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頁 > 台大教授李篤中
台灣大學化學工程系教授李篤中被指未經許可就主持大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的研究計劃。台灣教育部18日表示,經查證發現李篤中上述行為屬實,認定其違反兩岸條例,對其罰款30萬元新台幣。 據中央社報導,台灣教育部18日表示,李篤中自2009年起,以哈爾濱工業大學的名義,申請大陸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等3項研究計劃,有關計劃皆未經台灣的主管機關許可。 教育部指出,經查證屬實,李篤中已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或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第1項第1款規定,因此依照兩岸條例第90條之2第1項規定,處以30萬元罰款,裁處書於18日寄出。 教育部指,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台灣公立大學教師不得應聘赴大陸任教;未經許可,不得赴大陸參與學術交流及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劃。 李篤中去年被指疑似曾名列2006年大陸長江學者獎勵計劃、千人計劃,還主持4項大陸的研究計劃,有關計劃的資金超過1,000萬元新台幣。李篤中因此退出台灣科技大學校長遴選,教育部接獲檢舉後亦立案調查。
台大化工系教授李篤中15日被曝疑似曾參與中國的「千人計劃」,恰逢台科大近日開始校長選舉,參選人之一的李篤中也因事件成為焦點。教育部15日晚間表示,目前尚查無相關報部許可紀錄,已接獲檢舉並立案調查。 據「鏡周刊」15日報導,李篤中遭控疑似曾名列2006年度中國長江學者獎勵計畫、千人計畫。還在2009年到2019年間,以哈爾濱工業大學名義,向中國國家自然科技基金委員會取得3項計劃,之後又以復旦大學名義,向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取得1項研究計畫,總金額達新台幣1000萬元以上。 據中央社報導,教育部15日晚間表示,已接獲民眾檢舉李篤中曾主持中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相關科研計畫,對此檢舉已立案調查,將會進行查處是否違反「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及「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的相關規定。 依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等相關規定,台灣公立大學教師,不得應聘赴中國任教;未經許可,不得赴中參與學術交流及各項國家基金及國家重點研發計畫。 李篤中當天也透過台科大校方發表聲明指出,為避免此案造成台科大校長遴選程序的困擾,已向台科大校長遴選委員會提出退選申請。聲明中澄清,他並未接受中國的兼職合約,台大校方已查證他未接受「千人計畫」兼職合約在案;他與中國及世界各地學者進行學術合作研究,都依教育部規定辦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