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州地方法院於9月5日(周五)對一宗嚴重奴役案作出判決。47歲的馬來西亞籍男子Chee Kit Chong因將一名60多歲的印尼女性奴役長達9個月,被陪審團裁定故意奴役罪和襲擊罪成立,隨即被判入獄6年。法官Michael Cahill在宣判時痛斥其行為”冷酷和殘忍”,並明確指出”你把她當作奴隸對待,也就是說,你像對待你擁有的財產一樣對待她”。
根據案情,Chong在沙巴(馬來西亞)與受害人相識,受害人當時是一名教堂牧師。兩人關係逐漸演變為”母子”動態,受害人甚至從家人和教堂成員借錢幫助Chong。2017年3月,受害人以旅遊簽證身份應Chong邀請抵達澳大利亞。初期她與Chong夫婦(妻子為32歲的Angie Liaw)同住6個月後,Chong和Liaw在婚禮後8天於9月離開澳大利亞,使受害人陷入無家可歸的困境。其後數年中,Chong多次聯繫受害人索要金錢,受害人從海外家人處獲得資金滿足他的要求。
虐待的高峰發生在2022年初。Chong要求受害人來墨爾本西南部Point Cook與他們同住一個月,名義上是幫助產後隔離期的Liaw。實際上,受害人被Chong控制行動自由,被強迫無償做家務勞動,包括打掃衛生、照顧孩子和給他按摩腳。Chong隨後向受害人索賠100萬澳元,聲稱要補償失去的信用卡使用權,並以毆打、限制食物和睡眠等手段施加控制。受害人於2022年9月逃離,同年10月求醫時虐待事實才得以曝光。
有意思的是,Chong向鄰居和朋友誇口說他雇了一名無家可歸女性做女僕,每月支付5000澳元。法官Cahill在判決書中明確指出這是謊言,強調受害人沒有獲得任何報酬。法官認定Chong利用多重手段——財務脅迫、身體暴力和心理控制——來執行對受害人的絕對控制,並指出”從你第一次見到她起,她對你很慷慨和忠誠,把你當成兒子對待,你無情地利用她的善良本質來剝削她的脆弱性”。
法官強調奴役是剝奪基本自由和尊嚴的可怕罪行。Chong必須服刑至少4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最早可於2030年5月獲得假釋資格。刑期結束後,他可能被驅逐出境回到馬來西亞。
Chong的妻子Angie Liaw同樣因協助丈夫而受審,但維多利亞州地方法院法官Michael Cahill於5月7日裁定證據不能證明她協助或鼓勵奴役罪行,宣判其無罪並釋放。不幸的是,受害人因與本案無關的自然原因於2024年去世,終年60多歲,未能親眼看到施害者獲得應有的制裁。
奴役罪在澳大利亞屬聯邦犯罪,最高刑期可達25年監禁。這起案件再次暴露了國際移民、身份脆弱和社會隔離相結合時,弱勢群體面臨的極端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