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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號網證

網號時代要來了,我的看法

我不止一次從身邊的朋友那裡聽說,如果可以讓生活更便利,更安全,他們願意出讓自己的隱私。每每我都很震驚,很好奇,為什麼隱私在我們的文化體系中變得如此廉價了,難道他們沒有需要保護的秘密了嗎,難道每個人都光明磊落到願意讓自己的每一個秘密都讓外人知道嗎? 《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於7月26日正式公布,公開徵求意見。 勞東燕教授表示,這個東西類似於「疫情期間的健康寶,治理思路上如出一轍,只不過是將通過健康寶的社會管控日常化與常態化了。」 這就意味著你上過的每一個網頁,發過的言,留下的每一個痕迹,都是可以去追溯的。這個就可怕了,因為我平時瀏覽過的一些內容,並不希望別人看到,哪怕這些內容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我覺得,這是我私有個人生活的一部分。如果別人都能知道我看了什麼,這感覺如同自己的卧室敞開,成為動物園,可以被隨意觀看一樣。 這樣看似更加方便於社會治理了,但是在透明的互聯網上裸奔,恐怕會讓互聯網失去它應有的意義。正是因為虛擬化空間的存在,許多人才願意把他們在公共生活中不願意講的東西發出來,瀏覽他們想要的信息。 如果把每一個草蛇灰線,都以數據監管的方式給控制住了,那麼大家在網上還敢亂看東西,還敢亂說話嗎?換句話說,哪些東西又算得上是亂看的東西,哪些話又屬於亂說的話呢? 想起北大李植老師因為反對北大門衛制度,拒絕閘機刷臉進入,而是跨欄過去,與保安賽跑。 李植關心的是自由和隱私的問題,因為「大學自由出入是天經地義的」,以安全的名義設置一些人為的阻礙,看似讓大學更安全了,同時也閹割了大學最為重要的自由精神。 而閘門刷臉技術,也是以個體出讓肖像自由為代價的。 對於關心個體隱私的人來說,也許我們也應該像李植老師一樣,從網號和網證上面跨過去。 只有我們自己覺得隱私很重要,那麼制度設計者在考慮到安全和管理等問題時候,才會更加人性化。如果我們自己都不把隱私當回事,那麼直接上大數據技術不就行了,社會管理就變成一場木偶遊戲了,相信這並不是我們希望看到的那種形態。 對於網路空間的管理,難的永遠不是技術,而是社會倫理。技術上想要達到網號、網證的效果,這個早就能實現了。問題是一旦開始大規模應用,成為一種社會共識的時候,就會產生很多後續上的麻煩。一旦我們出讓了這次隱私,那麼以後的任何隱私,我們在出讓的時候,也不會覺得心疼。 黑客是個問題。 但是更加潛在的問題是,一旦全部透明化了,那些私有化的精神生活將會更加不受到重視。人們在陽光下而活,影子無處容身。但是我們的很大一部分人格,又恰恰是在影子之中的。保護自己的秘密,其實就是保護自己的尊嚴。如果你不怎麼把自己當回事,我覺得出讓也可以。但是那些依然重視個體精神生活的,還是要努力成為跨欄高手,就像逃跑的楚門一樣。 文章來源:關爾東

網證網號來了?兩部門新規徵求意見引爭論,試點APP已上線

7月26日,公安部、國家網信辦發布《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共16條,明確構建一套網號、網證的申領、推廣和使用制度等。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證件的自然人,可自願向國家統一建設的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申領網號、網證,其後在接受互聯網平台服務時,可以出示網號、網證用於核驗其真實身份信息,而無需向平台提供詳細的個人身份信息。 此消息一出便引發諸多討論。以出示經認證的統一網號、網證替代向平台提供個人實名身份認證信息,是否能減少平台超範圍採集、泄露個人信息等問題?持網號、網證上網,會影響個人上網的自主權利嗎? 南都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提及的「國家網路身份認公共服務平台」已有移動端版本推出。「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於一年前上線,開發者為公安部,目前仍處在試點階段,研究適用的應用場景包括互聯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登錄,異常賬號用戶身份重新核驗等。已接通這項身份認證服務的APP包括10款政務APP和57款互聯網APP。 擬規定:無須向APP提供個人信息,可出示網證 《徵求意見稿》起草說明顯示,建成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為社會公眾提供以法定身份證件信息為基礎的真實身份登記、核驗服務,達到方便人民群眾使用、保護個人信息安全、推進網路可信身份戰略的目標。其制定依據包括《網路安全法》《數據安全法》《個人信息保護法》《反電信網路詐騙法》等。 首先,《徵求意見稿》解釋了「網號」「網證」等概念的含義。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是指國家根據法定身份證件信息,依託國家統一建設的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為自然人提供申領網號、網證以及進行身份核驗等服務。 網號是指與自然人身份信息一一對應,由字母和數字組成、不含明文身份信息的網路身份符號;網證是指承載網號及自然人非明文身份信息的網路身份認證憑證。網號、網證可用於在互聯網服務及有關部門、行業管理、服務中非明文登記、核驗自然人真實身份信息。 《徵求意見稿》提出,互聯網平台接入公共服務後,用戶選擇使用網號、網證登記、核驗真實身份信息並通過驗證的,互聯網平台不得要求用戶另行提供明文身份信息,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或者用戶同意提供的除外。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撰文指出,從實操層面可理解為,自然人在互聯網平台接受服務、從事相關活動,若依法需要登記、核驗真實身份信息,可以考慮不再向平台提供詳細的個人身份信息,而是提供從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平台經申請獲得的網號、網證。 此外,互聯網平台需要依法核驗用戶真實身份信息但無需留存用戶法定身份證件信息的,公共服務平台應當僅提供用戶身份核驗結果。根據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互聯網平台確需獲取、留存用戶法定身份證件信息的,經用戶授權或者單獨同意,公共服務平台應當按照最小化原則提供。 針對公共服務平台的個人信息收集許可權,《徵求意見稿》規定,處理個人信息不得超出為自然人提供申領網號、網證以及進行身份核驗等服務所必需的範圍和限度,在向自然人提供公共服務時應當依法履行告知義務並取得其同意。未經自然人單獨同意,公共服務平台不得擅自處理或者對外提供相關數據信息;公共服務平台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用戶要求,及時刪除用戶個人信息等。 需要指出的是,《徵求意見稿》強調以自願為原則,明確持有有效法定身份證件的自然人,可自願向公共服務平台申領網號、網證;鼓勵有關主管部門、重點行業按照自願原則推廣應用網號、網證,為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的身份登記和核驗服務;鼓勵互聯網平台按照自願原則接入公共服務,用以支持用戶使用網號、網證登記、核驗用戶真實身份信息等。 同時,為保證推廣效果,由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家網信部門負責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的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公共服務平台依法落實數據安全和個人信息保護義務。國務院民政、文化和旅遊、廣播電視、衛生健康、鐵路、郵政等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負責上述服務的推廣應用和監督管理工作。 「持證上網」引發隱私安全和上網自由擔憂,《徵求意見稿》發出後,引發了不少爭論。 沈巋認為,以向互聯網平台提供網號、網證替代提供詳細的個人身份信息,其好處包括有利於個人信息安全的最大化。原因在於,實際個人身份信息收集的主體越少,被要求超範圍提供個人信息的可能性就會越小,收集、保存用戶信息的主體泄露、非法使用信息的可能性也就會越小。 《徵求意見稿》一方面以自願為原則,另一方面鼓勵有關主管部門、重點行業等推廣應用網號、網證制度。沈巋認為在這種情況下,統一網號、網證的使用會越來越普遍,不排除網路平台將來直接要求用戶使用,而不給選擇的機會。 南都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的起草聲明顯示,認證服務可以最大限度減少互聯網平台以落實「實名制」為由超範圍採集、留存公民個人信息。這一效果能實現嗎? 北京大學法學院行政法學教授趙宏認為,為了保護個人信息安全而採取核髮網號、網證新措施的默認前提是,由國家統一收集信息並進行身份核驗,一定比互聯網平台更安全。但事實是,無論是私人還是國家都會存在過度收集個人信息、濫用個人信息,甚至是通過信息對個人進行數據操控和數據監控的風險。 「如果只是出於信息安全的考慮,就認為由國家統一收集和核查就一定比私人企業更安全更可靠,可能並無法證立。」趙宏說。 沈巋也認為,該認證服務可能給個人隱私權和個人自主權帶來極大風險。原本用戶作為隱私被「零碎暴露」於多中心、商業化平台的網路存在,在網號、網證普及後,可能非常容易地在一個集中統一平台成為「完整裸露」的網路存在。 除了隱私安全擔憂,網證網號制度帶來的爭議還有對「上網自由」的影響。 清華大學刑法學教授勞東燕認為,網號的推行,可能使個人在網路上的所有痕迹(包括瀏覽的痕迹)被「一網打盡」地輕易收集,就相當於給每個人上網時安裝一個監視跟蹤器。一旦有關部門不允許個人使用相應的認證服務,個人使用網路的權利便會受到限制甚至剝奪,喪失包括在網上發言、評論與獲知信息等自由。 趙宏認為,網號、網證制度是將個人在互聯網的所有瀏覽、發言和傳播過程都與其真實身份互相綁定,相當於徹底消除發言者的隱匿性和神秘性。公眾因為忌憚事後追責而謹言慎行,雖可能在某種程度上達到網路「清朗」治理的效果,但其引發的寒蟬效應以及對言論自由造成的傷害也令人擔憂。 沈巋強調,數字經濟、網路社會的活力源泉,在於多中心而不是集中壟斷。網號、網證制度可能讓用戶變得更加謹小慎微,這種自我拘謹、自我束縛的現象不利於激發數字經濟活力、優化數字社會環境、構建數字合作格局——而防止平台超範圍收集、泄露個人信息等目的,完全可以通過既有的其他制度來實現。 一位不願具名的專家則向南都記者表示,網號、網證制度其實只是想推行官方統一的身份憑證,類似於電子身份證,上網註冊時出示,不用在APP上再提供更多信息,「沒有更複雜的目的,不用太草木皆兵」。 67款APP參與「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試點,適用場景不一 根據《徵求意見稿》,為自然人提供申領網號、網證的服務,主要於依託國家統一建設的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南都記者注意到,這一公共服務平台,已有移動客戶端試點版本推出。 網路圖片 一款名為「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介紹稱,為落實國家促進數字經濟發展、保護個人信息安全等相關要求,公安部會同有關部委組織建設了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平台。這款App的上線時間為一年前,開發者為公安部,目前仍為試點版。 蘋果應用商店的版本歷史記錄顯示,兩個月前,「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新增了支持未成年人申領的功能,一個月前新增了支持「網號+動態口令認證」等功能。 南都記者實測發現,申請個人網號及網證,操作流程分為四步:利用手機NFC功能讀取身份證,再進行人臉識別,繼而設置關聯的手機號,最後設置一個八位數的口令。 網路圖片 「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上寫到,國家網路身份認證公共服務有三大優勢:首先是權威性,使用法定身份證件信息和國家人口基礎信息,並結合生物特徵等多個因子核驗身份,確保結果權威可信;其次為安全性,不使用個人明文身份信息,避免被相關方過度採集、留存和冒用,有效保護個人信息和隱私安全;再次是便利性,用戶使用智能手機便可核驗身份。 官方信息介紹,國家網路身份認證服務主要用於互聯網用戶賬號實名註冊、登錄,對存在涉詐異常賬號的用戶身份重新進行驗證,網上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時的身份驗證等場景。目前,已有10款政務APP和57款互聯網APP接入該平台試點相關服務。 這67款APP試點的場景並不完全相同,有的如「國家政務服務平台」可實現「一鍵登錄」操作,有的如淘寶、微信、小紅書等,則僅限於異常賬戶用戶身份重新核驗的單一場景。 具體操作流程上,南都記者以「國家政務服務平台」APP測試發現,點擊該APP的「網路身份認證登錄」選項,系統會自動跳轉到「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進行認證授權,再返回「國家政務服務平台」APP完成人臉識別驗證。 據《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規則》,相關應用如需通過人像比對方式進行身份認證,由相關應用自行採集人像發送至「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完成比對後,「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將刪除人像信息。 網路圖片 而在一款用於航班查詢的「航旅縱橫」APP上,如果選擇「網路身份認證登錄」選項,最終仍然需要再度綁定手機號才能完成註冊。和僅需綁定手機號的一般註冊流程相比,網路身份認證的操作步驟更為繁瑣。 對於「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收集的個人信息,官方表示,根據法律法規規定及網路安全等級保護等要求,建立了安全管理體系,採取數據傳輸加密、去標識化處理、認證日誌隔離存儲、訪問許可權最小化、智能終端本地加密等安全措施,保護用戶個人信息不丟失、泄露、毀損及未經授權的訪問、使用。 外界的擔憂在於,「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是否會通過網號及網證,收集用戶在其他第三方平台的瀏覽記錄等個人信息,對用戶實施監測。「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的客服向南都記者回應稱,不會收集用戶在第三方平台上的使用記錄等信息,只提供身份核驗服務。 如果用戶想註銷網號,可直接在「國家網路身份認證」APP上操作。據該APP的個人信息和隱私保護規則,用戶主動註銷網號時,將在後台立即執行相應操作,除相關法律法規規定需保留的信息以外,將立即刪除用戶個人信息。 文章來源:南方都市報

中共擬推網號網證 清華教授勞東燕發文質疑遭全網封殺

中共擬推出網號網證制度,進一步加強網路監控。北京清華大學教授勞東燕日前在微博發文質疑,此法意在強化網路言行管控,形同將刑事偵查範圍從嫌犯無限擴大到所有人。文章隨即遭全網封殺。 勞東燕:網號網證制度帶來極大社會風險 綜合媒體報導,中國公安部與國家網信辦共同起草的「國家網路身分認證公共服務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以下簡稱「辦法」)7月26日公布,並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30天,引起中國網民熱議。「辦法」提到,當局會依法定身分證件信息,為自然人提供申領網號、網證,以及進行身分核驗等。 勞東燕7月30日在微博發文指,「網號」、「網證」制度缺乏基本正當性,明顯存在越權之嫌,有必要提交予中國全國人大進行合憲性審查。 勞東燕在文章中首先表示,「既然是公開徵求意見,我也想公開表達一下個人看法」。不過,該文已在中國網路上被刪除,但仍在少數網路群組中零星流傳。 文章直指,當局擬推行統一的網號與網證制度,不僅蘊含極大的社會風險,且明顯缺乏上位法依據。與2023年9月出台的《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相比,其帶來的社會風險有過之而無不及。 她指出,這項「辦法」對強化公民個人言行訊息的保護「沒多少意義」,質疑中國網路實名制推行12年後,有超過10億網民的個人訊息早已被各類網路服務提供者掌握。 勞東燕直指,這意味著「網號網證」制度真實的意圖是「強化對個人網路言行的管控」,所謂「強化對個人訊息的保護」只是「虛晃一槍」,至少不是主要目的。 勞東燕指出,網號與網證制度類似於疫情期間的健康寶,只不過是將通過健康寶的社會管控日常化與常態化。它並且是健康寶的升級版。 她形容,網號制度相當於為每個人的上網行為安裝一個監視器,所有網上的痕迹(包括瀏覽痕迹)都能被一網打盡地輕易搜集。而網證制度則意味著,上網或使用網路服務提供者提供的服務,將在實質上成為「需要經過批准才能享有的特許權」。 勞東燕還說,追蹤特定個人的網路痕迹屬於刑偵措施。網號和網證制度等於將原來針對涉嫌犯罪人員的刑偵措施,無限放大到適用所有普通個人。 對於「辦法」提及「自願」原則,勞東燕表示,官方並未對自願的原則提供基本保障,考慮到「自願」原則在中國語境下很容易被「架空」的現實,同樣難以為網號和網證制度提供正當依據。從人臉識別的前車之鑒來看,如果相關部門倡導甚至要求網路服務提供者,必須透過「網號」與「網證」認證身分,就幾乎難以避免了。 勞東燕最後表示,僅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推出「網號」與「網證」制度,缺乏基本的正當性,明顯存在越權之嫌,有必要提交予中國全國人大的憲法與法律委員會,對這項辦法的內容進行合憲性審查。 據悉,申請人要取得網證,須向警方提供人臉、指紋及身分證晶元等生物與個人資料,再由中共公安部核發。個人用戶使用APP等需要身分信息進行認證時,可用「網證」代替。 除了勞東燕,大陸社會學者於建嶸7月31日也在微博提出質疑,認為網路身分認證制度存在法律不確定、技術標準不統一、操作層面挑戰等問題,可能帶來社會風險,建議在相關問題得到解決之前,審慎推行網證制度。 對於勞東燕的文章遭到全網封殺,前中共總理李克強的大學同學陶景洲律師在X轉發擷圖說:「清華大學勞東燕教授對徵求意見稿的意見在微博和微信上被刪除,這真是匪夷所思。要麼真徵求意見,那就要讓大家說話,暢所欲言;否則,那就是根本不讓人說話,那就別徵求意見了。」 網嘆:奧威爾沒料到《1984》被做成《2024》 對於中共擬加碼推出網路監控手法,海外社群媒體X也有不少網民發表評論。 cyuan5170:「那三年的封鎖,共匪搞的健康碼,行程碼讓共匪嘗到甜頭,網證就是網路上的健康碼,行程碼。這樣管理和封鎖變得十分容易。」 自由散漫喵:「本來就是個大監獄,現在想著給每個囚犯寫個編號了。」 記者小舞:「人民退一步,統治者就前進兩步,未來這些量身定做的措施還會更多。」 Simon Chat:「缺乏合法性的政府對所有人都緊張。」 矽谷灣區華裔通訊網路工程師鐘山(Zu Wang)近日告訴大紀元,上網證是疫情期間全面監控水到渠成的產品,技術路線是跟疫情防控碼管理連在一起的,劃地為牢又復活了。因為技術性的官僚被養出來,他們就形成利益集團,一直要往前進,所以網證網號應運而生,也在意料之中。 鐘山表示,網證網號等同於在手機上綁了一個身分證,一個電子憑證。就像《1984》科幻小說,現在把電幕(具有遠程監控功能的設備)植入手機,當時喬治‧奧威爾(George Orwell)都沒有想到的,中共把《1984》做成了《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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