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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社会高度关注的余华英拐卖儿童案,10月25日在贵州中级法院重审,对拐卖高达17位儿童的余华英判处死刑。 大陆媒体报导,余华英2004年曾以假身分受审,被以犯拐卖儿童罪判刑入狱,2009年获释。2022年6月,被拐儿童之一的杨妞花长大后报案,余华英再次被捕,也使其罪恶不断被揭开。 公开资料显示,余华英因拐卖11位儿童,2023年9月一审被判死刑,她提出上诉。2024年1月8日,贵州高院认为,原判遗漏余华英还有其他拐卖儿童的犯罪事实,裁定发回重审,如今是重审一审宣判。 该案发回重审后,贵阳检方追加起诉余华英另拐卖李某等6名儿童的犯罪事实,即被拐儿童从11名增至17名。贵阳中级法院重审查明指出,余华英1993至2003年期间,分别伙同龚显良(已故)、王某文(另案)做案,共拐卖17名儿童。 2024年10月25日,贵阳中级法院一审宣判,余华英犯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余华英当庭表示上诉。 余华英拐卖的17名儿童来自12个家庭,已经全部找到,其中有5个家庭均为一次被拐走2个孩子,有的孩子被她拐走后中途被遗弃。 这17名被拐卖儿童中的杨妞花父母双亡;受害者家属陈丙连,在儿子丢失的地点摆摊27年寻找,丈夫抱憾而终;受害者家属罗兴珍的儿女虽被找到,但并未相认。 余华英拐卖的17名儿童,第一个是她自己的儿子,以人民币5,000元卖到河北邯郸。
十多年前做记者的时候,采访过上官正义,那时他在反扒。 11月6日,上官正义公开举报湖北一家医院贩卖出生证明,而且还贩卖婴儿。今天上午,我立即联系他,做了一个对话。 谨以此文,致敬上官正义,以及还在关注社会正义的义士们。同时,今天是记者节,也告慰曾经的自己。 问:在哪里呢? 上官正义:我在湖北。 问:现在这个事是什么进展? 上官正义:已经提级侦办了,襄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在处理。昨天襄阳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约我见面,这个医院在当地的关系是错综复杂的,所以我要求只见公安局局长。医院院长已经被采取刑事措施,关联的人员也已经被控制。 问:我看你前天发布微博前,还去医院,劝院长自首? 上官正义:我本想向襄阳市卫健委主任反映情况,办公室工作人员说让我走信访渠道。信访的意思是我有诉求我要找你,我现在是举报你有问题,这两个不同概念。后来他就说,那你去纪检监察吧。这是个民营医院,我去找监察也不合适啊。后来他们又说领导在开会,然后我就走了。就去了医院,跟我联系的是院长的儿媳妇,我告诉对方,让投案自首。为什么要去劝她呢,因为我觉得,如果是让她去投案自首的话,她掌握这么多信息,主动交代出来的话会比较好一些,配合公安机关,减少很多不必要的麻烦。 但是,我把他们想得太善良了,说院长在忙,她的儿媳妇下来之后呢,就甩手走了。后来,院长电话我,约我见面,我说我已经离开了,我说让她赶紧去投案自首,这是她唯一的出路。我说我已经快到武汉了,她说到武汉见我,所以这些人,还存在侥幸,我的理解是,可能还想通过一些私下见面,来摆平这个事。我觉得这个医院能够存活到现在,背后有人撑腰。 问:你觉得医院有什么后台? 上官正义:还不太清楚,至少当地的卫生主管部门是有难咎其责的。我上门来给你举报,你不管,有没有包庇?面临老百姓上门举报,这么明确的一个线索,不作为。这个事情不是一天两天,你们的监管在哪里? 问:我看到前天凌晨的时候,有湖北的警察跨省去找你,当时是什么情况? 上官正义:我去卫健委,领导不见我,去医院劝对方自首,也没有结果,我就发了微博。当天晚上,我们不敢在襄阳住,就赶到河南邓州,到了凌晨4点多的时候,有人敲门,看到有两个穿便衣的,和三个协警。他们让我去派出所,我说你们穿着便装,是不是警察,而且协警也没有执法资格。我要看证件,他们给我,一看是襄阳市公安局。对方说,要找我了解情况,我说我只见你们公安局局长。后来,他们对接了局长,我昨天上午就去了公安局。 问:这家医院卖了多少出生证? 上官正义:我掌握的有十多份。最恶劣的不是这个,是他们贩卖婴儿。9月份卖了一个,以11万的价格卖给了四川的客户,10月份卖了一个,以16万的价格卖给了广东的客户。 问:这个事情的背后是有团伙在操作? 上官正义:有一些团伙,他们分工很明确,中介负责在网络上招揽生意,通过抖音的这些平台。山东这个中介,联系的是医院院长的儿媳妇,由儿媳妇进行审核之后,才会交给这个院长,办理出生医学证明,办公室的工作人员操作。他们利益链条分工明确,环环相扣。 问:那这些中介现在有被抓吗? 上官正义:不太清楚,警察很重视。他们不光是贩卖这个真的出生证,也伪造假的出生证,山东的中介,卖了一张假的出生证给陕西省洛南县的一户人家,我去了洛南县,这家也承认孩子是买来的,我就去四皓镇派出所报案,值班的教导员立马打电话给户籍员,他当着我的面打电话,我听懂了他的方言。对方户籍员说知道这个事情,确实也已经上了户口了。但是这个教导员一挂电话之后,转头告诉我,他不知道情况,让我们明天再去。 问:你之前一直打拐,解救过多少孩子? 上官正义:没有统计过,在解救这些孩子的过程中,发现他们的身份都洗白了。所以我在2014年之后,基本上侧重于打击买卖户口、出生证这一类,这是根源,把这个环节堵住,那别人买了孩子上不了户口,是治理拐卖儿童的根本。最近的这起案件,是我今年的第三起贩卖出生证明的大案件。 问:办理出生证的这些婴儿,来源是什么? 上官正义:正常的孩子出生之后,怎么可能要去花这么高的价格,去买出生证呢?这些孩子,就是买来的孩子上不了户口,所谓的抱养的、领养的孩子上不了户口,他们才会冒这个风险,才会花这么高的价格去买出生证,洗白身份。 问:我看你10月11号已经在微博上公布了有团伙贩卖出生证明,这都将近一个月,没有警察来找你了解情况吗? 上官正义:直到11月6日我在微博上公布了详细证据和情况,警察才和我联系。 问:抖音有没有联系你? 上官正义:没有。我之前也一直在呼吁,抖音是有责任的啊,我们平时发个什么东西,他都觉得违规,这个那个敏感词,但是这些贩卖出生证明的,却没有被封号。 问:卖孩子的又是谁呢? 上官正义:有一种情况,是大学生怀孕了,小女孩也不敢告诉家里人,医院就通过各种话术,告诉对方,把孩子卖了,还给她一些营养费,那小女孩一听,这不是好事吗。 问:这么多年打拐,有什么事情让你感觉到很无力,或者很无奈。 上官正义:基层政府部门的推诿、不作为。 问:你自己有没有感觉到其实是你一头热,孩子的父母是自愿把孩子卖了,也有人愿意买,医院愿意办证,他们都没有觉得自己是受害者,反倒是你在一直在纠着这个事。 上官正义:孩子不是商品,不能以这种方式明码标价去买卖的,他享有最基本的这个权利。有些孩子还没出生,就被中介层层转卖,就被别人沦为商品在兜售了。 问:现在去偷孩子的事情还多吗? 上官正义:很少了。 问:你这卧底一年多,还发现哪些医院有卖出生证的情况? 上官正义:还有广东佛山和广西南宁的,具体名称不能说。我是想通过这些案例,能够推动卫生主管部门从制度上去完善很多东西,你看今年国家出台了第七版的出生证明,提高了防伪技术,但是呢,人没管住。还有医院的工作人员,要加强法治意识教育。 问:你当时是怎么发现这个线索的? 上官正义:因为我一直在关注,就在抖音平台,发现有大量的这个买卖。 问:你能就大概介绍一下,这一年多时间,你卧底的大概情况吗? 上官正义:前半部分基本上是在线上,和中介进行沟通,然后开始取证进行线下的调查核实。 问:你现在的正式工作是什么? 上官正义:我可以告诉你,但是你不能说。他们可能会根据这个找到我。 问:收入应该还可以吧? 上官正义:跟你说个实话,最近这三个月,一直在外面,孩子生病住院,我都顾不上管。我自己又生病了,还不敢告诉家人。外面的事情做了,家里没照顾好,会有一些愧疚。 问:你愿意接受别人的捐赠吗? 上官正义:别捐了吧,有基金会支持过我,但基金会报销是有标准的,我在外面卧底,经常要扮演大老板,要吃好的,住好的酒店,要不然怎么取得别人的信任。 问:你做过侦察兵,对现在的事情,是不是有帮助? 上官正义:这倒没有,我是自学了犯罪心理学。我经历这么多案件,我喜欢去研究,每次成功之后,那我想,对方为什么会相信我,我会把整个过程捋一捋,哪些需要改进。其实人之常情,哪怕他是犯罪嫌疑人,其实他的心理也是很简单,也有他缺失的一面,所以抓住人性的这么一个弱点之后,就和他沟通。 有人说我勇敢、胆子大,但其实是需要讲智慧和谋略的。我去和别人说,要留证据,比如这次的医院,我如果没有证据,我敢去举报吗? 问:你做的这些事情,是不是让警察既爱又恨?帮警察做了很多事,但也给他们带来了很多麻烦。 上官正义:我还不好说。比如说昨天,我还问襄阳的公安机关,我说我通过微博曝光,给你们带来了一定的压力,我说你们站在哪一边?他说,当然站在我这一边。有这句话我就够了。我相信每个人,不是说所有的人都会嫉恶如仇,但是在面对这些拐卖犯罪的时候,除开这些人贩子,所有人都会站到我这边。我是给他们工作带去麻烦,但是我相信,他们骨子里面也是挺恨这些人的。 问:十多年前我采访你的时候,你反扒,抓小偷抓了有多少? 上官正义:有几百个吧,没统计过。 问:你现在关注的售卖出生证明的,打击过多少了? 上官正义:应该有上万了,你看之前举报的河南省商丘市妇幼保健院,就有4885份,他们说是盗窃,我一直不相信。现在到了法院了,我一直问他们,怎么判的,就是不告诉我。 问:你十几年了,反扒反传销,现在打拐,得罪了很多人,他们后来有找过你吗? 上官正义:有的,有的出狱了联系我,我问他们,恨我吗?他说之前确实恨,后来在里面也想通了,觉得我在他关键的时候拉了他一把,虽然受到了处理,但是不能继续往下走了。 问:十几年来,你一直在做这些危险的事情,你的内心是怎么想的? 上官正义:一个人在最无助的时候,他需要的是什么?因为我经历过,家里的那种贫瘠,需要有人关心。我是有强烈的自我强迫症的那种,如果我知道了,哪怕投入再大,我都会去帮助到底。其他的没有什么高尚的想法,什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想的那个不是我想的事情,我觉得我做好我当下的自己。 我曾经是军人,我很爱国,爱这个社会,更珍惜自己的当下。我们的社会有一些小小的问题,我希望通过我的方式去修复它,让它变得更美好,这是我的初衷。 问:你现在遇到的问题是什么? 上官正义:最近我的身体不是很好,睡眠特别差,我白天要做事,晚上要去跟他们斗智斗勇。 问:你的家人支持你吗? 上官正义:还好吧。我去哪里,都不告诉家人,上有老下有小,最近的事,是他们看到媒体报道才知道的。 问:你有没有考虑过,如果真的是有一天自己遇到生命危险了怎么办? 上官正义:我在这个过程中,尽可能不让自己置身于这种危险。我始终觉得,我是站在正义的这一边,我做的是好事。我相信世界都是温暖的也是善良的。当然,真的是有那一天来临的话,谁也挡不住 还有,我买保险是买不到的,我要买高危险,但是保险公司的条款,是没有我这个职业的,如果我不选高危,我将来就属于骗保。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孙春龙和平工作室)
4月7日,“丰县生育八孩女子”案一审宣判,丰县欢口镇董集村村民董志民,因虐待罪、非法拘禁罪被判有期徒刑9年。参与拐卖受害人小花梅的另有多人,其中5人被判8年到13年不等。小花梅系云南省福贡县子里甲乡亚谷村人,1998年被时立忠、桑合妞二人拐骗至江苏东海县,以5000元的价格卖给一名徐姓当地人,从此开始了悲惨人生。 值得注意的是,从1998年被贩卖至江苏,到2022年酝酿成新闻事件,24年间小花梅并不是一个被隐藏起来的“黑户”。董志民买下小花梅之后,顺利完成了结婚登记手续,并且成功在欢口镇落户。换言之,在小花梅取得合法身份过程中,当地婚姻登记、户籍管理部门不仅失察,更是将小花梅苦难“合法化”。某种意义上,它们是“小花梅”受害案的关键帮凶。 小花梅被转卖了3次,第一次价格5000,第二次价格3000,第三次价格5000。一个人被明码标价贩卖,固然令人唏嘘;但一个被贩卖的人轻松取得合法身份,更加发人深省。我们看到,正是有了一层合法的身份,董志民才敢堂而皇之地在抖音上直播,利用网友们的同情心赚取救济与打赏。小花梅取得了合法身份,这一点在案件中至关重要。 小花梅案一审宣判,只是一个迟到的结局。在迟到的过程中,当地相关部门参与了迫害。有关部门将小花梅身份合法化,是小花梅悲惨人生链条上的关键一环。小花梅事件酝酿成一个网络热点之后,丰县第一份通报甚至说“不存在拐卖行为”。丰县处置问题如此简单草率,不单是因为办事颟顸,更是因为有恃无恐。小花梅身份在2020年就合法化了。 小花梅案情看起来复杂,其实证据链十分清晰。2000年,在没有小花梅身份证明的情况下,欢口镇民政部门违规办理婚姻登记,并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因为1999年小花梅已生育了第一个孩子。2020年,董志民申请低保,又顺利在欢口镇办理了小花梅落户手续,从此小花梅有了一个合法的名字“杨庆侠”。在此之前,小花梅生育了8个孩子。 小花梅案有两条线索。一条线索是她从云南到江苏,被辗转贩卖3次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贩卖者24年没有受到惩治,甚至已经过了追诉期。另一条线索是她从一个明显没有身份信息,很容易判断出是被贩卖人口的人,被抹掉原来的名姓,包装出另外一个合法身份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本应是人权保护者的诸多部门成了残害小花梅的帮凶。这两条线索是锁住小花梅的双重铁链。 我们还看到,哪怕是最严苛的计生部门,在小花梅身份合法化过程中都形同虚设。2013年,小花梅生育第三子之后,欢口镇将为完成相关指标,将未结扎的董志民、小花梅列入已结扎人群,此后小花梅又生了5个孩子。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这并不代表社会管理失控,而是管理权力一直在被滥用。这种滥用正是导致小花梅悲惨人生的动因之一。 人们称小花梅为“铁链女”。从2017年开始,董志民用铁链将小花梅锁起来,小花梅长期遭受精神与身体的虐待。1998年,刚到江苏丰县欢口镇的时候,小花梅还能与人交流,2022年她已患上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精神残疾二级。实际上,小花梅身上的铁链何止一条,有贩卖人口的犯罪线索,有虐待拘禁的罪恶铁链,还有权力滥用的管控链条。 小花梅案是个案,但小花梅案中的这些链条并非个案。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有马体)
看到一则报道,寒意顿生。 报道大意是,1987年,13岁的郭芳丽在上学路上被人贩子从陕西拐卖到山东菏泽,被迫与买家李某生育一子,两年后郭芳丽被解救回家。 2022年3月,警方对此案立案调查—不知道为何隔了30多年才等来这一天———又过了一年, 2023年2月20日宣判。被告人赵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时,法院驳回了郭芳丽的民事精神伤害赔偿请求。 这短短的叙述里包含了非常丰富的信息,对你自以为是的安全感形成无情暴击。 我试着解读如下。 其一,郭芳丽是在上学路上被人贩子拐卖的。 这是一个很令人崩溃的细节。 很多家长一定叮嘱过孩子,不要去偏僻的地方,不要天黑许久才回家,不要……但这又如何呢?上学路上照样布满陷阱。 请记住,铁链女事件中,那个曾引起全网关注的叫李莹的四川女孩——她美丽的容颜令人痛惜——也是在上学途中失踪的。而且,她家住市区,并非荒郊野岭。 这说明,孩子被拐卖的风险正侵入你生活的核心区域。 终于明白为什么每到放学之际,中小学校门口总是挤满了家长吧。 其二,**郭芳丽**被迫与买家李某生育一子,两年后被解救回家。 请注意时间点。郭芳丽被拐卖时才13岁,报道称,生子时才14岁。 刑法规定,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那么,此案中的买家呢?那个逼迫13岁的孩子跟自己上床的男子呢? 关于人口拐卖,很多人呼吁买卖同罪,因为“没有买卖,就没有伤害”,需求制造了供给,没有人收买被拐儿童,也就没有人贩子会处心积虑地拐卖儿童。也有人认为不能一概而论,不能滑向“重刑主义”——具体到这一事件而言,我认为买卖是一回事,强奸14岁以下幼女又是一回事。 两种恶,全占了。 这样一个买家,怎么可以就此放过? 其三,人贩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还请注意这样的描述:“被告人赵某某在本次犯罪后又多次犯罪,且对本案的犯罪事实当庭翻供,不认罪,不悔罪,主观恶性和社会危害性较大,应依法予以严惩。 也就是说,被他拐卖者,被他毁掉的人生,不止郭芳丽一人。 而且态度恶劣,当庭翻供,不认罪,不悔罪。 即便如此,也不过领刑12年。也许还会因表现良好减刑,出来后又是一条好汉。 这叫严惩吗? 要知道,这是一个河南某大学生捣鸟窝获刑10年半的国度。 “人”的尊严与价值的重量,体现在哪里? 其四,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郭芳丽的诉讼请求。 报道称,郭芳丽提起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金为80万元。 13岁被拐,整个人生被改写,不能为自己争取一点赔偿吗?说实话,任何赔偿都不能赎买她所经历的苦难,这一点赔偿金,只能说是为社会挽回一点必要的尊严而已。 我觉得每个人都需要一点推已及人的同理心,比如,如果当事人换成这个案件某法官的女儿,这样的诉讼请求不知还会不会“驳回”。 面对这一二三四,不知你有何感想? 我知道,在一次次“注意力”透支的情况下,与拐卖相关的新闻已经难以获得应有的热度,但是,有些事情,不是你不去关心它就不会发生,一旦发生,对任何一个家庭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所以,在这里,我还是要力所能及地发出自己微弱的声音,希望它能被更多人听见,希望,这种对人贩子——我其实并不喜欢这个词,它将人当成商品——的惩治的高举轻放,能够被改变。 否则,在上学路上、在更多你自认为足够安全的场所,会有更多的失踪悲剧发生,这种导致骨肉分离的命运的杀戮,会继续悄无声息、猝不及防地在我们的生活中展开。 (全文转自微信公众号常识流通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