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会混乱中三读通过香港国歌法

香港立法会周四(4日)再战“国歌法”,即使泛民议员不断提出各种修改意见,甚至在会场泼洒臭水,导致会议一度暂停。国歌法最终仍以41票赞成、1票反对、1票弃权,在混乱中完成三读。

会议刚开始,泛民主派议员提出的21项修正案全数遭到否决。随后人民力量陈志全及议会阵线朱凯廸在会议厅内泼洒臭水导致会议厅传出臭味,立法会代主席李慧琼因此驱逐两人离场并暂停会议。下午近5时,立法会转移至会议室继续开会,主席梁君彦在民主派抗议口号声中,强势进入三读程序,迳自请官员发言并投票表决,最后宣布通过。

国歌法通过,日后违反者最高将面临港币5万元罚款及监禁3年罚责。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表示,《国歌法》将于12日在宪报刊登法案内容,即日生效,并强调会加强宣传教育。

草案通过后,特首林郑月娥立即于晚间在脸书发文,表明完全支持梁君彦“果断地在扰攘一番、复会后就将《国歌条例草案》付诸表决通过,防止某些议员作进一步有损立法会声誉的行为”。

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在表决后发出联合声明,强烈谴责主席梁君彦沦为极权打手。先是违法介入内会选举、滥权为审议设限,今日再强行付诸表决国歌法,“依仗建制强权,成为助纣为虐的傀儡附庸”,强调议会作为代表民意的机构,自绝于民意,丧失独立制衡能力,是彻彻底底尊严扫地。

民主派强调,爱国不能靠强迫、更不能靠愚民;反之会为极权终结埋下伏线,指北京正强行制定“港版国安法”,坚信香港人会更加团结抗争,民主派亦必定同行、无怨无悔,强调“强权永远无法取替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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