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州警局10月12日通報,一名36歲女子涉嫌於10月9日在雷德班克(Redbank)無照駕駛及超速行駛,車內后座的五名兒童均未妥善使用安全約束裝置。她因此被起訴,並被罰款近7,000澳元。
當日下午約4時,伊普斯威奇高速公路巡邏隊(Ipswich Highway Patrol)的警員正在執行巡邏任務,期間截停一輛白色現代iMax,該車在布里斯本路(Brisbane Road)一段限速每小時60公里的路段以每小時77公里的速度行駛。
警方指,車內后座有五名年齡介乎4個月至9歲的兒童,均未使用適當的安全約束裝置。其中,一名5歲兒童抱著一名4個月大的嬰兒。
該女子被罰款6,993澳元,並被扣除23分。她另被控一項無照駕駛罪,須於10月29日在伊普斯威奇裁判法院(Ipswich Magistrates Court)出庭。
伊普斯威奇高速公路巡邏隊主管、警長泰恩(Jarrad Tyne)表示,該事件令人極度擔憂,也凸顯未妥善固定車內兒童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
泰恩警長說:「絕對沒有任何理由可以為這種讓兒童置於危險的行為開脫。每名兒童每次乘車時都必須妥善使用安全約束裝置,無論行程有多短都一樣。」「未妥善固定的兒童在車禍中極為脆弱。即使車速相對較低,後果也可能極其嚴重。一旦發生意外,兒童根本無法保護自己。」「超速只會進一步加劇危險。駕駛者有責任保障車內每個人的安全,尤其是完全依賴成年人保護的年幼兒童。這些都是基本的道路安全責任,絕不可忽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