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陝西省一名13歲少年李明(化名),今年4月某夜回家途中,無故遭到兩名公職人員(其中一人為警察)毆打致傷,在心理壓力下,近一個月未能正常上學。而這兩名公職人員僅受到行政處罰,李明的父親對此感到不公平,律師也質疑相關處罰力度不夠。
據津雲新聞報導,李明的父親李俞(化名)日前在社交媒體爆料,13歲的兒子夜間回家途中,無故遭兩名「醉酒」人員毆打,分別為定邊縣公安局警察郭某、榆林市住房公積金定邊管理部工作人員劉某。二人已於5月28日被行政拘留10日,並處罰款人民幣1000元。
李俞表示,孩子被警察掌摑致傷,在心理壓力下,近一個月未能正常上學。李俞提供的定邊縣人民醫院診斷證明書顯示,李明於4月27日入院,臨床診斷包括「閉合性顱腦損傷輕型」「耳鳴」。
根據李明的說法,他於事發當晚和同學剛走到自家小區門口時,後背突遭一名男子踹了一腳,詢問對方是誰後,後腦勺又被打,隨後他撥打報警電話,並一路跟隨離開的男子,隨後出現另一名男子,要求接聽他正在撥打的報警電話。
「他說他是警察,要跟報警接線員通話。」李明回憶,自己沒有將電話交給對方,之後雙方發生爭執,對方隨後打了他一巴掌,「當時有點頭暈,幾個路人和我的朋友把我扶住。」
報導稱,事發現場的視頻顯示,李明在撥打110報警期間,一名男子上前與其交談,隨後對他掌摑,一旁有一名男子將其拉開。李明表示,視頻中的打人者為警察郭某。
父親李俞了解到,事發當時動手打人的兩人均處於飲酒狀態,「喝醉酒之後打了我孩子」。他說,孩子與兩名涉事人員此前並不認識,也不存在矛盾。他曾詢問兩人為何動手,對方解釋稱,看到孩子晚上較晚回家,「想管一下」。
根據報導,郭某否認其於事發當晚飲酒,稱案件已立案,拒絕進一步回應媒體查詢並掛斷電話。榆林市住房公積金定邊管理部工作人員回應媒體稱,不了解相關情況,劉某請假,也沒有他的聯繫方式。
律師質疑官方處罰力度
定邊縣公安局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4月25日晚9時40分許,在定邊縣定邊鎮某小區大門口,13歲的李明、陳某等人步行時,劉某因見其幾人行跡可疑,從身後踢了李明一腳,李明等人質問劉某時,劉某又在李明後頸部拍打一下,其後李明等人心生不滿,尾隨劉某至某酒店附近時,劉某與朋友郭某相遇,郭某又與李明發生口角,並打了李明一巴掌,致其受傷入院治療。
對於打人者僅受到行政處罰的處理結果,父親李俞說,尚未成年的孩子遭遇此事,打人者卻只受到行政處罰,「我覺得不公平」。他認為,打人者應正式道歉,同時也希望對方能夠關心孩子的傷情並賠償醫藥費,孩子近一個月沒有上學,「他晚上不敢出門,也不敢上晚自習。」
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林斐然認為,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規定,毆打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屬於從重處罰情形,按照相關條款,處10日拘留屬於法定裁量範圍。但需要考慮的是,郭某作為民警,在受害人撥打110報警過程中實施毆打行為,客觀上存在壓制公民報警權的性質,主觀惡性大於普通毆打,僅按拘留下限、罰款上限處理,處罰力度與情節匹配度有待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