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黨媒記者涉情蒐友台政要被起訴 創捷克首例

捷克參議院議長韋德齊(中)於2020年9月1日在台北立法院舉行的儀式上,接受台灣立法院長游錫堃(右中)頒發榮譽獎章。(SAM YEH/AFP via Getty Images)

中共黨媒《光明日報》駐布拉格記者楊藝明,因涉嫌為中共情報機構工作、長期情蒐捷克友台政要的不利資料,被捷克檢方依「為外國勢力從事未經授權活動罪」提起公訴。被告在被羈押4個月後將出庭受審,若罪名成立,最高可判處5年有期徒刑。

據中央社引述捷克廣播電台(iROZHLAS.cz)6月2日報導,布拉格市法院發言人伊利亞索娃(Kateřina Eliášová)證實,法院已收到針對該名被告的起訴書。伊利亞索娃指出,起訴內容顯示被告涉嫌犯下為外國勢力從事未經授權活動的罪行,但由於案件目前仍處於審理階段,無法提供更多資訊。

此案創下捷克歷史上首例因該罪名遭起訴的案件。報導指出,本案由布拉格高等檢察署負責監督偵辦,並於5月15日正式起訴。由於此案涉及國家安全,審理層級由一般情況下的地方法院,提升至層級較高的市法院負責,目前尚未排定正式開庭日期。

調查顯示,楊藝明實際上隸屬中共情報機構,負責在布拉格監視與蒐集政治與學術界特定人士的情報,其中包括試圖蒐集捷克參議院議長韋德齊(Miloš Vystrčil)、前眾議院議長艾達莫娃(Markéta Pekarová Adamová)等友台政治人物的不利資料。

楊藝明在捷克活動多年,曾訪問多位捷克與斯洛伐克政治人物,其新聞採訪證與駐留許可此前多次獲捷克政府延長。

捷克警方於今年1月拘捕楊藝明,布拉格第8區法院隨後於1月19日以擔心其可能繼續犯罪或潛逃為由,裁定將其羈押。該法院發言人胡梅妮(Jana Humeni)在3月時證實,該院的羈押裁定已獲確認,被告對此提出的抗告已被布拉格市法院駁回。

布拉格高等檢察署嚴重經濟與金融犯罪部門主任比利(Martin Bílý)證實,被告在規定期限內並未對檢方的刑事起訴程序提出異議。

據了解,被告楊藝明被起訴所依據的是《捷克刑法》第318a條「為外國勢力從事未經授權活動罪」,該條文於去年2月正式生效,主要是針對替外國勢力蒐集敏感資訊的人士,特別是被認為與俄羅斯或中國情報活動有關的案件。該罪名與間諜罪、危害機密資訊罪同屬捷克刑法中「危害共和國、外國國家及國際組織罪」章節,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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