中直言,黄百鸣身为多家上市公司负责人,理应清楚内幕消息的敏感性,却仍向他人透露可购入相关股份的信息。对于黄百鸣提出的解释,裁判官更形容其说法“荒谬且牵强”,完全无法令人信服,因此拒绝接纳其证供。
现年80岁的黄百鸣曾参与制作《Happy Ghost开心鬼》系列、《All’s Well, Ends Well家有囍事》等经典港产片,是香港影坛极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此次因内幕交易被判刑,也成为近期香港娱乐圈最受关注的司法案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