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明志尿檢陰性 吸毒案獲判無罪 持毒案明年1/19開庭

大馬歌手黃明志。資料圖片。(Gene Wang/Getty Images)

大馬歌手黃明志今年10月捲入台灣網紅謝侑芯命案,被指控持有毒品及吸毒兩罪。吸毒案於12月22日再度開庭,因其最新尿檢報告呈陰性反應,獲判無罪當庭釋放。持有毒品案則將在明年1月19日開庭審理。

綜合媒體報導,謝侑芯命喪馬來西亞某飯店時,在場的黃明志被搜出身上有不明藥丸,且初步尿檢對於4種毒品成分呈陽性反應,隨即被馬來西亞檢方依《危險毒品法令》「持有毒品」及「濫用毒品」起訴,但黃明志全盤否認。

22日,一身黑衣的黃明志在律師陪同下出席庭審。律師主張其最新的驗尿報告對於毒品反應成陰性,「既然報告證實黃明志體內並無藥物殘留,原本的吸毒罪就無法成立」,當庭要求檢方撤銷吸毒指控。法官最終裁定黃明志無罪釋放,並退還保釋金。黃明志當天離開法院時未回應媒體提問。

雖然吸毒指控已獲撤銷,但黃明志仍有「持有毒品」的控罪,預計明年1月19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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