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府:16名纪律部队人员及529名政府雇员拒宣誓

港府要求公务员宣誓或声明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不只包括现职公务员,其后还扩展至非公务员的政府雇员。据公务员事务局截至8月底的资料,有129名公务员没有交回声明,其中16人是纪律部队人员。另有 529名非公务员之政府雇员未交回声明。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昨(20)日透露,下一步将统筹资助机构人员的宣誓安排。

据港媒报导,公务员事务局去年10月及今年1月分别作出安排,要求新聘公务员及现职公务员宣誓或声明拥护基本法、效忠特区。今年5月更进一步将宣誓安排延伸至所有在去年7月1日或以后按非公务员聘用条款聘用的政府雇员。

公务员事务局提交给立法会的文件显示,去年7月1日前加入政府的公务员有17万人,当中有129人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含16名纪律部队职系人员。这129人的绝大部分已离开政府,馀下的数宗个案预计会于短期内陆续被终止聘用。

至于非公务员政府雇员,虽然有18,000多名在任的全职者已签妥和交回声明,但仍有149宗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个案;另有约380名兼职者不理会或拒绝签妥和交回声明,他们已悉数因辞职、合约届满或被终止聘用而离开政府。

在昨天的立法会公务员资助机构员工事务委员会会议上,有议员追问资助机构雇员是否也须宣誓或签署声明,公务员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回应称,政务司司长正统筹安排资助机构人员宣誓,会适时公布交代,而申请政府基金企业的人员是否需要宣誓,亦会一并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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