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近日舉辦了一場帶動唱比賽,一名「全盲學生」全程參與,其洋溢青春、自信舞動的身影,打動了兩萬多名網民。 作家王蘭芬耶誕夜(24日)在FB發文分享一段由北一女中家長會會長與其分享的影片,介紹該校有史以來首位的全盲學生林立翧參與帶動唱比賽的過程。 不怕撞到東西 林立翧說:我信任我的同學 影片顯示,比賽音樂響起前,林立翧首先在同學協助下走至定點,等候其他同學入場。王蘭芬形容,無論表演的動作多麼困難,包括:跳躍、擺手、轉身,林立翧都做得充滿節奏感,即便偶爾會慢上半拍或無法跟上眾人的動作,但她全程沒有中斷、沒有猶豫,連最後同學們快速帶她退場時,她也沒有絲毫害怕。事後詢問她怕不怕撞到東西時,她堅定地表示,「不會,因為我信任我的同學。」 王蘭芬說,林立翧的父母視力正常,而她卻一出生就視障,但她仍順利地以優異的成績考進第一志願。北一女的特教老師對於這位全盲學生認真研究了教學方案,更與班上導師充份溝通,教育局也出資聘請視障生助理員幫助學習事宜。 獲神愛護 贊北一女師生「超級無敵好!」 林立翧得知自己考上北一女時,心裡有些惶恐,她跟媽媽說,「這是我不配得的,我沒有那麼好,神真的愛我。」於是她暗下決心,同學能做的她也要做到,不管念書、考試、比賽、唱歌、跳舞、運動,都要跟得上,要跟班上同學一起爭取榮譽,而其態度也得到所有人的正面回應。 被問及北一女的老師、同學好不好時,林立翧先是回答「不是好」,緊接著又說「是超級無敵好!」 雙眼全盲 學習更專註 林立翧除認真念書外,她也參與合唱團、游泳課,並學習英語及日文等外語,都有積極或亮眼的表現。林父被問及為何女兒可以同時專註在這麼多事情時,他笑說,「應該是因為眼睛看不見,省去了許多其他小孩玩電動跟上網的時間吧。」 王蘭芬上傳這支影片後,至今(27)日下午約2時得到逾2.2萬網民按贊及近7,000次分享。不少網民紛紛留言表示,「可敬的女孩」、「上帝關了這扇門,卻開了另一扇窗,好積極的人生觀」、「她讓我們更看到生命的力量和美好」、「想按100個❤,好感動啊」、「真是無法想像她是如何做到的!太感動了!」
從明年3月1日起,欲在中國從事演藝經紀業務的經紀人,含來自香港、澳門和台灣的經紀人,皆須通過考試持有經紀人資格證,才能在中國從事演藝經紀活動。 中國近月來持續整治娛樂圈,繼中共領導人習近平要求藝人須「德藝雙馨」外,中國文化和旅遊部12月24日又稱,為促進演藝市場繁榮健康有序發展,發布修訂後的「演出經紀人員管理辦法」(下稱管理辦法),明確國家對演出經紀人員實行職業資格認定製度。 管理辦法要求經紀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準和道德品行」,維護演出行業形象;經紀人不得為含有「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第25條禁止內容的演出提供服務,包括:反對中國憲法基本原則、危害國家統一、煽動民族仇恨、擾亂社會秩序等。 經紀人不得在兩家以上的藝人機構從業;不得出租、出借經紀人資格證;不得隱瞞、偽造與演藝經紀業務有關的重要事項;不得對演藝活動進行虛假宣傳;不得為演員假唱、假演奏提供條件;不得有擾亂演藝市場秩序的行為。 經紀人資格證考試由全國統一實施,每年舉辦一次,考試大綱和科目等由文旅部統一擬定,統一核發經紀人資格證,並建立經紀人資格證管理庫。 對於來自港、澳、台的經紀人,管理辦法的附則中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台灣地區居民參加演出經紀人員資格認定考試,適用本辦法。」 此外,經紀人還須提醒和督促演員嚴守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樹立良好社會形象。若經紀人違反相關規定,由縣級以上文旅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者,依法認定為文化市場失信主體,則實施聯合懲戒。 報考資格有4項: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業務水平和道德品行」;具有高級中學、中等專業學校以上學歷;年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今年中國有多名藝人因逃漏稅、嫖妓、抵觸民族主義紅線或犯法而引發爭議,北京當局為規範藝人言行採取了多項措施,包括:整治「飯圈亂象」、限制流量明星、嚴防失德藝人復出等。
台灣行政院政務委員唐鳳獲韓國政府邀請於16日出席一場活動並演講,但臨時遭到對方以「考量兩岸關係各層面」為由喊卡。台灣外交部20日召見韓國駐台北代表部代理代表洪淳昌表達強烈不滿。韓國外交部21日稱,中共從未就此事聯絡韓方。 直屬韓國總統的「第四次工業革命委員會」9月邀請唐鳳於16日在「2021第四次工業革命全球政策會議」議程的「社會創新」場次,發表「台灣的數位社會創新」(Taiwan』s Digital Social Innovation)演講。韓方在預發的議程中以「台灣數位部長」稱呼唐鳳,未料16日早上臨時取消。 韓國外交部今向中央社表示,臨時取消唐鳳出席,是綜合檢討諸多狀況後所做的決定,並重申韓國政府推進與台灣非官方實質交流的基本立場不變。 韓國當地媒體,包括《朝鮮日報》、《國民日報》等,都對韓方是否受到中方壓迫表示質疑。不過,韓國外交部稱,中方「完全沒有」就此事聯絡韓方。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表示,第四次工業革命委員會於會議當天(16日)早上以電郵通知唐鳳辦公室臨時取消邀請,稱「考量兩岸關係各層面」(Various aspects of cross-Strait issues were taken into consideration),但台灣駐韓國代表處向韓方抗議時,該委員會並未說明原因。 對於韓方的失禮行為,台灣外交部昨召見韓國駐台北代表部代理代表洪淳昌,表達強烈不滿;台駐韓代表唐殿文也同步向韓方表達嚴正抗議。 歐江安指出,洪淳昌對全案尚無完整的了解,但表示會向韓國外交部如實轉達台方立場;另據洪淳昌的初步了解,第四次工業革命委員會是基於「綜合性考量」取消邀請,台韓關係及雙方實質合作將穩定不變等。
壹傳媒近日遭香港法院裁定強制清算,台灣民團憂心若台灣《蘋果日報》(簡稱台?)與《壹周刊》檔案一併遭到點交,恐致採訪個資外泄。對此,台灣文化部20日表示,已函令台?「不得跨境資料傳輸」。 文化部表示,早在報載港府向香港法院提出清算台?申請之時,文化部即多次召開會議就各法規面向密切討論,同時去函台?表達文化部願意全力協助之意,以及函請國發會就〈個人資料保護法〉提供法律解釋,經嚴謹審慎考量新聞自由價值及個人資料保護的平衡與界線,且參酌民間團體陳情及建議後,發出三大聲明,並正式發函台?。 文化部三大聲明 一、香港《蘋果日報》因創辦人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致公司資產遭凍結致被迫停刊,顯為政治事件,而非公司經營不善。台灣作為一主權獨立國家,依據《港澳條例》42條及《民事訴訟法》402條規定,香港法院的裁判在台灣法院裁定同意前並無效力。台?依法應拒絕香港法院及指定清算(盤)人的任何指令及要求。 二、中共慣常運用個資進行分化、打擊及報復,從黎智英至記者被拘捕判刑、公司資產遭凍結致被迫停刊,皆是台?的前車之鑒。為保護國家利益及台?所保有的個資的所有當事人權益,文化部依《個資法》第21條規定,限制台?「不得跨境傳輸所保有的所有個人資料」。 三、為積極維護相關當事人權益,文化部將請台?依據《個資法》第11條規定,應主動或依當事人請求後銷毀所保有的個人資料,相關申請程序若需建立平台或其他衍生費用,文化部將予以協助支應。 蘋果新聞網正式聲明回應 一、香港壹傳媒清盤人目前並未要求蘋果新聞網提供任何採訪資料及員工個人資料,蘋果新聞網迄今亦未主動提供該等資料。 二、蘋果新聞網針對香港總公司清盤事件,於現在及未來之處置做法上,必將顧及香港及台灣分公司所有人員權益,同時以符合中華民國法律規定之前提下處置。 黎智英前助理:北京力量介入 要台?關門 自由亞洲電台15日引述黎智英的前助理賽門(Mark Simon)說法,其實已有四家公司願意出資多達1,000萬美元收購台?,理論上,香港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身為清算人,會希望《蘋果日報》價值越高越好,但卻在台?找買家之際清算壹傳媒,「因為北京根本就不在乎市場運作的正常機制,北京只想要台灣蘋果日報關門大吉,這就是北京的目的。」 賽門呼籲包括美國在內的外國政府,必須持續向北京問責。他也用中共前總理朱鎔基的話,提醒中共領導人習近平,「如果(香港)在我們手裡搞壞了,那我(中央政府)豈不成民族罪人」。
路透社系列報導指,共諜已滲透台灣軍方,甚至滲透了總統蔡英文的維安任務細節;共諜案頻傳導致國軍袍澤之間失去互信,也足以「讓盟友失去信心」。 路透社20日發表「T-Day:台灣戰役」(T-DAY: The Battle for Taiwan)系列報導,以「案件文獻披露共諜已滲透台灣軍方」為題,詳述共諜滲透台灣軍方的行動。 報導引述台灣的法院判決及相關媒體報導指,過去十年台灣至少21名上尉或更高級的現、退役軍官因淪為共諜被定罪,至少9名現、退役者仍在受審或接受調查。不過,路透報導提及的案例中,有多例此前台灣媒體都報導過。 路透引述退休軍方高層的話說,共諜案頻傳導致國軍袍澤之間失去互信,也足以「讓盟友失去信心」。報導還提到,一些台灣退役軍官擔心共諜案頻傳,將使美國不願與台分享先進武器或敏感情資,深怕這些秘密外泄給北京當局。 據台灣高階退役軍官、現役反情報人員,以及有在台經驗的前美國軍方和情報人員說法,這些間諜案顯示,中共以廣泛的間諜計畫,破壞台灣的軍事和政治領導層,侵蝕軍方戰鬥意志,竊取高科技武器機密,及深入了解國防規劃。 報導說,北京當局甚至滲透保護蔡英文的維安任務細節。報導以前特勤警衛官、前總統隨扈孫翰方及其外甥、總統警衛官王文彥為例,指兩人因向中共情報機構泄露有關蔡英文維安的敏感資訊而被定罪。 據路透查閱的法庭文件和媒體報導,兩人還被指控泄露守衛總統府和官邸的高級隨扈之姓名、職務和工務電話號碼。 對於中共在台灣的間諜行動,中國國台辦並未回應路透社的置評請求。陸委會聲明指,中共「不斷擴大的間諜活動」是北京當局正在進行的惡意政治行動之一,目的是要破壞兩岸關係的正常發展。 台灣國防部向路透社表示,台灣已展開積極的反情搜行動,阻止了中共滲透。軍方聲明表示,實施多元教育宣導與獎勵官兵主動檢舉反映,使不法人士在接觸國軍官兵初期,即被檢舉調查,且有機密外泄之虞時,軍方便迅速採取行動遏止。 對於共諜案頻傳會否使華府對台失去信心,台灣國防部表示,與友邦的正常關係未受影響。美國國家安全會議(NSC)則婉拒對這篇報導置評。
藝人王力宏遭前妻爆料召妓和出軌等醜聞後,優質偶像形象一夜間崩塌,緊急從中國大陸返回台灣,並且宣布暫時退出演藝圈,12月20日,台灣民進黨基隆市議員張之豪表示,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而在專制的中國,你唱再多的「龍的傳人」都保護不了自己。 繼王力宏11月19日在臉書發佈道歉聲明之後,基隆市議員張之豪在留言區向王力宏喊話:「這時候有沒有覺得有自由民主的台灣可以逃回來,是件很棒的事?微博上六千萬的粉絲,保護不了你。被許多親中藝人嫌棄的,只有兩千三百萬人的台灣,卻在你要被中國要用劣跡藝人追殺你時,保護了你。在專制的中國,你唱再多的『龍的傳人’都比不上一次的『劣跡藝人’。」 張之豪還表示,「希望大家都能從這件事學到,就算是渣男,也有人權,而台灣這個國家,保障所有人的人權,包括渣男。而沒有了台灣,今天的你,不止在中國劣跡藝人的追殺之下,無處可逃,你恐怕連寫這篇不是很通順的文章的權利都沒有。歡迎回台灣。也希望所有熱愛民主自由的也希望所有熱愛民主自由的人,都一起保護台灣。」 (圖片來源:臉書) 不過,有網友認為,王力宏應該是「美國人」,應該是到台灣,而不是「回」台灣。對此,張之豪回應說,王力宏最先在台灣出道,雖然王力宏是不折不扣的親中藝人,王也不見得認台灣是其事業生涯的「故鄉」,但還是想用「回」這個動詞,展現出台灣包容的高度。 王力宏近年來將事業重心放在中國大陸,在被前妻李靚蕾「毀滅式爆料」之後,優質形象形象一夕間崩塌,甚至遭到中國官媒點名批評,近日匆促搭機返回台灣。 張之豪表示,以王力宏目前被指控的行為,光是召妓一事,以李雲迪的前例來看,怕就要讓王被起訴,還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更不用說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的追殺手段。 外傳王力宏有3億財產,張之豪表示,不管是台幣、美金,還是人民幣,看看馬雲的下場就知道,「在中國,沒有一樣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 張之豪強調,真正的井底之蛙,總是以為,只要對中國友善,跟他一起喊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但事實是,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你對中國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啥都沒用。 張之豪表示,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都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 張之豪的回應被網友贊爆:「張議員妙筆生花,您對中國的認識非常深刻。」、「您的分析非常淸楚理性?」、「議員,好會寫,講得真好,連著幾篇推文,已被圈粉。加油」、「身在香港的香港人表示無限認同!」「所言極是,有錢是他的事,道德倫理是我們規範。」 基隆市議員張之豪的原文如下: 有人對我說,王力宏是美國人,我不該用「回台灣」來形容他。 他當然是個美國人,而且利用了2000年以降,「中國民族主義」崛起的熱潮,投其所好,為自己賺進大把人民幣的親中藝人。 我會用「回台灣」是因為,他畢竟是1995年在台灣出道,最初給他舞台的也是台灣。 他不見得認台灣是他事業生涯的「故鄉」,但我身為台灣人,我想用「回」這個動詞展現出台灣包容的高度。也就是「你不認我,但我可以認你」。 說真的,就算在美國,不說華語的人,沒幾人認識他。 以他目前被指控的行為,光是召妓一事,以他的朋友李雲迪的前例來看,怕就要讓他被起訴,還被逐出同業公會,無限期封殺。 更不用說其他可能的「殺雞儆猴」的追殺手段。 報載他有三億財產,不知道幣值是台幣,美金,還是人民幣。 不過,馬雲有373億美金的身價,而今現在他在哪?這鉅額財產又在誰的手上? 我很愛舉馬云為例,因為他不僅是過去多年來,台灣親中人士最愛列舉的企業成功人士與案例,更因為,馬雲證明了一件事,在中國,沒有一樣財富是永恆的,沒有一個人是安全的,沒有一家公司是有保障的。 王力宏可以是真的召妓被關,但他也可以是任何理由被關,甚至不需要理由。 而再多的汶川賑災、鄭州賑災、「龍的傳人」、對中國政府如何諂媚,投其所好,事實就是,啥都沒用。人治的極權國家,是沒有標準的,你永遠不知道怎樣是踩到他的腳,怎樣不是,你永遠不知道今天順著摸了a的毛,恰巧這就是逆著剃了b的毛。然後,b就抄了你的家。 這就是為什麼,真正的井底之蛙,總是以為,只要對中國友善,跟他一起喊喊「我們都是中國人」,就會安全沒事,大家可以繼續悶聲發大財。 也有人回我,「所以你是說,民主自由保護渣男啰?」 沒錯,民主自由不只保護渣男,民主自由保護所有人,在法院證明你有罪以前,你都是無罪的,這是民主法治國家的基礎。 而若民事法庭判他要付多少贍養費,他就得付。 但他只會為他所應負的責任,被法院要求負責。 他不會為了莫須有的「劣跡藝人」或任何基於要入罪於他的因素,而背負他不需要背負的,或是財產被沒收之類的。 簡單說,在民主法治的台灣,人有在道德上唾棄渣男的權利,但渣男的生命財產權利,均受到法律的裁罰與保障。 在中國,國家會追殺他,消費者也會追殺他。 在台灣,追殺他的,不會是國家,只有消費者。 消費者的懲罰也很溫和,就是拒絕消費,從而讓他30億的身家,不會變成31億而已。 如果他當初出道時就是主打「媽寶渣男偶像」的形象,或許今天就沒事了,因為沒有矛盾。就好像謝和弦,雖然也被罵,但,並沒有讓人訝異之處。但王力宏不是,所以他才要面對人設崩壞的問題。 台灣保障人權,不保障身為渣男不會被社會輿論檢討。 台灣保障渣男「受到公平審判的權利」,但不保證渣男犯刑法、民法時,不會被法律追訴。 在中國,倘若你是渣男,但你渣的對象剛好是網球女將彭帥,那,也許你可以全身而退,黨國還會幫你逼著彭帥出來說「自己很好,請大家不用擔心」。 但倘若你是個剛好對黨國不甚方便的渣男,那你就會被送上社會與經濟的斷頭台,頓時,所有道德可疑的人,都變成了如孔孟般的聖賢,代表黨國來血祭你這個十惡不赦的渣男,以匡正中國的社會風氣。 我有些台商朋友,很愛抱怨台灣。 但他們總是漏掉沒講的,就是,沒有台灣,你根本不是「台商」。 倘若「台灣」變成了中國要的那個一國兩制的樣子,台灣會失去一切的比較利益,台灣將與中國任何一個省份沒有差別。 所以保住台灣的主權現狀,甚至進一步加強台灣主權,用自己真正的身份,躋身國際社會,這才是台灣必然要走的路。 我是在講王力宏,但我也不只是在講王力宏。 在這個紛亂的八卦新聞中,我們可以保持清醒的思路,看待台灣國家的未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