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投資詐騙
終於!澳洲國家反詐中心上線!華人早就被騙得不耐煩了。隨著詐騙手段的不斷演變,各種層出不窮的詐騙形式讓人們防不勝防。 國內反詐APP的問世,讓騙子束手無策。有時在接聽陌生電話還未來得及發言,警察叔叔就迅速切斷了詐騙電話。或者在與騙子多聊幾句後,警察叔叔的電話就來了,提醒這是一通詐騙電話,警示大家保護財產安全。而生活在澳洲的人們,還要應對各種聲稱是「快遞」、「簽證」的電話和簡訊,可見澳洲的詐騙問題相當嚴重。 根據最新的詐騙報告,2022年澳大利亞因詐騙損失高達31億澳元,比2021年增長了80%。其中,投資詐騙損失最高,達到15億美元,其次是遠程訪問詐騙,達到2.29億美元。面對如此巨額的詐騙損失,澳洲政府終於採取行動! 澳洲國家反詐騙中心(NASC)的成立,標誌著聯邦政府部署了第一支「打擊隊」來對抗詐騙者。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副主席指出:「隨著詐騙者策略的不斷升級,政府、執法部門和私營部門的協同合作能更有效地對抗詐騙。」這次行動將整合政府、執法和私營部門的專業知識和資源,以打擊詐騙行為,並提高公眾對詐騙問題的認識。 此外,該中心將幫助那些在金錢和身份方面受損的詐騙受害者聯繫支持服務。 澳大利亞財政部助理部長兼金融服務部長表示,專家工作組將首先解決投資詐騙問題。通過澳洲競爭和消費者委員會(ACCC)和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牽頭的投資詐騙特別工作組,預計將持續合作6個月。 國家安全委員會將公開報告行動的成果,包括刪除投資詐騙網站並早期干預,以防止騙子接觸潛在受害者。同時,還將分享關於投資詐騙活動的信息,以協助私營部門採取行動,幫助人們避免成為投資詐騙的受害者。 在發布會上,澳大利亞證券和投資委員會(ASIC)再次呼籲銀行加強對客戶的保護,希望銀行能夠更出色地防範詐騙。因為詐騙之所以能成功,是因為詐騙者的話語往往真實可信,比如聲稱客戶有債務需要償還,賬戶出現問題,冒充「朋友」求助,甚至冒充政府人員、大使館工作人員等。 因此,了解一些防詐騙的基本常識非常重要。 1. 警惕與聯繫:當陌生人通過電話、郵件、電子郵件、社交媒體等與您聯繫時,要考慮可能是詐騙。 2. 不要打開可疑信息:如果遇到可疑的文本、彈出窗口或電子郵件,應立即關閉,不要回復。 3. 保護個人信息:在丟棄賬單和重要文件前,務必刪除個人信息。在社交媒體上要小心分享個人信息。 4. 設備安全:始終使用密碼保護設備,不要共享訪問許可權,及時更新安全軟體和備份數據。在公共場所避免使用公共電腦或WiFi訪問個人信息。 5. 社交媒體隱私設置:了解如何使用社交媒體的隱私和安全設置,以確保賬戶安全。 6. 謹防個人信息泄露:不要向不熟悉或不信任的人提供個人信息、信用卡信息、網路賬戶信息或個人文件。 7. 網購警惕:只從正規購物網站購物,避免因小便宜而登錄詐騙網站泄露個人信息。 在日常生活中,時刻保持警惕,學會保護個人信息和財產安全。如果感覺有不對勁的情況,應立即求助、與銀行聯繫,並向相關舉報機構報告。這樣可以有效減少成為詐騙受害者的風險。詐騙無處不在,防範措施永遠不多!
涉嫌國際投資詐騙的華人男子Han Xiao去年11月在澳洲等待飛往香港的航班時被捕,不久後澳大利亞聯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逮捕了其他詐騙嫌犯。本周三(1月18日),Han Xiao通過視頻在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Downing Centre Local Court)受審。 據《聖喬治與薩瑟蘭郡社論報》(St George and Sutherland Shire Leader)報導,檢控方反對保釋,擔心Han Xiao在下次開庭時不出庭,或可能干擾證人或其它證據。 Han Xiao的辯護人稱他在被指控的騙局中所做的事並不明確,但裁判官Alison Viney表示,Xiao似乎是一個更大的犯罪組織的一名成員,而不是最底層的成員。 Viney還說,Xiao曾積極招募並指導其他人參與詐騙,向其他詐騙者提供有關如何規避身份識別要求的建議,並勸一些薩摩亞國民創建銀行賬戶並將其控制權交給其他人。 Viney指,Xiao被捕前幾周,他向悉尼中央商務區Haymarket和World Square的自動取款機「輸入現金」,輸入的金額隨後出現在與其同案被告有關的賬戶中。 Xiao被指控交易價值不低於1000萬澳元的犯罪所得,最高可判15年監禁。 其同案被告、27歲的華人Zimo Tang被指控犯有同樣罪行。Tang的案件1月18日在法庭上僅被簡單提及。 另外兩名被捕的嫌犯於19日出庭,被指控不計後果地處理犯罪所得。 澳大利亞聯邦警察稱,該四名男子參與一個複雜騙局,使用各種社交技術,包括使用約會網站、就業網站和消息平台,試圖取得受害者的信任。 在騙局中,受害者隨後被騙至投資應用程序,被慫恿從事外匯和加密貨幣交易。這些應用程序能夠顯示出虛假的投資回報,令受害人信以為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