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政府出台新法 打擊有組織犯罪

圖為新州州長克里斯·明斯。(截圖取自facebook/Chris Minns)

一份提交至州議會的新法案將加強警方及新州犯罪委員會調查有組織犯罪、取得關鍵證據及瓦解犯罪網路的權力。

新州政府8月6日向州議會提出新法,旨在現代化打擊有組織犯罪的方式,賦予警察及犯罪委員會更大的權力,以調查複雜犯罪網路、破壞其運作並追究犯罪者責任。

犯罪集團越來越多地將暴力行為外包,依靠加密技術,利用非法煙草市場,招募兒童實施犯罪,並透過多層關係人與其策劃的犯罪行為保持距離。

這些手法旨在阻撓調查,並讓犯罪者逃避責任。新法將確保執法機構擁有應對這些威脅所需的現代化權力。

警方在調查有組織犯罪時,越來越依賴手機及其他數位設備。然而,現行法律可能延誤取得關鍵證據。

新數位證據取得令將允許警方要求個人提供存取涉嫌與有組織犯罪相關數位設備所需的資訊。

該法案將把這類命令擴大,適用於與有組織犯罪相關的嚴重罪行,包括販毒、非法煙草交易、汽油彈攻擊以及公共場所槍擊。

這意味著警方能夠更迅速取得數位設備資料,收集關鍵證據,以協助調查。

該法案亦將違反相關命令的最高刑罰由五年提高至七年。

新法還將允許警方在調查涉嫌嚴重可公訴罪行,或處理失蹤人口案件時,取得公共收費道路攝影機拍攝的未遮蔽影像。

如果法案獲州議會通過,政府將開始分階段實施改革,首先從悉尼港大橋及悉尼港隧道的攝影機開始。

這些改革具有針對性,不會影響守法駕駛者。未遮蔽攝影機影像僅用於調查涉嫌嚴重可公訴罪行或失蹤人口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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