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美食網紅白冰逃稅 911 萬 遭追稅及罰款近1900萬

大陸美食探店類頭部網紅白冰逃稅 911 萬,遭追稅及罰款近1900萬。(MR-白冰YT擷圖)

大陸美食探店類頭部網紅白冰,近年透過轉換所得性質、虛假申報等方式,少繳的相關稅款合計超過 900 萬(人民幣,下同),被當局追繳稅款及罰款合計近1900 萬。

綜合陸媒報導,在抖音有4000多萬粉絲的白冰是一名短視頻博主,其主要變現方式為廣告合作,單筆佣金收入極為可觀。但相關部門查核發現,其在 2021 年至 2024 年期間涉及少繳個人所得稅、增值稅及契稅等稅費共計 911.18 萬元。對此,中共國家稅務總局2025年10月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對其作出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並處罰款共計 1,891.24 萬元的行政處罰決定。

調查發現,白冰自 2021 年起申報的個人收入金額與其市場影響力嚴重不符。稽查人員在梳理其關聯企業後發現,其名下直接或間接持股的企業多達十餘家。其中,一戶註冊於重慶的個體工商戶長期申報大額經營收入,卻查無任何參保人員,顯示並無固定的工作團隊,極可能為缺乏實際經營活動的「空殼公司」。

經深入核查,白冰拍攝的短視頻主要由其個人完成,並藉助個人形象、流量等進行推廣,其所得本質應屬「個人勞務收入」。但白冰利用重慶的「空殼公司」將所得性質進行轉換,透過虛列成本支出及利用地方稅收優惠政策,達到逃避高額個人所得稅的目的。

此外,稽查人員在查核白冰直接控股的另一公司帳目時,發現有大量奢侈品發票,包含名牌包及高端首飾等。經比對其過往發布的生活視頻,確認這些高單價精品多由其本人及其家屬日常私用,與公司經營業務並無關聯。依據稅法,與經營無關的個人消費不得列為公司成本扣除,應視為公司對個人的紅利分配。白冰未針對此部分收入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構成違法事實。

在稅務部門掌握確鑿證據並進行約談後,白冰承認其透過設立空殼個體工商戶轉換收入性質、虛假列支成本等行為。他也主動供述其曾透過虛假申報二手房成交價格以少繳契稅,以及利用向公司借款名義變相挪用於個人消費等問題。

目前,白冰涉案的稅費款項、滯納金及罰款已由稅務部門全數追繳入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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