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間,31歲的中國男子孫明臣發生翻車意外,警方在後續調查中意外在其住宅處查獲規模驚人的地下軍火庫。案件經法院審理,於8月3日重判孫明臣46年有期徒刑。
《曼谷郵報》報導,泰國芭提雅地區法院認定孫明臣(Sun Mingchen,音譯)違反了《槍枝法》、《武器控制法》及《無線電通訊法》。儘管其認罪對審訊具有實質幫助,但鑑於其行為對公共安全和國家安全構成嚴重威脅,法院將刑期減輕三分之一後,仍決定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4年零24個月(合計46年),並下令沒收全部涉案軍火與裝備。另根據泰國法律規定,此類刑期的實際最高服刑上限為20年。
同案第二名被告否認指控,法院已暫時將其案件移出審判列表,要求檢方在15天內重新提起訴訟,並繼續拘留該被告。
這起案件源於今年5月8日晚間,孫明臣駕駛一輛汽車在泰國春武里府梭桃邑縣(Sattahip)發生翻車意外。警方獲報趕赴現場處置時,在失事車輛內發現一把格洛克26(Glock 26)手槍及配套彈藥。隨後警方進一步搜查孫明臣位於懷艾(Huai Yai)區的住宅,查獲一處規模驚人的地下軍火庫,扣押的軍事裝備包括:M16與M4突擊步槍、9毫米格洛克手槍、大量彈藥及彈匣、C4高爆炸藥、殺傷人員手榴彈、炸彈製造零件、防彈衣、防化學毒氣面罩、無線電信號干擾器,以及遠程信號收發設備等。
依據警方調查,孫明臣持有中國和柬埔寨護照,並持有發給非泰國籍人士的粉紅色身分證,曾頻繁往返於泰國與柬埔寨之間。在審訊中,孫明臣自稱患有抑鬱症,打算用這些武器進行自我傷害,否認計劃對他人使用。但警方表示,涉案武器來源仍在追查中,初步調查發現有部分泰國軍警人員涉嫌向其提供槍枝。
此外,孫明臣在被拘留的第四天(5月11日),突發抽搐失去知覺,被緊急送往醫院,醫務人員懷疑其因先天性疾病服用過量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