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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前眾志秘書長

黃之鋒遭重判十年 出獄恐已四十歲

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10月5日於香港高等法院正式宣判,法官裁定其罪行屬「情節重大」,重判監禁10年。這也是黃之鋒繼「民主派初選47人案」後,第二度因涉及國安法案件遭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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