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宏福苑奪命大火 輿論指向政府部門卸責

香港消防處助理處長(消防安全)翁錦雄(左)及消防處副消防總長(機構策略)霍振明,(22日)出席聽證會作供。(霄龍/大紀元)

負責調查香港宏福苑奪命大火的獨立委員會22日繼續舉行聽證會,由消防處高層作供,但他們的供辭瞬間令媒體和市民的情緒大爆發,開始把這場大火的發生與政府部門互相卸責聯繫起來。

綜合港媒報導,在22日的聽證會上,大律師杜淦堃向助理消防處長翁錦雄表示,宏福苑發生大火之前,曾有居民向消防處投訴屋苑各種消防風險問題,但最終未獲跟進。

翁錦雄回應說,屋苑後樓梯「生口」(為方便維修把後樓梯的窗口改成可讓工人出入的開放式通道)、工人吸煙、棚網易燃及發泡膠封窗等風險,是房屋局、勞工處及屋宇署的職權,無一與消防處有關。

但他承認,消防處接獲投訴後,沒有轉給其他部門處理,做法「不理想」。

杜淦堃就此表示,政府各部門否認責任,形成「監管真空」。

消防處高層的上述供辭,也似乎令民眾十分不滿,手機社交平台上即時大量流傳翁錦雄的談話,不少人留言責罵政府部門「互相卸責」。

明報23日發表社評表示,消防處高層代表作證後,外界才知道原來很多火警風險問題竟然與消防處無關,消防處負責的,僅限火警警報系統、洒水系統及消防喉等「主動消防裝置」。

社評表示,在災難發生前,宏福苑居民投訴的發泡膠板封窗及棚網等問題,均非消防處「負責範圍」,而處方也沒有把他們的投訴轉給相關部門,更諷刺的是,不同部門所謂「分工」,似乎並無文件為憑。

社評表示:「政府部門分工,理應是為了更好地幫助市民,到頭來卻變成不同部門互相卸責的護身符,市民求助如墜迷宮,只覺投訴無門。如此官僚的辦事作風,豈是以民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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