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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害女友

殘忍殺害女友 中國留學生被判20年監禁

5月31日,中國留學生何偉傑(Weijie He,音譯)因以殘忍手段殺害女友被判監禁20年,服刑13年後才有資格申請假釋。

陳同佳殺害女友案 台監院報告:港府3拒司法互助請求

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多次傳出要到台灣投案,但一直只聞樓梯響。被其殺害的女友潘曉穎的母親,10月6日再度呼籲香港政府放下歧見,盼陳同佳能勇於面對,赴台投案。台灣監察院近日也發布調查報告指,法務部曾三度發函向港府提出司法互助之請求,陸委會也曾要求雙方主管部門會商本案,但港府不但未回應請求,也拒絕會商,狀況仍不明朗。 綜合媒體報導,潘曉穎母親6日早上接受香港商業電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訪問時,再度呼籲陳同佳出面承擔,真正表態是否到台灣投案,並能給出準確日期。數度落淚的潘母說,在長期不確定的等待下,讓她太心痛「仍未能為女兒取回公道」。 潘母希望港府「放下歧見」,與台灣政府一同解決此案,而非因為政治因素導致無法協調。她並表示,即使台灣法院只對陳同佳做出有期徒刑的判決,她也會接受,但目前無力思考是否原諒陳同佳,因為家庭已然破碎,她和先生都沒有了未來。 潘母還透露,她曾經兩次嘗試寄信聯絡幫助陳同佳的牧師管浩鳴,第二次卻石沉大海。管浩鳴是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同時也是北京市政協委員。 針對陳同佳案,台灣監察院提出調查報告指,法務部與陸委會等單位皆已透過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及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平台,積極聯繫港府進行後續司法偵查事宜;港府雖表示樂於提供合法可行協助,但均非正式刑事司法互助層面,只是執法機關間的情資交換。 陳同佳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過情人節期間,與女友爭吵後將其勒斃,再以行李箱裝屍棄屍後逃回香港,台灣發布通緝,未料港府後來利用此事件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發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

陳同佳殺害女友赴台投案? 台港雙方各說各話

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近日又傳出要到台灣投案,其在台灣的律師將於10月5日與有關當局會面,希望月內成行。對此消息,台灣有關方面包括陸委會與法務部都表示「不知道」、「沒消息」。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不會讓陳同佳到台灣「自由行」,台灣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一切依法辦理。 綜合媒體報導,協助陳同佳相關投案問題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同時也是北京市政協委員的管浩鳴稱,台灣律師已收到陳同佳的指示,將於5日與台灣官方見面,但暫時不清楚處理方法,情況會在這星期比較明朗,重申陳同佳投案意願沒有問題。 台灣陸委會回應說,「目前沒有這方面的訊息」,強調希望依法將殺人嫌犯繩之以法、還給被害人公道,共同實現司法正義的立場堅定。 陸委會指出,台港警方已於去年10月下旬相互提供聯絡窗口,有關資訊也經由刑事局透過香港警務處的管道通知陳同佳,若陳同佳確定要到台灣投案,可隨時透過窗口聯絡,一切依法辦理。 不過,港府保安局發言人3日晚間宣稱,港警並未與台灣建立單一聯繫窗口,更不涉及任何證據協助,而台方向香港警方提供陳同佳可向台方聯絡的資料,香港警方已隨即轉告。 港議員涂謹申促港府向台方提交證據 香港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本身是律師的涂謹申,則是再次促請港府向台方提交證據。 涂謹申在電台節目表示,港台並無正式協議,約束對方提供證據,但目前是特殊情況,港府應向台方提交有關陳同佳的證據,以體現一名港人在台遇害的公義。他質疑,港府兩年前要求台方就陳同佳案提供證據,港府現在沒有理由稱,因無法律基礎而不提供證據協助。 蘇貞昌:台灣不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 一切依法辦理 對於台港雙方各說各話,行政院院長蘇貞昌5日被媒體問到是否政府會讓陳同佳到台灣投案時表示,陳同佳不可能到台灣自由行,台灣不會容許殺人犯自由來去,台灣政府會依法辦理,香港政府用不著推來推去。 法務部發言人、次長陳明堂4日向《聯合報》表示,目前陳同佳案沒有新進度,沒有新的資料,都是香港在講,「陳同佳案子比較啰唆。」 陳同佳2018年2月與女友潘曉穎到台灣過情人節期間,與女友爭吵後將其勒斃,再以行李箱裝屍棄屍後逃回香港,台灣發布通緝,未料港府後來利用此事件推動逃犯條例修法,引發震撼全球的香港「反送中」抗爭運動。去年10月間,陳同佳因洗黑錢案出獄,一度表達要到台灣投案的意願,港警也去函台灣刑事局,但案件後來以到台灣投案細節與台方無共識等理由,不了了之。

陳同佳自稱願赴台投案 林鄭:看不出港府出面有啥好處

在台灣殺害同行女友後潛逃回港的香港男子陳同佳,曾表示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並未付諸行動。香港特首林鄭月娥9月22日對陳同佳殺人案表示,若陳同佳願意到台灣自首,港府可以提供協助,但她看不出由特區政府主動出面有什麼好處。 綜合媒體報導,陳同佳潛逃回香港後,因洗錢罪等罪名入監服刑,去年10月刑滿獲釋。他在香港聖公會秘書長、北京市政協委員管浩嗚勸說下,自稱願意到台灣自首,但迄今仍未成行。 遭到殺害的潘曉穎母親稍早接受港媒立場新聞訪問時,呼籲陳同佳儘速到台灣投案,並認為台港兩地的疫情已經緩和,不能再拿疫情當作借口,希望台港儘速協商讓陳同佳自首,莫再拖延。 林鄭月娥22日早上出席行政會議前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陳同佳已在港服刑,目前是自由人,港府沒有甚麼法理基礎可以要求他做甚麼;並稱在這起案件中,看不到由港府出面處理有甚麼好處,指台、港在其他事務上的溝通有困難,暗示港方的一些要求未獲台方回應。 台灣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日前表示,台港雙邊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隨時可通過窗口聯絡安排。他強調,案件唯一的關鍵在於港府的責任感,以及陳同佳真實的投案意願。 2018年2月,陳同佳與香港女友赴台旅遊,期間女友在旅館遇害,陳同佳則在案發後搭機返港。命案在同年3月13日被揭發,台灣士林地方檢察署同年三度向香港律政司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但被港府以無移交疑犯的機製為由,未加以理會。事發一年多後,港府突然以此案為由欲修訂《逃犯條例》,從而引爆2019年的一連串大規模抗爭活動。 陳同佳涉嫌在台殺害女友返港後,因盜用死者的銀行存款而被捕,其後因洗黑錢等罪被高等法院判刑29個月,扣除被警方的扣留時間,於2019年10月23日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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