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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與犯罪

從家中偷走一個11歲女孩

惡意就在你身邊。 這是一個複雜但重要的案件。司法視角中,故事是這樣的:2021年2月,陳玥11歲,一個13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17歲男子,陳玥被性侵。一個月後,又有一個12歲女孩把她介紹給一名31歲男子,陳玥再次被性侵。半年後,陳玥遭遇的侵害升級為強迫賣淫。兩年後,13歲時,陳玥兩度進入賣淫團伙,並涉嫌多次暴力侵害他人。 2024年3月,我來到河南鄭州,在市區西北部靠近陳玥家的一個酒店房間,見到了14歲的陳玥。我們在一起待了三周。我也見到了陳玥的母親張靜。張靜很忙。她正在為女兒奔走維權。我和她一起去了三個派出所——三個案子分屬不同的派出所。 在當地一周後,我見到了另一個14歲的涉案女孩小雨、她的母親和16歲涉案女孩安安的母親。兩個同齡女孩言談舉止的相似性給我留下深刻印象,而安安母親口中的女兒就像陳玥的複製粘貼版本。她們都提到女孩們在「圈子」里玩。「圈子」是一個由至少十餘名輟學未成年人組成的小世界,裡面會約著打遊戲、唱KTV、吃飯、戀愛、偷電動車,也不時發生暴力、性侵和相互出賣。陳玥11歲來到這個平行世界,目睹身邊女孩們也被喜歡的男孩侵犯,也偶爾被打一頓,或被姐妹出賣給陌生人發生關係。在圈子裡,這些遭遇被形容為「倒霉」。「倒霉」之後,女孩們哭泣、紋身、拿小刀劃自己,然後帶上滿不在乎的表情繼續在圈子裡生活。兩年里,三位母親前赴後繼想「撈出」女兒,做出了基於各自理解的努力,都收效甚微——比起她們的影響力,女孩們更感到自己是在圈子裡被「朋友」陪伴成長和互相養育的。 為補充信息和交叉印證,我也間歇拜訪了陳玥的父親陳豪、哥哥陳樹、17歲男友阿哲、圈中好友小皓,以及一名試圖向陳玥購買性服務的嫖客。 五個月後,以下這篇報道成形。這個故事是關於:在當下,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接觸一個家裡的孩子,施以傷害(期間家長毫無感知),從家中偷走孩子,送進成人犯罪世界(期間家長回天乏術),直至孩子也成為一個釋放惡意的人。 1 惡意如何通過互聯網 接觸一個家裡的孩子 2024年3月,我第一次見到陳玥。在靠近她家的那家快捷酒店,她跟著母親走進房間,帶著被大人領去見生人的拘謹,微低著頭,一雙眼睛不知該向哪兒看。她14歲,1米6,勻稱,披著長直發,有點嬰兒肥。她點頭小聲說,姐姐你好。抿嘴微笑。看上去就像是她這個年齡,一個還在正常上學的女孩。這使得她的一身衣服,帽子上有兩個小惡魔犄角的紅外套、牛仔褲,看上去也像是一身童裝。 打過招呼後,陳玥站著不動。我和她母親坐到床上。母親讓她坐,她就坐在一旁的沙發上。像在學校聽課時被規範坐姿一樣,她兩腿併攏,雙手放在膝蓋上。 陳玥2009年出生在鄭州,父母在一個小商品批發市場開兩間雜貨店,她還有一個大她6歲的哥哥和一個小她10歲的弟弟。這一家人住在當地經濟強區一個普通小區,距離市中心20分鐘車程,一棟6層樓房的頂層,沒有電梯。 小時候的陳玥,一位和這家人有多年交情的女士向我回憶,愛說愛笑,不怕生,大人們都誇她口才好。陳玥喜歡游泳,有時去家附近的游泳館。幼兒園畢業,她升入小學。 但上到小學四年級,陳玥輟學了。我多次詢問:九年義務教育為何沒有完成?陳玥、陳玥的父親、母親、哥哥分別給出一致的回答:陳玥成績太差,拼音、識字總記不住,被學校勸退。那是一所私立學校。陳玥母親說,當初她看中這裡有國學課,認為教國學的地方不會有校園暴力。 一家四口也都說,輟學後,母親張靜曾帶陳玥找過公立學校,但陳玥沒通過入學考試。當然也可以再讀私立。但父親陳豪說,私立抓學習不嚴,女兒學不會,每年交那一兩萬元的學費不值當。 9歲就不再上學的陳玥,被父母安排到家裡的雜貨店幫忙。店在一片露天市場,500多家商戶排列,成片衣服、拖鞋、塑料桶、油漆桶擺在一家家門外,電動車來來往往。陳玥去過一陣就不想再去,她寧願在家。 父母都要看店,無暇顧及陳玥。不久張靜又生下一個兒子。他們同意陳玥白天獨自在家,給了她一部手機。 家裡唯一的同齡人,哥哥陳樹,這時上初中,和陳玥關係不好。在這個家庭里,父母對每個孩子都忽視,但每當有了新生兒,又明顯偏心更小的孩子。陳樹說,他從小吃陳玥的醋。因為心裡不平衡,他曾三次離家出走,也中斷過學業,後來上了一所中職。 陳玥說,那時她很想回去上學,因為「同齡人都在上學,我一個人在家幹嘛?」她失去了學校里的朋友,只有一部手機。輟學兩年後,11歲時,她在「TT語音」(一個以遊戲社交為主的語音聊天app)上找到幾個朋友。 朋友們帶她加入了「圈子」。裡面的孩子11到17歲,人數在十幾到30人之間,家庭背景各異,但大都輟學,居住在陳玥家附近的A路區域。A路全長近6公里,步行需1小時以上。原本散落在這條路上,從不同學校掉落的孩子,通過網路聚集到一起。 「網路」具體是指「TT語音」和社交平台「快手」的「同城」功能,後者利用演算法推薦附近有共同興趣(美甲/紋身/機車/撞球)的同齡人。微信「互推」則進一步幫他們找到彼此,這是一種五六年前從00後中開始流行的社交方式,指讓朋友把自己的照片和微信二維碼發在朋友圈,或群發通訊錄,吸引感興趣的人來加好友。 新朋友們帶陳玥進入了新世界,夜晚出入網吧、酒吧、迪廳、KTV。她們幾個不滿14歲的女孩,走側門,或者PS一張身份證照片,就能矇混進酒吧。跟隨其他女孩,陳玥漸漸學會化濃妝、穿黑絲,在震顫耳膜的音樂聲里和男孩玩酒局遊戲。後來她最多時能喝近一斤白酒。 家裡沒有人注意到陳玥的變化。每次傍晚外出,她會先鎖上卧室門,再翻窗出去,從連通的陽台翻進隔壁衛生間出門,玩到深夜父母睡熟後再回來。 據中國網報道,在當時的TT語音上,大量語音房間的介紹類似「房主13歲…可奔現」,聊天含成人內容,有男性用戶在平台上圍獵未成年少女。 加入TT語音後,11歲的陳玥也在上面第一次談了一個「對象」,但還不太明白這個詞的含義。對方約「奔現」,她以為只是要一起玩,見面後才發現對方19歲,且第一面就要求發生性關係,威脅如果「提分手」,就找人打她。陳玥沒有性經驗,連認知也沒有,「嚇住了」,向圈裡一個只比她大兩三歲的女孩求助。在十三四歲姐姐的鼓勵下,陳玥把對方刪除了。 她當然不敢把「壞事」告訴父母,擔心他們知道後會禁止她出門,她就會失去來之不易的朋友。於是這個距離侵害已經很近的信號仍沒有被家人知曉。陳玥繼續和圈子裡的人交往,結識了更多朋友。 能感到陳玥極度需要朋友。每次見面,她好像自動把我當作一個認識很久的人,主動播報最近的煩惱,抱怨和媽媽吵架,感慨和一個閨蜜疏遠了。一次我忘了一處細節,她的語氣立刻顯出一種傷心:我跟你說過,你都不記得了。但她最愛聊的還是戀愛,自稱是個「戀愛腦」。坐在床上時、走路時、靠著泳池壁休息時,她都會講起喜歡過的男孩。她也會問我:你有男朋友嗎?到你這個年齡,會喜歡什麼樣的男孩呢? 進入圈子幾個月後的一天,一個13歲女孩說給她「介紹對象」,叫她出來,陳玥去了。 這天是2021年2月19日,據後來的法院判決書,一名17歲男子經這名13歲女孩介紹,將陳玥帶去一處酒店,距她家車程不過10分鐘。陳玥在房間遭遇了性侵。 網路圖片 2 惡意如何從家裡偷走孩子 第一次侵害發生後,沒有人告訴陳玥,這件事的性質是「性侵」。陳玥也沒想到過報警。她的記憶點至今在別的地方—— 那天,她瞥見了那男孩手機壁紙是一個女孩。她問,是你的女朋友嗎?男孩說是「網圖」。她不信。「按談對象的標準看,我是被騙了,我的處還給他了。」 陳玥把這次侵害誤解為「戀愛失敗」,這種看法是圈子教給她的—— 三個在圈子裡的孩子,都提到一個詞叫「快餐式戀愛」,在他們當中很流行,指通過朋友找對象,看照片滿意就戀愛,見面就發生關係。結果是很多戀愛時效只有一天,發生關係後就結束了。 為什麼不是先相處一陣再戀愛?聽到這個問題,陳玥好友、17歲男孩小皓不好意思地笑起來,向我解釋:因為有的女孩「不確認戀愛就害怕(發生關係)」。其實他主要是想發生關係。但陳玥和另一個14歲女孩都說,她們剛進圈子時,以為發生關係後就會開始一段認真的戀愛。 第一次性侵發生一個月後,2021年3月,又有一個12歲女孩叫陳玥出去,又說要介紹對象。陳玥不去。女孩說,只是去認識一下。陳玥就去了。據判決書,這天一名31歲男子經這名12歲女孩介紹,帶陳玥到市區一處酒店,陳玥再次被性侵。 女孩騙女孩出來和男性發生關係,也是這個圈子裡的風氣。陳玥後來發現,有人是出於和某個男孩的人情,有人為賺幾百上千元的「介紹費」。還有人是因為嫉妒——陳玥說,由於圈子裡「很少有處女了」,「大部分姐妹,是處她會嫉妒你」。一次她眼看著姐妹騙一個女孩出來,被騙的女孩和男孩在酒店房間發生關係,姐妹帶著陳玥在衛生間聽著。姐妹說,憑什麼她是處,我也要給她搞沒。 這實質上是一種創傷轉嫁。女孩們被惡意傷害後,沒人幫助她們正確認知和消化,於是她們再去傷害更多女孩。同時基於「性侵」已被錯誤地認知為「戀愛」,這種協同犯罪也被弱化為一種道德上的欺騙。陳玥管姐妹出賣叫做「把我陰了」。被陰了她會傷心,傷心就去市區周邊開兩天房,「失蹤兩天」,天天看電視,不和任何人聯繫。 但事後,她並不會切斷和這些女孩的關係。我多次問她:你恨她們嗎?為什麼還和她們一起玩?陳玥有時說自己不會拒絕別人,有時說那時太小,「我現在真的想不明白我之前的想法」。不過她記得,自己當時不願失去朋友,「我的感情總是寄托在朋友身上」。 後來我意識到一個基本事實:陳玥9歲就輟學了,沒有校園關係也缺乏緊密的家庭關係。她能擁有的陪伴,大都來自圈子裡一樣脫軌的孩子。他們會傷害她,但可能是她情感上唯一的選擇。 2021年4月,發生第二次性侵又一個月後,陳玥說,她被一個騙過她的女孩再次欺騙—— 那個介紹她第一次被性侵的13歲女孩,又叫她到一家酒店陪自己玩,之後找理由先行離開,留下陳玥在房間被兩名男性輪姦(因陳玥記不得酒店的名字和地址,犯罪行為無法得到司法確認)。 我沒能得知陳玥那時的想法。母親張靜說,陳玥很抗拒再提及此事。唯一能確認的是,在侵害嚴重升級時,家中依然渾然不覺——陳玥依然沒有向大人求助。她選擇繼續生活在「朋友」中。 時間又過了一個月,2021年5月,在連續三個月三次被騙後,陳玥認為自己第一次「遇到真愛」了:她在圈子裡認識的13歲男孩L,說要和她一起租房。陳玥開始憧憬著離家出走,然後和L一起住——圈子裡,很多十二三歲的孩子離家出走租房,打街上的招租電話,報真實年齡也有人同意出租,「他們中間商不在意那麼多」,陳玥說——抱著戀愛心態,陳玥和L發生了關係。 和前三次不同,在陳玥眼裡這次發生關係是愛情的結果,是她自願的。但這時她12歲,並未到性同意年齡(14歲),L的行為在司法視角中仍屬於性侵。這是陳玥四個月內第四次被性侵。 兩個月後,L交了新女友。陳玥說,當時她吃醋,著急。L在她心裡已佔了很重的分量,因為這兩個月是她「談過最久的戀愛」。又兩個月後,一天她終於有機會再見到L,就想著多待一陣來挽回。那天還有三個女孩和他倆聚在一起。L抱怨沒錢,其中兩個女孩就偷了輛電動車,賣掉後五個人一起去吃了海底撈。吃完L又說沒錢了,沒地方住,L提出,先賣陳玥的手機,等之後有錢了再贖回,陳玥同意了。五個人又拿賣手機的錢去酒店開房住。 第二天晚上,L說錢又花光了。他不知從哪兒找來嫖客,又騙來一個女孩讓她賣淫賺錢。女孩說要報警,跑了,L讓陳玥頂替。陳玥告訴我,L當時說,「(干)一次就能贖回手機」,否則她就「再也拿不到手機了」。 「我真的忘了為什麼同意了。手機是我爸買的,我怕他不給我買了。」陳玥說。 這天是2021年9月21日,侵害從被強姦、輪姦進一步升級為強迫賣淫。當晚陳玥接連被三名嫖客性侵,直到凌晨時警察到來。  3 失敗的阻攔 母親張靜第一次發現問題時,陳玥已經遭遇四次性侵。那是2021年5月,那一天,大兒子陳樹叫張靜「一定要挺住」,給她看手機——陳玥在快手上發了和一個男孩睡在一起的視頻。那個男孩就是L。當時,強迫賣淫還沒發生,陳玥和L剛「戀愛」。 張靜看完視頻「蒙了」,「緩過來後」馬上叫來陳玥,問她有沒有和男孩發生過關係。陳玥起初否認。張靜說要帶她去醫院做檢查,問出了陳玥遭遇的四次性侵。陳玥還提到,第二次是被一個12歲女孩介紹。張靜認識那孩子,前兩個月她常來家裡找陳玥玩,不時留宿,張靜還給她做過飯。張靜記得,兩個女孩常常一起化著濃妝回來。她認為兩個女孩是一起被騙了。她當即聯繫那女孩的母親,兩位母親一起報了警。 前兩個性侵犯很快被捕,分別被判刑1年6個月、3年6個月。第三起因缺乏證據無法立案。第四起因L不滿14歲,同樣無法立案。 但張靜說民警告訴她,那個12歲女孩並不是一起被騙,而是拐騙了陳玥。她在朋友圈發陳玥的視頻:「這個寶寶,誰喜歡的話可以說一聲」,從中賺了1000元介紹費。這女孩同樣因未滿14歲,不會被懲罰。 張靜怒氣沖衝上門討說法。女孩媽媽說:我們錯了就錯了,你還想怎麼樣?張靜也找了L的父母。L的父母回答:我家兒子不滿14歲,誰也拿他沒辦法。 令張靜更爆炸的是女兒的反應:陳玥好像還不明白髮生了什麼。警察在酒店取證時,陳玥表現得事不關己,和拐騙她的女孩在一旁打鬧。她好像也還把那個女孩當朋友。在派出所,警察給陳玥買奶茶,她還要留著給那女孩喝。 陳玥說,那時(強迫賣淫還未發生)她也還覺得L「是真心愛我」,可是「媽媽生氣了,好像要告他」。 案件審理結束,陳玥回家,張靜牢牢盯住女兒,認為生活將在她的掌控下回歸正軌。但陳玥不能適應被隔絕在家的生活。張靜回憶,那段日子陳玥常常大聲哭鬧,在沙發上、床單上、桌椅上用小刀劃拉,也在手腕上划出十幾道血痕。張靜試著和女兒溝通,問女兒的想法,可是女兒不理她。 我問陳玥當時是什麼感受。陳玥說,當時「特別抑鬱」,但想不起緣由了,「有很多記憶,我把它們連不到一塊」。她只記得「特別恍惚」,「腦袋裡好像有倆小人,一個在說弄死自己,一個在說不要」。 連續多日,張靜在社交媒體「抖音」上搜索解決辦法,直到發現一所位於本市東部的「勵志少年軍校」。「類似少管所」,張靜說。官網顯示這是一家專門針對10-18歲有「不聽話、不上學、離不開手機、社交障礙、自私叛逆、早熟早戀、內向孤僻、親情淡漠、盲目消費、打罵父母、懶散任性、離家出走」等障礙的行為矯正封閉式學校,教學目標包括「四法」(學法、知法、守法、用法)和「三恩」(知恩、感恩、報恩)。作為一個行動派,張靜當即報名。 入學前,應學校要求,張靜帶陳玥去醫院檢查精神狀態。據鄭州市第八人民醫院檢查報告,陳玥被診斷為重度抑鬱。但收到報告後,學校答覆可以接收,張靜就把女兒送去了。她對那份檢查報告的反應是在送去時叮囑了軍校老師,要給女兒做心理疏導。 三天後,一位得知了情況的民警告訴張靜,把孩子送去這樣的學校是害她。張靜聽進去了,和民警一起去把陳玥接了出來。陳玥出來時走路不穩,疑似在軍校內遭到了體罰。 學校方案失敗,張靜聽朋友推薦,又把女兒送去福建一座寺廟,寄望於寺院能幫她管教女兒。她偶然發現做飯的女人是河南老鄉,讓女兒認對方作乾媽,然後留下幾百塊走了。陳玥在寺廟裡待了兩個月,洗碗擇菜,聽誦佛經。 兩個月很快結束。回家後,陳玥再次被關在家中,張靜騰不出手,安排了當時18歲的大兒子陳樹陪伴和管教陳玥。陳樹對我說,陳玥罵人、抽煙,一身壞毛病。「跟她講道理,她表面一套心裡一套,有時還犟嘴,在家摔東西發瘋,氣得不行我就揍她,用皮帶抽,拿充電繩打,讓她長長記性。」 在陳玥的表述中,在哥哥手下是她經歷過最糟糕的生活,比在寺院,在軍校,在圈子裡都要糟糕。她認為自己沒有選擇,只能逃跑。「外面一兩個月(才被傷害)一次,但在家,一不小心就會挨一頓。」 2023年3月的一天,陳玥又在手機上和一個男孩戀愛,被哥哥發現後不承認,哥哥氣得又揍她。父親陳豪回憶,自己看著心疼就制止了兒子。陳豪此前很少參與女兒的教育,但這次專門召開了家庭會議,陳豪批評兒子打人不對,也禁止兒子再發言。父子倆因此鬧僵了。陳樹說,從此沒有這個妹妹了。陳豪說,以後就由他來管女兒。 哥哥管教失敗,陳玥被擊鼓傳花到了陳豪手上。第二天,陳豪帶陳玥搬回家裡老房子單住,並沒收了她的手機。 幾天後,陳豪發現沒收的蘋果手機被模型機調了包,他氣得從陳玥手上搶過手機,當著她的面砸了。 網路圖片 陳玥撿起碎了屏的手機,喊「hey siri」,給一個叫小蓉的朋友打電話。小蓉13歲,也在圈子裡玩,有豐富的離家出走經驗,被陳玥評價為「上個廁所都能跑」。 小蓉說自己來給陳玥送晚飯,陳玥父親相信了,還擔心太晚了不安全,讓小蓉住下。 晚上,小蓉勸陳玥:都這樣了還在家幹啥?你看我都出來了。她說可以帶陳玥一起「跑單」,意思是,在網上約嫖客,假稱自己要接單,但並不真的發生關係,而是見面後收了錢就跑掉。這是圈子裡很多女孩賺零花錢的方法(另一種常用方法是偷電動車)。聽上去很刺激,又沒有損失,而且有了錢就不用再回家被管著了。陳玥同意了。 倆女孩當晚開跑。天亮後,陳豪發現女兒從他眼皮底下消失了。 但那晚之後,小蓉並沒有帶著陳玥跑單。陳玥再次被「好朋友」騙了,但這次,侵害升了一大級,惡意把她送進了成人犯罪世界——一個賣淫團伙。 4 母親 張靜47歲,紮緊而平的高馬尾,穿黑色紗袖上衣、白色長褲,蹬著高跟鞋,大紅唇色,顯得精幹。走近了才能看出,她的臉其實蠟黃瘦削。長期失眠讓她氣色不好。面對我、民警、律師,以及維權需打交道的各個角色,張靜每次開口總是同一句話:「這兩年發生在她身上的事可多。」接著事無巨細,從頭開始講女兒的遭遇。她講話不留氣口,以至每講一陣就倒不上氣,不得不停下來大口呼吸,彷彿要背過氣去。 她也這樣講纏繞著她的其他困境:這兩年她創業失敗賠了上百萬;去年底和丈夫領了離婚證;父親癌症晚期;哥哥腎病住院;她自己也在2022年查出乳腺癌,但沒去治,因為「心裡平靜不下來」。 張靜來自河南新鄉農村,早年打工,後來擺攤,再後來和來自更貧苦農村、當時做保安的陳豪結了婚,開了兩間雜貨店。婚後,張靜才得知婆婆癱瘓且患有精神疾病,時常要來家裡住,在家會罵人、把排泄物扔在地板上。婆婆主要由張靜照顧。夫妻倆從此感情不好。 張靜說,她一直想離婚又下不了決心,感到「絕望」,於是又生下兩個孩子「給自己希望」。她沉迷直銷圈,她說因為直銷組織里有「激勵人心的課」。七八年前她因直銷賠掉50多萬的一套房,兩年前投資一個圈內直銷講師的創業項目,又賠掉50萬的另一套,造成一家人現在租房,還負債幾十萬。陳豪說,兩人就是因此領的離婚證,他怕被張靜的債務影響。但即便如此,張靜說不後悔,沒有直銷圈的激勵她就「活不下去」。她至今絕望時會去找那位同齡的女性講師聊天,說那人能給她「正能量」。 陳豪私下對我說,他其實覺得張靜和陳玥很像,特別依賴朋友,特別輕易相信人。「三句話是個朋友,四句話就是過命的朋友,兩句話就給她安撫了。容易上當受騙是她們最大的天性。」陳豪描述這對母女。 張靜後悔的是對孩子陪伴太少。負擔生活之餘,她的精力大都放在解決自己的情緒問題上。她主動說起,陳樹小時候,她控制不住情緒會打他,但陳樹從小到大所有家長會,都是店裡的工人去;陳玥小時候,她聽直銷課常常很晚回家,沒有顧上陳玥的學習。 2020年底婆婆過世,照護工作結束,張靜以為「終於能喘口氣」,不久後卻得知,女兒已遭遇四次性侵。張靜回想此前四個月,她確實注意到女兒開始說髒話、抽煙,但那時她覺得「女兒還是我的女兒」,意思是,像感染病毒性感冒一樣,女兒只是暫時染上了壞習慣。 得知四次性侵後,再面對在家哭鬧、自傷的陳玥,張靜的感受發生了變化。像卡夫卡《變形記》裡面對家人一夜間變成了甲蟲,張靜開始感到陌生、恐懼,「身體是我的孩子,心已經不是我孩子的心」。 她不知道怎麼理解這一切,甚至懷疑孩子「被鬼附身了」。作為行動上的強者,張靜第一時間把女兒帶去了安陽一個寺廟給「師傅」看。「師傅」摸了一下陳玥的手,說孩子身上「有靈體」,這會導致她「做什麼自己不知道」。張靜稍感安慰,但問題仍沒有被解決。 看完大師,張靜再次陷入無助。她甚至害怕和女兒獨處,「不知道怎麼面對」。 張靜也看不住女兒。她無法24小時守在家裡。只要家中一時半刻沒有人,陳玥就能趁機出門,然後夜不歸宿。 最終,張靜自己也陷入了抑鬱。找不到陳玥時,她徹夜失眠,偶爾睡著了也會做噩夢,夢裡總是女兒在外面被殺了、她找女兒找不到。一次她夢見女兒死了,扒開墳,下半身沒有衣服,她在夢裡哭著問女兒,你死了怎麼連褲子也沒穿。 白天走在大街上,看到女孩她就怕這孩子被性侵,而後又想怎麼人家女兒好好的;看到男孩她就想他們沒有一個好東西。她懷疑大街上所有男人都侵犯過她女兒。 自責也會湧上來。特別是當看到陳玥手腕上一道道劃痕,她想到自己沒有保護好孩子,「真不配當媽,不配當女人」。 但比自責更強烈的,是她的屈辱感和由此產生的復仇怒火,她感到自己被毫無防備地奪走了一個健康的孩子,她的自尊、生活因此被踩在地上踐踏——事發至今沒有一個施害者向她道歉,判決也讓她感到不公:2021年前兩起性侵案,兩名施害者分別被判1年6個月、3年6個月,張靜認為都判得太輕。 法院判兩名施暴者各賠542.5元,更讓她感到奇恥大辱。檢察院建議她進一步申請賠償,最多能拿到幾千元,她沒有申請。 542.5元是這樣計算出來的: 與人們出於樸素感情的想像不同,刑事案件中一般不支持精神損失費,只支持醫藥費。張靜發現性侵後,帶陳玥去醫院檢查花費共計1085元,均攤給兩名施害人,即每人542.5元。 根據《刑法》,姦淫幼女一人的量刑幅度是4到7年。但兩名罪犯都有自首、認罪認罰情節,一個還是17歲,未成年,因此判決會從輕。 張靜無法接受。她堅決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此後三年里她停止工作,全職奔走,要求改判。她也反覆要求2021年另兩次性侵(沒有證據的第三次和施害者L不滿14歲的第四次)立案處理。 她反覆向我強調,「這是一個尊嚴問題」。不久前,一個電話再次刺穿了她的自尊心——電話是那個31歲性侵犯的媽媽打來的,那個媽媽想起542.5元還沒給,提出可以「加微信轉給她」。 張靜帶著我去了三個派出所,分別負責三個不同案子,她對三家派出所的每個民警把女兒的遭遇從頭講了一遍。她也常常給聯繫過的其他民警們打電話,重複講述。張靜出去接電話時,一名民警對我說:她就是說很多話,但你不知道她到底要說什麼。另一次我和張靜在我的酒店房間,一名民警在電話里打斷了她,讓她簡要講,她的語氣從傾訴換成控訴,兩人吵了起來。 漫長的維權沒有進展,卻佔據了張靜幾乎所有注意力,與此同時,陳玥獨自一人,正向黑暗更深處走去。2023年3月那個清晨,張靜接到丈夫從老房子打來的電話:女兒再一次不見了。 兩個月後,她又接到了警察的電話通知:陳玥被騙入了一個賣淫團伙。 網路圖片 5 成人犯罪世界1.0: 玩和自由快樂的代價 2023年3月19日晚。成功跑出家門後,小蓉帶陳玥去見了自己認的一個「大哥」。大哥叫「濤哥」,36歲,河南淅川縣人。濤哥讓她倆跟著自己,他來管她們吃喝玩。他將兩個女孩安頓到一家情侶旅館「唯美時尚酒店」。 我在當地時,這家酒店已經被查封。酒店坐落在一條店鋪林立的街上,距離陳玥家車程不過10分鐘。大堂里有金色牆面、紫色皮沙發,還有無痛人流廣告,門口貼著「治安良好旅館」的牌子。 據判決書,濤哥在唯美時尚酒店組織未成年女孩賣淫,3名未成年人涉案,共成單24單左右。 這是一個由成年人運行的完整犯罪體系。除了組織者濤哥,酒店老闆也知情並提供場所,曾多次介紹朋友來嫖娼;附近的足療店老闆、KTV客戶經理長期給濤哥介紹客人。三位協同犯罪者都是男性。 嫖客以附近中年男性居民為主,包含女孩們生活環境里的熟人(陳玥有一次發現客人是她父母在市場上開店的鄰居,陳玥說,自己「看到後嚇得跑了」)。 「性服務」第一次進入13歲陳玥的世界。陳玥說,當時她「沒有想過反抗,沒什麼意義」,因為濤哥身邊還帶著個17歲小弟,她認識,是圈子裡一個打手男孩。她不想被打,同時她也不想回家,因為回家也會被哥哥打。 她還考慮到生計問題——不回家,她就需要自己賺出房費和生活費。這是她過去離家出走時常常面臨的困難。因此當濤哥提出一天發給她100元,包吃住,她覺得「已經很好了」。她對錢也沒有概念,直到三周後偶然瞥見濤哥手機上的轉賬記錄,才知道每單實際價格是600到700元。 很長時間裡我不能理解,為什麼微不足道的「好處」就能讓陳玥接受性交易。直到我在司法材料中看到更多同齡涉案女孩的陳述,比如一個12歲女孩——陳玥和小蓉開始接單後,一天這個女孩來酒店找小蓉玩,同樣地,濤哥說要管她吃、喝、玩,然後誘姦了她。女孩此前沒有過性經歷。但她陳述自己的接受過程,比陳玥講的還要輕飄飄: 「我想著他能給我買手機,還會給我一些錢,我就跟他發生了關係。」 我開始理解,在未經性教育的兒童視角里,玩和自由快樂很重要,是眼前的實際需求,值得為之付出代價,而代價對陳玥來說是沒有實感的——她對性交易是什麼、會帶來什麼毫無概念。陳玥確認過可以玩、可以用手機後就覺得沒有大問題了。 同時,圈子生涯已經損壞了她和小蓉的部分免疫系統。她倆都在圈子裡經歷過姐妹之間,以及男孩對女孩的身體出賣了。陳玥說,她覺得「女孩賣女孩」,雖不好但「也正常」,「因為我身邊很多人這樣做」。 13歲的陳玥開始「上班」了,一天一單,身體和精神上,她遭遇到遠比過去更嚴重的傷害。由於吃了太多避孕藥,一周後,她的生理期變得紊亂,不到10天就來一次月經。濤哥嫌她賺錢少,要求她例假沒結束就去接客。 在「下班時間」,濤哥和打手小弟也總強制女孩們發生關係,並且常常當著其他女孩的面。判決書顯示兩人的行為構成強姦罪。一天半夜,打手小弟又喊來兩個「朋友」,帶陳玥外出,在小樹林里的一個涼亭,兩個「朋友」(都是18歲,有其他犯罪記錄,一個盜竊電動車,一個參與電信詐騙)試圖性侵陳玥。陳玥反抗。但這不是那晚性侵未遂的原因,原因是二人接到打手小弟電話:客人來了,快點把陳玥送回去上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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