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公共交通乘客每次搭乘只需支付50澳分,但今年仍有超過6000人因逃票而被罰款。
雖然因試圖免費搭乘公共交通而被處罰的人數已從2023年的高峰13,572人大幅下降,但數據顯示,截至2026年8月底,共有6,048人被罰款,罰款總額達203萬澳元。
這意味著平均每張罰單為336澳元,幾乎是搭乘火車、巴士、電車或渡輪原本所需費用的700倍。
據《信使郵報》報導,格里菲斯大學(Griffith University)副教授諾西(Gavin Northey)表示,罰款是用來促使居民遵守規定的方式,但他無法認同336澳元的罰款金額。
他說:「研究顯示,罰款通常不是按照彌補逃票造成的損失來設定,而是為了促使人們遵守規定。但研究也顯示,判斷一項懲罰是否公平時,他們主要會看懲罰是否與違規行為相稱,而不是看什麼金額最能起到阻嚇作用。」「鑒於這一點,懲罰是否適度似乎會影響人們對公平度的判斷,因此,逃掉50澳分車費卻被罰336澳元,確實會讓人覺得處罰過重。」
諾西教授表示,逃票者通常有四種與逃票行為相關的原因。
他說:「有些逃票者是因為犯了錯而逃票;有些人認為逃票很容易,而且風險很低;有些人看到其他人逃票便跟著做;還有人把逃票視為一種從政府手中把錢拿回來的方式。」「話雖如此,但利率剛剛再次上調,因此生活成本壓力也可能是造成逃票行為的一個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