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台盟前副主席李鉞鋒涉貪近千萬 被判無期徒刑

台盟前副主席李鉞鋒被判無期。(大紀元合成圖)

中國「民主黨派」之一的「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前中央常務副主席李鉞鋒,因被查出13年間涉貪人民幣9342萬餘元,7月3日,被山西省太原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央視新聞報導,法院查出,李鉞鋒2011至2024年利用擔任重慶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副檢察長、重慶市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重慶市政協副主席、台盟中央常務副主席、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兼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官司長等職務上司長

法院指出,李鉞鋒上述期間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司法案件處理、工程款催收和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透過其親屬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9342萬餘元。

根據公開資料,李鉞鋒籍台灣中壢,1958年7月生於重慶市渝中區,1976年6月參加工作,其後陸續取得重慶大學經濟與工商管理學院EMBA及工商管理碩士學位,並擁有中國「二級高級律師」資格,2001年11月加入台盟。

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簡稱台盟,名義上是由台灣人組成的政治聯盟,它是中共旗下8大「民主黨派」之一。

1947年,發生在台灣的「二•二八」動亂失敗後,曾領導台中「二•二八」起義的謝雪紅、楊克煌等人逃離台灣到了上海,他們在中共的積極支持之下,召集了一群台灣社區的負責人,建立了以台灣人士為背景,強調「打倒民主政權,實行「台灣民主制度」的政治組織,也就是「台灣」。現任主席為蘇輝,有盟員3400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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