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乘車暴怒 女子毆人砸物大鬧廣州東站

廣州東火車站一名女乘客於6月30日無法進站乘車後,情緒瞬間失控,不僅辱罵、毆打鐵路職工,更搶砸對方的隨身執法記錄儀,隨後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視頻擷圖)

廣州東火車站一名女乘客於6月30日在錯過檢票時間無法進站乘車後,情緒瞬間失控,不僅辱罵、毆打鐵路職工,更搶砸對方的隨身執法記錄儀,隨後被相關部門帶走調查。

據香港01報導,廣鐵集團廣州東火車站於7月1日在官方微博發布情況說明指,該女乘客欲搭乘6月30日下午4時36分前往深圳的C7077列車,在鐵路職工告知4時31分已停止檢票、無法進站乘車後,突然情緒失控,拋擲隨身物品,辱罵、毆打現場的鐵路職工,同時搶奪摔砸對方的隨身執法記錄儀,造成設備損壞。事發後,相關部門已將該女乘客帶走調查,並將傷者送往醫院治療,所幸身體無大礙。

網傳視頻顯示,該女子在廣州東站內大吵大鬧,將行李物品拋擲在地,並向鐵路職工咆哮:「在一樓,怎麼說進不了,你們想怎麼樣,你們做得不對想怎麼樣。」

另有現場視頻記錄,一名鐵路職工在衝突中倒臥在地,該女子仍上前搶奪其隨身執法記錄儀並狠狠砸向地面。儘管多名工作人員與旁人上前勸阻,該女子依舊撿起地上的設備再次砸出,並頻頻爆粗口辱罵。現場有目擊旅客指責其行為:「你幹嘛罵人打人,你已經犯法了,趕緊叫公安,錯過就坐下一班。」

針對該起衝突事件,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表示,該女子在車站大吵大鬧並辱罵工作人員的行為,已屬於擾亂車站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可處警告或罰款,情節較重者可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此外,砸摔工作人員的通訊與記錄設備屬於故意損毀公私財物,可面臨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1000元人民幣以下罰款;若涉案設備價值較高,還可能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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