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澳大利亞有超過 670 萬人至少部分時間在家辦公,僱主們擔心,這些員工是否在拿著工資「開小差」,一些公司甚至聘請私家偵探監視居家辦公人員。
據9News報道,悉尼私家偵探艾米·艾略特 (Amy Elliott) 運營著一家叫 NIA的調查機構。她注意到,在新冠疫情引發辦公模式轉變後,她的團隊經常接到各地企業的電話,要求她對居家辦公員工進行「突擊檢查」,原因是懷疑他們沒有「盡職盡責」。
艾略特表示,NIA 每年都會接到僱主「幾次」的居家辦公監視請求。監視手段可能很簡單,比如敲門確認遠程辦公人員是否真的在辦公桌前。
艾略特表示,大多數情況下,被調查的人沒有在工作,而是處理自己的瑣事,比如在購物中心閑逛。
「我們會上門敲門,把他們叫出來,然後說『抱歉,我們找錯地址了』。」她告訴9News,「員工甚至不會察覺到私家偵探來過。整個過程非常迅速。突擊檢查大約只需要 15 到 20 秒。」
如果公司懷疑員工在工作時間經常謊報行蹤,可能會要求艾略特進行「深度」監視,但這並不常見。調查員隨後可能會向僱主提供證據,以便僱主據此提出解僱或停職的要求。
艾略特表示,聯繫她的公司規模各異,從小型企業到擁有15名以上員工的中型企業都有。「說白了,就是想弄清楚他們是不是在利用僱主的工資做其他事情?」她說。
所有私人偵探都必須遵守其所在司法管轄區的隱私法。Astor 律師事務所首席律師阿維納什·辛格表示,每個州和領地都禁止未經同意的秘密監視活動。如果僱主想要合法地進行此類監控,則必須將其寫入合同。
「僱主需要獲得員工的默示或明示同意才能進行任何形式的監視,」辛格告訴9News。「獲得這種同意最常見的方式是在員工的僱傭合同中加入相關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