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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車

在東京釀連環事故 中國男撞2警後拋女伴棄車逃逸

2月8日凌晨,日本東京遭遇入冬以來最強寒潮,市區多地積雪超過5厘米,部分道路結冰,交通一度陷入癱瘓。在此背景下,東京中央區築地大橋發生一起嚴重的交通事故。一名中國籍男子駕駛林寶堅尼在雪地高速行駛,接連撞上計程車與警車,造成包括兩名警察在內的多人受傷。車禍發生後,肇事司機扔下女伴,棄車逃離現場,直至15小時後才向警方投案。 據東京警視廳通報,8日凌晨4點多,築地大橋上發生一起的輕微事故,一輛私家車追尾計程車。兩名50歲上下的日本警察開著巡邏車趕到現場,他們把車停在橋上,人坐在車裡做記錄。 5時10分左右,一輛林寶堅尼跑車自橋的另一端高速駛來,在積雪、濕滑的路況下,司機沒有減速行駛,以致車輛失控。車子先撞上涉事計程車,隨後猛烈撞擊停放狀態的警車尾部。強烈撞擊導致警車嚴重受損,車內兩名警員受傷,頸椎及腰椎骨折。 事故發生後,後方車輛因緊急避讓在結冰路面上失控,接連發生側滑與追尾,最終造成共8輛車連環相撞。警方表示,事故共造成7人受傷,其中4人傷勢嚴重。 最讓外界震驚的是,肇事司機即沒有留在現場等候救援,也沒有救助傷者或者報警,而是自行離開。警方調查後確認,該司機雖然肋骨骨折,但並未搭乘任何車輛,在雪夜中棄車徒步離開築地大橋。而肇事車輛的副駕駛座上還有一名20多歲的女性,她骨盆骨折,傷勢嚴重,幾乎無法行動,被單獨留在車內,直至當晚才獲救。 當晚8時左右,肇事司機獨自前往東京月島警署投案。警方確認其身份為41歲的中國籍男子劉長然,居住在東京中央區晴海5丁目。劉某在接受訊問時承認危險駕駛及逃逸行為,並稱因「自身受傷、疼痛難忍,想前往醫院」而離開現場。 不過,日本法律對此有明確規定。根據《道路交通法》第72條,交通事故發生後,駕駛員有義務立即停車、救助傷者並報警,即便本人受傷也不能免除上述義務。警方指出,「自己也受傷」並不構成逃逸的正當理由。 調查還發現,劉某駕駛的林寶堅尼在事發時使用的是夏季輪胎。日本法律規定,在積雪或結冰路面行駛時,車輛必須配備雪地輪胎或防滑鏈。警方指出,夏季輪胎在雪地上的制動與抓地能力大幅下降,是導致事故的重要風險因素之一。 目前,劉某已因涉嫌危險駕駛致傷罪及肇事逃逸罪被警方逮捕。根據日本《汽車駕駛死傷處罰法》,危險駕駛致傷最高可判處15年有期徒刑;肇事逃逸依《道路交通法》最高可判10年有期徒刑或罰款100萬日元。若數罪併罰,刑期可能進一步加重。 警方表示,目前仍在調查劉某逃離現場後的行蹤、其所稱「前往醫院」是否屬實,以及副駕駛女性的具體背景等細節。 該事件在日本社交媒體上引發廣泛討論,部分輿論針對外國人、尤其是中國籍人士,對他們進行指責。 有日本網友罵他是「人渣中的人渣」,有人覺得奇怪,質疑那輛被丟下的林寶堅尼,售價幾千萬日元,說不要就不要?這不正常啊。是不是喝酒了?是不是嗑了葯?是不是有更怕被當場查出來的東西? 東京警視廳強調,將依法徹查案件經過,釐清所有責任,並提醒駕駛員在惡劣天氣條件下務必遵守交通法規,確保公共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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