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肉身占車位」說的是在停車位緊張時,有人直接站在空車位上,在車輛開過來之前提前佔位。在澳洲,這種行為不僅僅是令人反感,還可能招致巨額罰款。
新州交通廳近日專門在臉書上發文,對這種行為提出警告。帖文提醒人們,車輛尚未到場時,不能靠人站在車位上提前佔位。「這種行為不僅令人惱火,而且違法,也不安全。行人不得走到車輛行駛的路線上,造成交通危險。這種做法不僅不妥,還可能讓你吃罰單。」
根據《新州道路規則》第236條,行人不得無理阻礙車輛或其他行人的通行。違反規定通常可被處以94澳元罰款;如果案件進入法院審理,最高罰款可達20個罰款單位,即2200澳元。
這種行為並非新州獨有,澳大利亞各州對阻礙交通行為的處罰標準也不盡相同。西澳對阻礙其他行人或車輛通行的行為規定了100澳元罰款;昆州同類違規行為通常罰款174澳元,法院最高罰款可達3440澳元。
在南澳,雖然沒有專門禁止行人站在車位上佔位的法律條文,但如果阻礙駕駛者通行,可能被罰款59澳元,另加102澳元受害者犯罪征費。在維州,行人不得通過進入駕駛者行駛路線製造交通危險,違規可能受到處罰。
南澳皇家汽車協會(RAA)2025年曾就「肉身占車位」問題展開調查,收到全澳3860名駕駛者的反饋。調查發現,14%的受訪者認為,站在車位上替別人佔位是可以接受的,反映出公眾對這種行為的看法存在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