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FTC)与美国超过45个州检察总长,9日联合对Facebook提起“反垄断”诉讼,指控Facebook以收购未来可能成为竞争对手公司的策略,妨碍市场竞争,以消除其对Facebook地位的威胁。该诉讼最终不排除会使Facebook,与收购的Instagram和WhatsApp拆分业务。
该诉讼由美国46州、关岛及哥伦比亚特区的48位检察总长与美国联邦政府组成的跨党派团队提出。FTC的声明中指出,Facebook采用“系统性的策略”,包括2012年以10亿美元并购Instagram、2014年以190亿美元并购WhatsApp,以及对软件开发人员施加反竞争条件,损害消费者选择社交网络的机会与市场竞争为广告商带来的好处。
FTC向联邦法院寻求永久性禁令,其中可能包括“分拆”Instagram和WhatsApp业务,并要求法院“限制Facebook在事先知会原告州前,不能进一步进行估值1000万美元以上的并购”。
该诉讼除了关注脸书收购Instagram及WhatsApp的商业行为,其中还指出,Facebook长期对第三方软件开发商使用脸书平台设定“反竞争”的条件,并要求法院禁止脸书再实施该措施。
起诉书中指称,Facebook向第三方应用程式提供应用程式介面 (API)的前提,是对方不能开发与Facebook竞争的功能,并且不能连接或推广其他社交网路服务,而Facebook会透过切断API来执行该政策。
声明中举例,2013年Twitter推出了短视频应用程式Vine,让Twitter用户可以透过该应用程式拍摄并分享短视频,而Facebook作为回应,关闭了Vine可以透过Facebook访问朋友的API。
上述的API对于应用程式开发工程师来说,如同具有价值的资料库,也就是若应用程式需要Google Maps资料,则需透过Google Maps API与Google Maps 系统沟通。
主导该诉讼的纽约州总检察长詹乐霞(Letitia James)表示,在过去十年中,Facebook以主宰且垄断式的力量胁迫小型对手,排除竞争,这些是以侵害用户的权益为代价,为的是保护在同业间的垄断权,并指Facebook降低用户隐私保护和服务“利用其优势压制竞争,得以占用户便宜,将个资转为摇钱树(广告收入),获利数十亿美元。”
Facebook则声明表示,受到审查的交易(收购Instagram、WhatsApp)是在多年前获监管单位批准后进行的,并指反垄断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和促进创新而存在,而不是为了惩罚成功企业,Facebook形容政府的提告是“修改历史”。
Facebook法务长纽斯特德(Jennifer Newstead)指出,“政府在批准多年之后,希望再审查一次,此举对美国企业传达出令人不寒而栗的警告,即没有一笔交易最终是定案的”。
据悉,每天有超过25亿人使用Facebook旗下其中一种应用程式。该公司的市值接近8000亿美元,去年报告的利润超过180亿美元,若该公司最终得分拆Instagram、WhatsApp业务,包含整体用户人数、用户族群以及营收都会受到剧烈冲击。
不过Facebook也表示该公司有自信、期待在法院见到“Facebook、Instagram和WhatsApp是一块的”。
美国众议院反垄断司法委员会此前就曾对亚马逊、Facebook、Google和苹果公司等进行调查,报告指出上述的科技巨头们构成垄断,抑制竞争,并于今年10月以“反垄断”法起诉Google,指其搜索服务与搜索广告市场违反公平竞争原则,包含以平台广告收取到的资金,向手机制造商等支付费用,要求默认预设Google搜寻引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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