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7月24日发布离岸信托个人所得税新规,规定中国税务居民将股票、公司股权、房产等财产转入海外信托时,资产升值部分须缴纳20%个人所得税。信托及其控制的境外公司此后获得的利息、股息和资产转让收益,即使尚未实际分给个人,也须按年申报纳税。
简单来说,税务部门不再只看资产登记在谁的名下,而会继续追查真正出资、控制和使用资产的人。个人即使通过代持人、境外公司、基金会或其他安排持有财产,只要仍由本人实际控制,也可能被纳入征税范围。
离岸信托过去常被高净值人士用于跨境投资、资产隔离和家族财富传承。由于不少信托设在开曼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等离岸金融中心,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流向较难追踪。路透社将此次措施形容为北京堵塞长期税收漏洞、加强追查境外财富的一项行动。
新规并不意味着所有海外房产、公司和银行账户都会自动被中共征税。关键仍在于资产持有人是否被认定为中国税务居民,以及有关资产是否已放入离岸信托,或由信托控制的境外公司持有。
不少海外华人最关心的是,取得外国国籍或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永久居留权后,是否仍可能被中共追税。
公告规定,已经取得外国国籍或境外长期、永久居留权,但主要经济利益仍来自中国境内的个人,仍可能被认定为在中国有住所的居民个人。这意味着外国护照或永久居留身份,本身并不能自动切断中国税务居民身份。
但这也不代表所有入籍或取得海外永久居留权的华人都会被纳入追税范围。个人的主要收入、企业经营、家庭及重要资产是否仍集中在中国,可能成为判断依据。目前,“主要经济利益来源于中国境内”的具体执行门槛仍不清晰。
追缴范围也是外界关注的焦点。新规要求,2023年至2025年期间将资产装入离岸信托而尚未缴税的人,在规定期限内补报补缴;对于2026年以前信托存续期间产生而未申报的收益,也须在公告实施后90日内补税。逾期或被认定为逃税的,还可能面临滞纳金和罚款。
此次政策出台之际,中共同时面临资金持续向境外配置和地方财政压力加重的问题。
中共国家外汇管理局数据显示,2025年中国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达到5.52万亿元人民币,约合7735亿美元;2026年第一季度,相关逆差又达到1881亿美元。有关数字显示,中国境内企业及个人持有和投资海外资产的规模仍然庞大。
不过,资本和金融账户逆差并不等同于非法资本外逃,其中也包括企业对外投资、购买境外证券及其他正常资金流动。国际清算银行的研究指出,中国近年的境外投资和海外证券资产持续增加,是跨境资金流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此同时,中共财政收入虽然仍在增长,但地方政府赖以维持收入的土地财政继续恶化。2026年上半年,全国财政收入为12.1万亿元,财政支出达到14.3万亿元;地方政府土地出让收入同比下降31.5%,反映房地产低迷仍在挤压地方财政。
在这一背景下,一些海外评论人士质疑,北京加强追查离岸信托,不只是为了规范税收,也可能包含扩大税源、阻止更多私人财富流向海外的考虑。部分网络评论甚至将其形容为财政压力下对高净值人士和海外资产的“跨境收割”。
不过,目前没有证据证明中共将财政困难或资本外流列为此次新规的直接原因。较为准确的说法是,财政压力、境外资产规模增加和国际金融账户信息交换日益完善,为北京加强境外财富征管提供了现实动机与执行条件。
中共实际追查海外资产的能力,还可能与“共同申报准则”即CRS有关。包括澳大利亚在内的许多国家和地区,会收集外国税务居民的账户余额、利息和股息等资料,并与有关国家交换。
但海外银行不会仅因账户持有人是华人或出生在中国,就自动将资料提供给中共。是否交换,主要取决于账户持有人申报的税务居民身份及账户情况。
分析认为,中共的境外资产监管正从海外银行账户,进一步延伸至离岸信托和境外公司等复杂财富架构。接下来值得关注的是,税务部门是否会公布更具体的居民身份认定标准,以及中共与澳大利亚、新加坡、香港和主要离岸金融中心的信息交换,将在多大程度上转化为实际追税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