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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槍

亨特•拜登當庭認9罪 最高面臨17年監禁

美國總統拜登的兒子亨特•拜登(Hunter Biden)星期四(9月5日)出人意料地對9項聯邦稅務指控認罪,他說這是為了避免家人在幾個月前因自己在槍支案被定罪後再經歷一次痛苦而尷尬的刑事審判。該案定於12月16日進行量刑宣判。 據美聯社報道,洛杉磯聯邦地區法院原定周四(5日)開始遴選陪審團。他在此案中被控未能繳納至少140萬美元的稅款。但亨特在出庭時突然提出願接受「阿爾福德認罪」(Alford plea),即承認檢方的指控足以判他有罪,但否認有不當行為。 檢方強烈反對,直指亨特不是無辜,是有罪的,亨特一方其後宣稱願意改為「公開認罪」,即在沒有與檢察官預先安排認罪協議下單方面承認控罪。 亨特之後在庭上宣誓,向法官承認所有被指控的聯邦罪名,包括3項重罪和6項輕罪,涉及未申報與繳納稅款、規避估稅、報稅不實及造假等。 亨特在聽證會後發表的聲明中說,他認罪是為了讓家人不必再經歷一場審判,因為這場審判,會公開他吸毒期間的私生活細節。 法官馬克•斯卡西(Mark Scarsi)告訴亨特,他將面臨長達17年的監禁和高達130萬美元的罰款。  據法新社報導,亨特在今年6月因非法持槍被定罪後,已可能面臨牢獄之災。如果進行稅務審判,將展示更多證據,以及亨特海外商業交易細節。他將於11月13日(即大選後的一周)面臨特拉華州的那起槍支案的量刑宣判。那些指控最高可判處25年監禁,但他的刑期可能會短得多,甚至完全避免入獄。 據悉,亨特在周四牽著妻子的手走出法院時面無表情。他無視記者的提問,乘坐一輛SUV離去。

中國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開庭 分析:習近平威懾對手

7月8日,中共公安部前副部長孫力軍案在吉林省長春市中級法院一審開庭。對孫立軍的控罪從1年前的政治層面:政治野心膨脹,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等,轉為受賄6.46億餘元(人民幣,下同)、操縱證券市場和非法持有槍支。有分析認為,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為了順利連任,借孫力軍案拿著鑼鼓敲來威懾各方。 據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網站的消息,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中共公安部原黨委委員、副部長孫力軍「受賄、操縱證券市場、非法持有槍支」一案。 長春檢方指控,2001年至2020年4月,孫力軍任上海市衛生局外事處副處長,上海市政府外事辦公室綜合業務處處長,公安部辦公廳副主任、國安保衛局局長、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等職時,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企業經營、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謀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6.46億餘元。 檢方還指控孫力軍在2018年應他人請託,指使有關人員通過「集中資金連續買賣,影響股票交易價格和交易量」,「情節特別嚴重」。此外,孫力軍還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槍支2支。 長春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操縱證券市場罪、非法持有槍支罪,追究孫力軍的刑事責任。 據中國最高法網站說,孫力軍在法庭上進行了最後陳述,併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擇期宣判。 2020年年初武漢爆發COVID-19疫情期間,孫力軍被派往當地督導抗疫工作,4月19日被撤職查辦,然後在2021年9月30日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中共官方當時通報稱,孫立軍「從未真正樹立理想信念」、「在抗擊新冠肺炎疫情一線擅離職守」、「政治野心極度膨脹」,「政治品質極為惡劣」,「權力觀、政績觀極度扭曲」、「成伙作勢控制要害部門」、「私藏私放大量涉密材料」。 2022年1月,中共官媒央視《零容忍》披露:該案牽涉中國前司法部長傅政華、江蘇省前政法委書記王立科、上海市公安局前局長龔道安、重慶市公安局前局長鄧恢林,以及山西省前公安廳長劉新雲等多名高官。 孫力軍、龔道安、鄧恢林等人被認為是江派大員、前中共政法委書記孟建柱的親信。有分析指,孫力軍案似乎更像是一起政治案件,習近平藉此案威懾各方,為了能夠在二十大連任。 孫力軍生於1969年,畢業於上海外國語學院英語專業,並獲得澳洲新南威爾士大學「公共衛生和城市管理」專業研究生學位。孫力軍落馬之前,官至中共公安部黨委委員、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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