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社會大眾點點滴滴——太平紳士第三個五年任期
新南威爾斯大學 政治學博士 林 松(Dr LIN Bin JP)
在澳洲新州擔任「太平紳士」,今年6月剛好任滿十年,7月4日接獲新州司法部通知,獲委連任進入第三個五年任期。澳洲鼓勵社會大眾做義務工作,「SES」特別緊急服務部的工作人員就是知名的志願義工隊伍,總會在自然災害出現時幫忙需要救急的大眾。而「太平紳士」則由官方委任民間人士,義務幫忙大眾處理有關公證事務。
提起服務社會大眾,澳洲三層政制架構每次選舉拉票,不難發現總會有候選人向選民炫耀自己——「服務社會大眾」。但又往往令人感到疑問的是,這些宣稱服務大眾者,參選之前有沒有長期服務大眾?落選後又有沒有繼續服務大眾?
原沒想當太平紳士
「太平紳士」英文原文是「Justice of the Peace」,簡稱「JP」。在下原本沒有想過要當「JP」,但有一次尋找「JP」,看到一攝影店門口貼紙展示提供「JP」服務,走入店內查詢。店主表示自己是「JP」,卻囑咐等待一下,等了半小時,卻發現他當時其實沒有任何事情,是否故意拖延什麼?期間有顧客入內光顧,店主馬上接待顧客,未知是否因為顧客帶來金錢利益?而「JP」服務是免費?正因這不愉快經歷,令筆者考慮當「JP」。
「JP」角色純屬義務,不涉金錢利益。要獲得州議員提名出任「JP」的一項條件,就是熱心服務社會。由於在學校當義務教師很多年,獲得提名後,通過警方品格審查,經新州總督批准委任,然後安排到法庭宣誓,再由新州司法廳長(即律政廳長)簽發「JP」委任狀。
「JP」看似是一個榮耀的銜頭,不少人趨之若鶩。不知什麼時候開始,來自某強國的移民也爭先恐後地希望成為「JP」,拿來炫耀,但當中有些人其實連英語都有問題。未知澳洲政府是否發現這種情況,開始設立「JP」知識測驗,每五年任期屆滿就需要重新進行「JP」知識測驗。
測驗即使拿了60分、80分、90分都不合格,拿到100分才可以連任「JP」。這新措施,確實有需要,因為可以篩選、淘汰過往一些英語不好或不熟悉相關法律者。五年前做了大約十次測驗,才拿到滿分100分。今年做了約三次,95分都不獲通過,最後拿了100分才通過。
核實臉龐檢查文件
今次測驗遇到一個比較刁鑽的測驗題,就是「JP」在什麼情況下有權要求當事人移除遮蓋臉部的東西?譬如頭巾、面罩、口罩等東西。到底「JP」有沒有這項權限去看清對方臉龐核實?
這項規定是為了確認簽署者的身份,避免詐騙或誤認身份,但同時也得尊重宗教、文化、醫療等合理遮蓋臉部的理由。然而,也真的遇過有人曲解這項規定,借用這條文作出誤導。
四年前,遇到一女士拿來一疊法律文件,找我見證簽署。筆者自然低頭看看文件,怎料那女士大叫「你不可以看我的文件!你只需見證我簽名!」原來那份文件,是該女士申請離婚,未知是否因為覺得離婚屬於「醜事」?!
事實上「JP」沒需要去理會離婚的細節!可是根據規定,「JP」必須檢查每一頁文件,看看有沒有塗改的地方,「JP」需要在有塗改的地方簽名。如有空白的地方,還需在空白處劃線,以防事後被增添文字。「JP」還有責任根據有關文件內容,提醒當事人是否明白文件涉及相關的法律責任。
申請再婚男方缺席
找「JP」認證離婚申請書的人,當然不只這個案。但求助者大多比較有禮貌和懂得互相尊重,這是人際交往的基礎。但上述女士,除了沒有禮貌、不尊重「JP」,更在申請離婚後不久,就申請再婚,找我幫忙簽署申請結婚的文件。
當事人跟我說,只需要見證她一個人在結婚申請書上簽字就可以。當事人還煞有介事地指著文件上一行字,大意指「可以無需看到當事人的真面目」。
問男方究竟在哪裏?原來男方根本不在澳洲!男方缺席,怎麼知道男方是否同意結婚?
文件上「可以無需看到當事人的真面目」,其實前文後理寫明:「必須看到當事人的臉,核實身份,除非當事人因醫療手術被包紮臉龐,這才可以無需看到當事人的真面目」。
根據新州「JP」有關規定,一般情況下,當事人必須在「JP」面前簽字,並且當事人必須身在新州。新州「JP」也只能在新州行使「JP」權力,不能在新州以外其他地方行使新州「JP」權力。
離婚再婚真假結婚
如果只有女方在場,男方不在場,「JP」需要在文件上註明這種情況,只可以接受女方簽署文件。男方日後還需要再安排面對面的簽名手續,證明男方自己不是「被結婚」。真容易令人懷疑,該女士匆匆的離婚與再婚,目的何在?會不會「假結婚」?離婚再婚,真真假假?遇到上述個案,「JP」有權拒絕受理。
「JP」制度源自英國,而中文「太平紳士」稱謂,大概源自英國管治下的香港,澳洲華人社會也沿用這中文稱謂。英國、澳洲、紐西蘭、加拿大、美國、馬來西亞、新加坡、香港等地,都分別設有「JP」制度,但各地「JP」的產生方法與職能未必完全一樣。美國沒把「JP」翻譯成中文「太平紳士」,《維基百科》則稱「JP」另一翻譯是「治安法官」。筆者認為,不妨意譯為「和平使者」,可能更貼切。
英國人1843年起在香港實行「JP」太平紳士制度,具有一定程度的監督、視察權力,可探望監獄中的囚犯,接受有關投訴及向政府部門作出建議。目前香港變化太大,未知「JP」在香港變成怎樣?
澳洲每個州,對「JP」授予的職能略有不同,權限範圍未必一樣。因此,各個州的「JP」只是在所屬的州內可以行使「JP」的職能。
擔任「JP」十年,有苦有樂。最有趣的一件事是,大約三年前遇到一對踏足澳洲不久的香港夫婦,拿來一大疊文件,竟然花了一個半小時去處理!一般「JP」會說明有時間限制,對文件數量也有限制。我這次不介意去幫忙,樂於助人,事後竟然獲得對方也樂於義務長期擔當我的助手!義務奉獻,澳洲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