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顾民意反对 台立院职权修法三读通过 被质询人藐视国会最高罚20万 方泠卉 2024-05-29 台湾立法院会5月28日在场外强烈的民意抗议下,下午三读修正通过立法院职权行使法部分条文,规范不得反质询,而被质询人不得拒绝答复、拒绝提供资料等,或有其他藐视国会的行为,违者处新台币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锾。 释宪、政院覆议成下阶段攻防焦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