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巴尼斯政府屈服於聯盟黨的要求,強制要求各大學「管控」國家安全風險,對個別學者的海外研究合作進行審查。
8月20日,外交部長黃英賢提出了這項《對外關係法》中的修正案,在參議院和眾議院獲得了通過。而此前一天,她拒絕了反對黨提出的加強提案。但在議會情報與安全聯合委員會就相關立法進行調查後,政府的態度發生了180度大轉彎。
由工黨主導的委員會表示,研究人員之間的合作對國家安全構成「實質性風險」。「大學和學術界必須更加謹慎,防止建立有悖於國家利益的合作關係,從而避免未來出台更多監管措施,因為進一步監管可能帶來意想不到的後果。」
根據新的修正案,澳大利亞所有大學將首次被要求登記本校研究人員與外國機構研究人員開展的對外合作項目。大學必須制定政策和程序,評估研究項目是否「對澳大利亞國家利益產生不利影響,或可能產生不利影響……或與澳大利亞外交政策相悖」,必須管理其識別出的任何風險。
這項法案賦予了黃英賢更大的權力,使其能夠干預高風險的研究合作。大學將被要求在政府的「對外安排登記冊」上列出與外國進行的外國研究或財務交易。外交部長有權對任何被認為存在安全風險的交易附加條件或予以否決。與澳大利亞的「五眼聯盟」夥伴(美國、英國、紐西蘭和加拿大)間的合作不受此限制。
黃英賢表示,「我們並不是說我們不會與世界各國開展合作,我們必須採取的是有風險意識的合作方式,而這正是我們與大學合作的方向。」
上周,黃英賢叫停了澳大利亞國立大學與山東大學聯合科學學院的合作項目,該學院與中國的核武器研究有關。
她還否決了昆士蘭大學與中國科學院合作開展的、由納稅人資助的研究項目,該項目旨在利用一種本土刺樹的毒素來緩解疼痛。澳大利亞研究理事會批准了這項711,419澳元的撥款,但目前已暫停。
5月份,聯邦教育部長傑森·克萊爾以國家安全為由,動用否決權駁回了13項澳大利亞研究理事會(ARC)的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