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政府周一(8月3日)宣布,经过一段时间的磋商,《新闻谈判激励法案》(NBI)已最终定稿,要求大数字平台与澳大利亚新闻出版商达成协议,否则缴纳相当于数字广告收入2.5%的税款。
该法案建立在政府4月份公布的提案之上,当时政府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并收到了来自利益相关者的85份意见书。
根据修改后的法案,政府将税率从2.25%提高到2.5%,但缩小了征税范围,即税款将仅适用于归属于澳大利亚的数字广告收入,取代了此前提出的更广泛的收入范围。社交媒体和搜索服务的收入门槛也更新为2.5亿澳元,Meta、Google 、TikTok等平台均在此列。
澳政府鼓励平台与符合条件的新闻机构协商达成商业协议,而不是缴纳税款。助理财政部长丹尼尔·穆利诺表示,磋商后做出的修改并未改变该政策的根本目标。他说:“澳大利亚新闻业对民主制度的良好运作至关重要,我们希望它现在和将来都能持续发展。”“我们希望数字平台与各种媒体机构达成合作,并已向平台和媒体公司展现了诚意。”
在最终方案细节敲定之前达成的现有协议将继续有效,同时该立法还规定了三年后的法定审查。
为了进一步扶持小型出版商,与小型新闻机构达成协议的抵扣比例已从170%提高到200%。
配套的新闻记者薪酬计划也进行了调整。记者的定义已扩大,涵盖了新闻编辑室的其他重要岗位人员和自由撰稿人。
通过新闻谈判激励计划筹集的资金中,5%将用于资助小型新闻机构。年收入未达到该计划15万澳元门槛的出版商和初创企业将无法获得补贴。服务于“弱势群体”的地区性记者、中小出版商和机构将获得20%的额外补贴。
总理阿尔巴尼斯此前表示,这项政策旨在确保新闻媒体能够从社交媒体巨头那里获得应有的补偿。“(新闻)不应该仅仅被大型跨国公司拿走,并被用来为其公司牟利,而没有任何补偿。”他当时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