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福建省一名15歲少女去年在派出所遭警察猥褻後多次輕生,但犯案警察近期被法院判刑僅2年9個月,引發眾怒。
陸媒「新黃河」報導,福建寧德15歲少女小君(化名),去年6月16日因毆打他人被當地鎮派出所警察傳喚。小君父親張先生回憶說,當時女兒和受害人都被叫到派出所問話,其後各自返家,惟派出所李姓教導員來電讓他妻子帶女兒去派出所。去了之後,李某稱要單獨和小君聊聊,讓妻子先離開,然後以「拘留」為由恐嚇、脅迫小君,在其派出所辦公室內實施猥褻行為。
小君回家後情緒崩潰,張先生得知女兒被猥褻後,打電話質問李某,對方卻極力否認。張先生隨後報警,李某被帶走調查。警方分別在小君的衣服、鞋帶以及李某辦公室檢測到李某的體液。在證據面前,李某承認了猥褻罪行。
「我打死都不會想到會發生那樣的事情,她媽媽也想不到,以為女兒在派出所很安全。」張先生說,女兒受到極大打擊,多次自殘、離家出走。他們一家人承受了很多流言蜚語,被迫關閉店舖,回到四川老家。
近期(3月16日),李某因強制猥褻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9個月。張先生認為,女兒至今沒有走出受到傷害的陰影,時常情緒崩潰,相比女兒受到的傷害,官方對李某的判決過輕,且李某家屬及涉事派出所至今未對女兒表示過歉意,「只有李某在開庭時說了一句『對不起』」。
張先生決定申請抗訴,並對李某提起民事訴訟申請賠償。
這起事件引發輿論廣泛關注。很多網民氣憤地表示:「這種知法犯法對一個未成年女孩下手:該判死刑都不為過。」「還有王法嗎?還有法律嘛?執法!犯法!還是在派出所裡!這麼惡劣!2年半?!?!」「我個人認為這個指導員只要被細查,絕對能查出夠判死刑的證據來。」
然而,這起事件並非個案。2020年,福建省長汀縣公安局濯田派出所原副所長鄒斌盛,在當地一賓館KTV強姦一名女服務員,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 9 年。
2010年,福建省漳州市公安局薌城分局刑偵大隊警察張某清,因在辦公樓審訊女嫌疑人時進行猥褻與強姦,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 6 年 4 個月。
2019年,合肥市公安局廬陽分局雙崗派出所民警張雲龍,在辦案期間多次強姦女當事人,被判處有期徒刑 4 年 6 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