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公安部日前發布新規,將公安監督檢查權力從網路安全擴大至數據安全與信息安全,檢查對象則擴增至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且可查閱、複製與檢查事項相關的信息。法律界人士擔憂,新規擴大公安權力,民眾的手機與電腦恐遭強制解鎖。
中共官媒央視8月7日報導,新版《公安機關網路空間安全監督檢查辦法》(下稱《辦法》)的對象,包括網路運營者、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等,檢查方式包括線上巡查、線下核查、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辦法》第4條規定,公安可透過網路信息巡查、信息審核能力測試、漏洞掃描等方式,針對被檢查對象的網路空間安全情況實施線上巡查;對於線上巡查、遠程檢測發現的風險隱患,應進行核查,必要時透過現場檢查等方式進行線下核查。
民眾手機與電腦恐遭強制解鎖
海外中文媒體報導,廣西法律學者韋先生表示,公安新規的核心在於將警方的監督權從早期的「網路設備防禦」擴大至直接審查「信息與數據內容」。他指出,由於上位法定義中的「數據與個人信息處理者」完全涵蓋代購、個體戶、群主乃至一般上班族等普通自然人,這意味著只要警方在日常線上巡查中發現異常,或在重大活動安保、治安臨檢時,以懷疑民眾處理的數據違規、涉嫌接收或傳播「法律禁止的敏感信息」為由,「就能強制要求你解鎖手機與電腦,審查聊天紀錄與數字資料」。
另外,依照新《辦法》,「被檢查對象為個人的」,由其經常居住地公安局實施監督檢查,直接把「個人」寫入公安網路空間監督檢查的地域管轄條款。對此,湖北維權律師張先生表示,這項行政命令賦予公安「查閱、複製」的權力,「名義上是為了維護國家數據安全,實質上卻建立了一個『合法侵佔公民數字財產』的機制。」
他表示,在數字時代,一個人的手機數據就是其靈魂的延伸;當公權力無需法院授權即可任意複製這些數據時,普通公民在國家機器面前,將徹底失去尊嚴與隱私的最後一條防線。
學者:中共打造全時監控的數字全景監獄
新《辦法》進一步擴大公安現場檢查範圍。公安進行監督檢查時,可以進入營業場所、機房和工作場所,詢問有關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並「查閱、複製與監督檢查事項相關的信息」,查看安全保護技術措施運行情況。設區的市級以上公安局還可通過漏洞探測、滲透性測試等方式,對網路設施和信息系統進行遠程檢測。
事實上,2018年的公安舊規已有「查閱、複製相關信息」的權限,但新《辦法》進一步將數據處理者、個人信息處理者以及個人納入監督體系,同時把數據安全、信息安全納入檢查範圍,使公安檢查涉及的主體和信息類型進一步擴大。新《辦法》雖未直接載明「檢查手機」或「檢查電腦」,但當個人成為被檢查對象,相關數據又儲存在手機、電腦等終端中時,「查閱、複製相關信息」的權力也就直接涉及到個人電子設備及其中的數據。
新《辦法》還涉及到被認定為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發布或傳播的信息,並規定公安可在「國家重大安全保衛任務期間」對相關網路運營者、數據處理者和個人信息處理者實施專項監督檢查,檢查網路安全、數據安全和信息安全等情況,同時涉及「內容導向管理」「網路意識形態安全」等事項。
大陸法律學者吳先生認為,相比舊規,新規徹底打通了這四個原本在法律上各有側重的領域。它用網路與數據安全的「技術外衣」,包裹了審查信息內容的「行政手段」,最終達成維護意識形態安全的「政治目的」。他說:「這意味著,未來在中國境內,『政治不正確』在技術上將無處遁形,『數字隱私』在法律上將不復存在。公安權力自此將整座網路空間與大陸民眾的手機,重塑為一座沒有圍牆、全時監控的數字全景監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