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一少女成為首位面臨「成人刑期」的青少年

維州一少女成為首位面臨「成人刑期」的青少年。(截圖取自facebook/7NEWS Melbourne)

墨爾本一名 16 歲少女承認在一起劫車案中持刀抵住計程車司機喉嚨,成為首位根據「暴力犯罪,成人刑責」(adult time for violent crime)新法面臨重刑的青少年。

基於法律原因,該少女姓名不得公開。她於 2 月 27 日在墨爾本東南區與另一名 16 歲少年一同被捕,當時距維州政府新法正式生效僅數小時。

該少女身穿黑衣,於5月26日出庭郡法院(County Court),承認「加重劫車罪」,該罪現最高可判終身監禁。

據《先驅太陽報》(Herald Sun)報導,她是首位根據「成人刑責」新法被移送高等法院審理的青少年。

另一名同樣被控加重劫車罪的 16 歲少年,則承認較輕的劫車罪。他的案件仍留在少年法院(Children』s Court)審理,最終被判處 12 個月良好行為保證,罰款 100 澳元。

檢察官坦布羅(Steve Tamburo)向法官約翰斯(Scott Johns)表示,他已被指示不要讓任何量刑結果超出合理範圍。但約翰斯法官表示,由於目前對該少女個人背景了解有限,現在談論適當刑期仍言之過早。

他表示:「我需要更多資訊,而無論是從社會利益,還是孩子本身利益來看,都應該探索最佳處理方式。」

同時,他下令青少年司法部門(Youth Justice)準備量刑前報告。

稍早前,坦布羅向法院表示,當天凌晨約 2 點 45 分,兩名戴頭套的青少年接近受害司機,當時司機正停靠在丹德農火車站(Dandenong train station)附近等待乘客。

兩人爬進后座後,少女要求司機開車。司機則強硬回應:「不,你們不是我接的乘客。」

接著,少女拿出一把黑柄刀,抵住司機喉嚨,要求他下車並把車鑰匙留下。

檢察官坦布羅表示,司機當時非常害怕,以為自己會被刺傷。他最終成功逃離,而少女則坐上駕駛座,迅速開車離開,之後又在附近接走另一名少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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