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州長克里薩富利(David Crisafulli)3月1日宣布,昆士蘭議會復會時,將把12項新罪名納入政府推動的「成人罪行、成人量刑」(adult crime, adult time)法律框架。新增後,罪名總數將達45項。
克里薩富利表示:「這是第三輪修法。我們在提升州內安全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我們希望讓人民感到安全、真正安全,並確信他們的孩子也是安全的。」
將被納入《讓昆州更安全法》(Making Queensland Safer Act)的新增罪名包括:造成身體傷害的襲擊罪、共謀謀殺罪、非法跟蹤、恐嚇、騷擾或虐待罪、暴動罪、虐待精神障礙人士罪、對16歲以下兒童的不當猥褻行為、在家庭情境中的掐頸、窒息或勒頸罪、為實施可公訴罪行而使他人喪失行動能力罪、為實施可公訴罪行而使他人昏迷罪、故意危及車內人員安全罪、協助自殺罪,以及意圖傷害而施用毒物罪。
青少年司法廳長格伯(Laura Gerber)坦言,部分新增罪名(例如協助自殺與共謀謀殺)在青少年犯罪中並不常見。
她表示:「衡量標準在於,這些罪犯是否對社區造成嚴重傷害?」「我們依據專家法律小組的建議行事。該小組考量了這些罪犯造成的危害程度,並建議將這些罪名納入『成人罪行、成人量刑』範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